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方式 » 國家助學貸款的一種方式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國家助學貸款的一種方式

發布時間: 2021-12-17 05:43:20

㈠ 助學貸款的還款方式有哪些

助學貸款還款流程:
(一)正常還款
正常情況下,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按年度償還利息,兩年後開始還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為國家開發銀行正常還款扣款日。
請於每年11月20日後登陸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系統查詢本年度應付本金及利息,並於12月15日前將該款項存入相應的貸款賬戶,銀行於12月20日自動扣收。
若使用支付寶還款,支付寶將在還款日前五天通過簡訊、郵件向借款學生發出還款通知,如手機號碼、郵件地址變動的學生請及時登陸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系統進行變更。
(二)提前還款
每年1-10月均可進行提前還款申請,提前還款需一次性還清一個合同尚未清償的所有債務。
借款學生必須於每月10日前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系統新增申請或向當地縣資助中心老師提出申請,並於當月15日前將足額資金存入相應的還款賬戶。我行於每月20日進行扣款。
若使用支付寶還款,支付寶在提前還款扣款日從學生個人支付寶賬戶扣收相應款項並通過簡訊、郵件反饋借款學生。
學生可登陸在線系統查詢提前還款結果。如當次提前還款失敗,下次提前還款時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提交申請。

㈡ 國家助學貸款屬於什麼貸款方式

福利性質的貸款,由政府補貼部分利息,主要目的是幫助經濟暫時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業完成後盡快還款就好!如果逾期不還,可能導致個人信用記錄不良!

㈢ 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方式

1、還款計劃,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高校機構應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制定還款計劃,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您與中行辦理上述手續後,高校方可為您辦理畢業手續,並負責將還款計劃通知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2、借款學生畢業當年不再繼續攻讀學位的,根據就業情況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還本寬限期,即畢業後60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進入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期,具體事宜由畢業借款學生在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由經辦銀行審批。還本寬限期內您只需償還利息,無需償還貸款本金。如您未自主選擇畢業後的60個月內任何一個月起開始進入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期,則應自畢業後的第61個月起開始進入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期。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借款學生再讀學位畢業後,仍可在還款期內享受還本寬限期。
3、貸款利息支付,在校學習期間,國家助學貸款所發生的全部利息由財政安排專項貼息資金給予補貼,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季度支付。
4、畢業後,國家助學貸款所發生的全部利息由本人按月支付,開始時間為畢業後所逢的第一個結息日。當您按照高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完畢有關手續之日後所逢的第一個月結息日起自付全部利息。在校期間,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休學的,可申請休學貼息。
5、代償政策,畢業借款學生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的,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㈣ 大學生助學貸款有幾種

大學生助學貸款有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商業助學貸款三種方式。

一、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二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三、申請商業助學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證, 就讀境外學校的須有本人護照或通行證

3、具有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接受函)或學生證以及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習期間內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證明材料

4、符合貸款人要求的學習與品行標准,無不良信用行為

5、承諾向貸款人及時告知其離開學校後的最新工作單位及有效通訊方式

6、已擁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教育費用

7、書面同意在貸款逾期一年不還,貸款人可在其就讀學校或相關媒體上公布其違約行為

8、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資產抵、質押或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

(4)國家助學貸款的一種方式擴展閱讀:

一、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三、申請商業助學貸款材料

1、個人有效居留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及復印件或學生證及復印件

3、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生學習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的證明

4、在中國銀行開立的個人儲蓄或信用卡賬戶

㈤ 助學貸款有哪幾種形式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

申請方式:

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審查審批: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5)國家助學貸款的一種方式擴展閱讀:

還款方式:

⑴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⑵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⑶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⑷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⑸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四條高等學校的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同時要有同班同學或老師共兩名對其身份提供證明。

第五條高等學校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合同,承諾離開學校後向貸款人提供工作單位和通訊方式,承諾貸款逾期一年不還,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貸款人在就學的高等學校或相關媒體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證號碼,予以查詢。

第六條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學生在讀期間所在學校的學費與生活費。

第七條助學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八年,是否展期由貸款人與借款人商定。

第八條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執行,不上浮。

第九條助學貸款採取靈活的還本付息方式,可提前還貸,或利隨本清,或分次償還(按年、按季或按月),具體方式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商定並載入合同。

貸款本息提前歸還的,提前歸還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收利息;貸款本息不能按期歸還的,貸款人按規定計收罰息。

第十條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或利息補貼的,其貼息比例、貼息時間由貸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學校與貼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條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種原因離開學校後,應主動告知貸款人其最新通訊方式和工作單位,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二條高等學校應對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和貸款人發放、收回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協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間發生轉學、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傷亡等情況,借款人所在學校有義務及時通知貸款人。

㈥ 國家助學貸款包括哪幾種形式

國家助學貸款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助學貸款還有其他的形式。但是要注意了,享有財政貼息的助學貸款只有這兩種,因此借款學生在借款前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申請的貸款類型,避免概念弄混淆從而申請了其他類型的助學貸款。

㈦ 國家助學貸款的利息按哪種方式收

一、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貸款最長期限為20年,還本寬限期3年,寬限期內只需還利息、不需還本金。

二、助學貸款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7)國家助學貸款的一種方式擴展閱讀

1993年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制發了《關於修改(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生實行貸款制度的辦法)部分條款的通知》,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對原來文件中有關學生貸款額度和享受貸款學生的比例的條款進行了修訂。經修訂後的規定為:

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最高數額,由學校根據當地居民基本生活水準或本校學生學習、生活費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確定。學生在獲得獎學金後如生活仍有困難,可以申請貸款。其申請貸款的數額,由學校在貸款和獲得獎學金的兩項之和能夠保證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費用基本需要以內掌握。

享受貸款的學生比例,由學校根據本校本、專科學生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數,在規定的貸款經費總額內確定。目前各高校學生貸款實際最高額度一般在每年1000元以上。

2014年7月25日,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25日聯合發通知,將貸款增至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上限將達到12000元。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同一學年不得重復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