⑴ 婚內 其中一方以房產抵押貸款,房子寫的是貸款人的名字,離婚之後,如果還不上貸款,銀行會怎麼處理
你以房子做抵押貸的款,如果還不上,當然要拍賣你的房子了。
⑵ 夫妻關系內有銀行貸款,離婚後怎麼還
這個貸款是誰簽的字,如果雙方都簽字了,即使離婚了也是一人一半的還,因為現在剛上了政策。婚姻內有一方在對方不知道或不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貸款,法律上屬於貸款人的那個人還款。
1、准備資料。
個人首先准備好向銀行貸款所需的資料:包括借款申請書、客戶的身份證、戶口薄、收入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戶,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和戶口薄),如果是抵押貸款的客戶,需要出具抵押物的產權證;如果是免擔保貸款的客戶,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記錄。
2、辦理申請。
准備好相關資料後,客戶可以到銀行或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操持貸款申請向銀行交驗相關資料和客戶交納各項費用後,客戶需要與銀行簽定貸款合同,並以此作為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
3、貨款審查。
如果是購房貸款,首先由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如果合格則由銀行進行最後的貸款審批;如果審查不合格,則銀行將退回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辦理其它法律手續。
除合同之外,客戶還需辦理一些法律手續。如果是抵押貸款的客戶,客戶需要在銀行進行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和備案,以備將來查詢。
5、銀行放款。
客戶的相關手續料理完畢之後,銀行會根據對借款人的評定,進行借款審批或者報送上級審批。然後,工作人員會告知客戶貸款數量、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相關細節,並簽發貸款指令,將貸款項劃入客戶帳戶。
⑶ 夫妻一方貸款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經按期還款,離婚後貸款方不繼續還款了,對方還承擔連帶責任嗎
這個問題主要是看貸款是個人貸款還是夫妻共同貸款或家庭貸款,而且貸款時另一方是否知曉,貸款是否有用於家庭共同開支或使用。如果完全是個人貸款行為且另一方不知道也未用於家庭開支,則屬於個人債務。否則,就應該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夫妻離婚時對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協議的,按協議承擔;如果沒有協議的,即使離婚後,也依然應該是共同償還。畢竟,債務發生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⑷ 夫妻用房產抵押做貸款,離婚之後女方放棄房子享用權,是否債務就與她無關了
不是的,權利可以放棄,義務不可逃避。法律不允許通過放棄權利的方式來逃避義務。夫妻共同債務,一樣要承擔的,接下來只不過是一方內部追償問題
⑸ 夫妻共同抵押貸款離婚該怎麼處理方法
夫妻共同抵押貸款,是屬於夫妻婚後共同債務,
離婚的時候應該先把共同債務劃分清楚。
⑹ 離婚前房子抵押貸款了,離婚後還不上,法律能不能沒收另一方的其他房產
離婚前房子貸款,離婚後貸款沒有還清,法院會收回房產,因為貸款時夫妻雙方都簽字蓋章,也是你們共同的債務,所以銀行會收房子
⑺ 婚後夫妻共同簽字用房子做抵押貸款,現在要離婚了,老公故意不還貸款,我該怎麼
關於這點,你們應該有離婚協議的吧
你們對你們的財產還有債務都應該有明確劃分的,如果裡面已經載明,那就按照協議執行吧,拒不執行,先協商處理,不行再其他強硬手斷吧
⑻ 夫妻貸款離婚後協議歸對方還,而對方後來不還貸款,需要另外一方還嗎
需要,起連帶責任保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8)夫妻抵押貸款離婚後一方不還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