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車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按揭的車是不能夠辦理抵押登記
是不是靠譜就要根據自身來定了。一般而言從業存活周期長的,騙人套路就愈少
時間是檢驗真理的一個大標桿。
區分倆種,開走與扣押,
僅限本人名下接受開走。非車主出面的,皆只有扣抻。需佐證來源的合法性!
Ⅱ 可以通過銀行申請辦理汽車抵押貸款嗎
銀行可以做汽車抵押貸款;
一、申請汽車抵押貸款條件:
1.貸款申請人年齡為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徵信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4.有合法有效的抵押車證明材料(車輛登記證等);
5.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車輛的條件:
1.5年以內的車,
2.本市內的車,
3.有正規手續,
4.9座以下的自用車,
5.個人名下的車
Ⅲ 農行可以辦車輛抵押貸款嗎
農行應該沒有,建行有但要求是6個月以內的新車,徵信好的情況下一般6厘多的息,工行原來有押本不押車,現在不推此業務了,不知道還做不做你可以去咨詢下。最後平安銀行可以做,記住是平安銀行不是平安普惠,利息一般5厘5到8厘5,這些都是沒有其他雜費的。
Ⅳ 我有車,可以做抵押貸款么
可以的。
車輛抵押貸款分為兩種情況:
一、全款車抵押貸款。
准入條件:
1、須為一手車;
2、使用性質為非運營,且所屬性質為私人所有;
3、人須為車輛所有人,且為本地戶籍;
4、未抵押。
准備以下資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25-55周歲)
2、結婚證
3、營業執照(一年以上)
4、近半年銀行流水(可以多打幾家)
5、行駛證、登記證(記得一起復印第三四頁)
6、貸款用途(經營)
貸款流程:
1.准備資料。
2.提出貸款申請。
3.查驗貸款資料。
4.看車評估。
5.雙方議價。
6.簽訂合同。
7.發放貸款。
二、按揭車抵押貸款。
申請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戶口本;銀行認可的部門出具的借款人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2,與銀行指定的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或合同;不低於首期款的存款憑證或首期款收據;
3,以財產抵押或質押的,應提供抵押物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及有權處分人(包括財產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由第三方提供保證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文件,有關資信證明材料及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4,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流程:
1,申請貸款:借款人填寫貸款申請表,並提供有關資料
2.審貸:銀行自收到借款人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後,按規定對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資信情況、償還能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並在審查後作出答復。
3,簽約:銀行審查同意貸款後,借款人辦理如下手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辦理公證、抵押登記和保險等有關手續。
4,發放貸款:招行在借款人辦妥相關手續後,將貸款發放至借款人個人賬戶並根據借款人的委託將貸款劃付相關的收款方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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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汽車可以抵押給銀行貸款嗎
1.你可以做抵押貸款。只要您的汽車是通過正式渠道購買的,您就可以向銀行提交汽車抵押貸款申請,以滿足資金需求。
2.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汽車或自購汽車為抵押,從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獲得的貸款。目前,汽車抵押貸款主要用於汽車消費。當然,汽車降價很快,交通事故影響汽車價值的可能性很高。金融機構以汽車作為單一抵押貸款的方式相對較少。
3.根據《物權法》規定,房地產及其相關權利抵押時,實行登記生效制度;生產設備、交通工具等動產抵押時,實行登記對抗制度。根據該規定,汽車抵押實行登記對抗制度,未登記不影響合同效力。
4.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車輛抵押屬於登記並生效,即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但是,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物權法》第178條規定,擔保法與本法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因此,車輛抵押權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拓展資料:
一、可辦理抵押登記的部門如下:
(1) 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應當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地面上無固定物的人。
(2) 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抵押。
(3) 林木抵押的,由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辦理。
(4) 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登記部門。
(5) 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由財產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抵押。上述財產可作為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抵押品。
二、汽車抵押貸款的常見問題如下:
1.產品組織
如果它是一家銀行或其他有執照的大型金融機構,它可以放心地處理。這類機構不會故意在產品方面給借款人造成困難,只要它能按時還款,而且銀行或持牌機構的產品數量往往更大。
2.利率
就像那些月利率為1%或1毫米的銀行一樣,這是非常有問題的。產品越正規,就越不可能提供令人難以置信的低利率。如此低的利率怎麼可能呢?在低利率背後還有更多的陷阱等著你。
3.異常充電行為
在簽訂汽車抵押合同之前,我們首先要確認是否有預付費或高額手續費。普通汽車抵押貸款產品不會提前收取費用或手續費,因為汽車抵押貸款必須全額支付,並且不會提前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費用。
4.是否有不合理的條款或合同
這些情況在正規的汽車按揭產品中並不存在,但一些小額貸款公司會利用這些條款讓借款人在不知不覺中違反條款,然後拖車並收取高額服務費和拖車費,從而達到獲取利益的目的。
Ⅵ 貸款買的車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買房買車成為當今主流趨勢,對於有用車需求但資金不足的人都會選擇分期付款買車,可是當再次遇到資金短缺,需要車輛抵押貸款的時候,分期付款買的車可以用來抵押貸款嗎?
貸款買的車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貸款買的車是可以做抵押貸款的。客戶只要把車貸還清,拿回車輛登記證書,再去辦理解押手續,車輛就算真正屬於自己,屆時自然就可以將車輛進行抵押來辦理貸款。
而大家需要注意,即使車貸尚未還清,只要車子還有再貸款空間,同時客戶本人信用良好,又有充足的經濟收入和一定資產財力,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那也可以用按揭車辦理抵押貸款,不少消費金融機構都提供有二次抵押貸款服務。
只不過二次抵押貸款的貸款利率一般不會很低,且貸款額度也不會很高,對借款人的經濟收入水平和還款能力要求也更嚴格。客戶在申請貸款時也最好再找一個資信良好的人來為自己的貸款做擔保。
而客戶貸款若是為了用於消費,那可以直接去申請信用消費貸款,沒必要用按揭車再次辦理抵押貸款;或者名下有其他資產的話,也可以用其他資產進行抵押來辦貸款。
Ⅶ 按揭車可以抵押貸款嗎
按揭車待未還清貸款之前不能抵押。因為凡是抵押後的車輛產權都屬於貸款機構,車主只具備使用權。而按揭車輛由於還未償還完分期,產權還未歸屬於個人,因此不能進行抵押。
法律依據:《擔保法》第33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7)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么擴展閱讀:
個人若想用按揭中的汽車辦理汽車抵押貸款,可以選擇提前還清汽車按揭貸款,在車管所注銷了汽車抵押登記後,就可以准備好汽車抵押貸款所需的資料找當地的貸款公司申請汽車抵押貸款了。
根據多方了解,還是有一種方法可以進行汽車抵押貸款的,那就是二次抵押貸款。所謂二次抵押貸款就是利用已經償還的分期做抵押。貸款買車時首付款比較多,貸款比例少,而且在還款一段時間後,又多了可貸額度,這樣就能在部分貸款公司辦理汽車二次抵押貸款。
Ⅷ 汽車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車輛抵押貸款如下
抵押的申請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不含)周歲之間;外國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為借款人的,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並有固定居所和職業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留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或未婚聲明)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 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的能力
5、 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車輛抵押
6、 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7、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投資收益證明、在銀行近6個月內的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3、 資金用途證明或聲明
4、身份證,工作證明,住址證明,銀行流水。車輛登記證。行駛證。交強險和商業險保單
5、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貸款流程:提出申請-資料審核-銀行審批-抵押登記-銀行放款
Ⅸ 按揭的車輛可以辦理汽車抵押貸款嗎
可以的
車輛登記證是要抵押給銀行的。
辦理按揭車貸款的流程:
在銀行特約經銷商處選擇汽車並簽訂購車協議或合同;
借款人向貸款行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
經調查同意後簽訂合同;
辦理汽車公證、抵押等手續;
銀行放款;
貸款還清後,注銷質押憑證,並退還給客戶。
Ⅹ 汽車可以辦理汽車抵押貸款嗎
可以進行抵押貸款,只要你的車是正規途徑購買的汽車,是完全可以向銀行提交申請汽車抵押貸款,解決資金需求。 根據我國的《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根據我國的《擔保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根據我國的《擔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根據我國的《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