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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錦州市公積金貸款最新規定

發布時間: 2021-12-18 12:08:55

❶ 2019年公積金貸款當面辦結新規定

49個服務中,有32個服務事項可以先在網上辦理,然後到管理部、貸款中心或受託銀行代辦點當面審核辦結。其中,6個涉及公積金貸款,具體為:

❷ 錦州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你自己打電話咨詢一下吧,或者去單位看一下。

錦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凌河區中央大街二段60-27號 郵編:121000
主任室 電話:3157892
副主任室 電話:3157903
3150815
辦公室 電話:3157896
人事科 電話:3156075
計財科 電話:3157897
籌資科 電話:3154887
信貸科 電話:3157902
綜合科 電話:3157882
保全科 電話:3154941
結算科、微機室 電話:3155040
二樓大廳結算窗口、收發室 電話:3169544
二樓大廳信貸窗口 電話:3154939
值班室 電話:3157895
凌海辦事處 電話:818099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第二章 機構及其職責

第八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佔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1/3,單位代表佔1/3。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由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人士擔任。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第三章 繳存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二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第二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第二十三條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定列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三)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第五章 監督

第三十一條 地方有關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監督,並向本級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通報。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時,應當徵求財政部門的意見。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時,必須有財政部門參加。

第三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編制的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應當經財政部門審核後,提交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每年定期向財政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報送財務報告,並將財務報告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三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託銀行及時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

第三十六條 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

職工、單位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受委託銀行復核;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新復核。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違反本條例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照規定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的;

(二)未按照規定審批職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銀行以外的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

(五)未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的;

(六)未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的;

(七)未按照規定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的。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挪用住房公積金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積金,沒收違法所得;對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積金的人民政府負責人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違反財政法規的,由財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擔保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四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商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施行前尚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第四十七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完)

❸ 錦州第一套住房首付比例多少 怎麼用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房屋評估價的20%,最高貸款比例為80%;

想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先需要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 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6. 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7. 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8. 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 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則可以按以下貸款流程申請:

  1. 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 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 受理網點受理;

  4. 簽約;

  5. 審批;

  6. 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 銀行放款。

❹ 公積金貸款規定有哪些

沒有什麼訣竅,條件符合就可以貸款。
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❺ 公積金貸款有什麼限制和要求

1、具有XX市常住戶口或者具有有效居住證件;
2、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沒有參加公積金繳納制度的職工是無法享受公積金貸款業務的;
3、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前還必須滿足一定條件,申請公積金貸款之前需要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至少6個月以上,還有的城市規定是12個月以上;
4、在某個城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自住普通住房需要具備有關手續、文件和已經交付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5、具有一定民事行為能力,工作穩定,收入穩定,有一定條件可以償還貸款能力,信用良好;
6、通過公積金貸款之後,夫妻雙方有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貸款沒有完全還清楚之前,雙方都不能給享受公積金貸款業務;
7、公積金貸款最長年限是30年。購房的時候如果辦理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那麼貸款的期限是必須一致的。

❻ 錦州公積金貸款能帶多少

公積金多少可以貸款

一般情況下,只要公積金滿足繳存時間就能貸款,與賬戶存額沒有關系。根據目前的政策規定,申請貸款時借款人需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部分城市需一年以上),且公積金賬戶處於繳存狀態,因此公積金多少可以貸款和賬戶裡面有多少錢沒關系。

申請公積金貸款注意什麼

1、申請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如果您打算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在購房之前最好不要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房款或挪為它用,否則您的賬戶余額減少甚至清零時,您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也會隨之減少或者為零,這就意味著您將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在申請貸款的頭一年中最好都不要提前還款。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滿一年後提出,並且您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3、還貸困難可尋找身邊的銀行:對未來財務狀況作出誤判是正常的情況,當您在借款期限內償債能力下降,還貸有困難時,不要自己硬撐。工行的客戶可向工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經銀行調查屬實,且未有拖欠應還貸款本金、利息,工行就會受理您的延長借款期限申請,切勿因為一時的經濟壓力損害您的個人信用。

4、貸款期出租住房需告知租戶:無論您的房屋申請哪種貸款,當您在貸款期間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都必須將已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

5、貸款還清後要撤銷抵押:當您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持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其他項權利證明前往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6、保存借款合同和借據:申請房屋按揭貸款時,銀行與您簽訂的借款合同和借據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於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作為借款人,您應當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據。

❼ 公積金貸款的規定有哪些

包括。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累計繳存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2年;
2、未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
3、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
4、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❽ 關於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如您在中國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議直接詳詢當地營業網點。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❾ 錦州市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申請人和產權共有人到公積金中心貸款窗口進行貸款初審。
申請資料:1、《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2、公積金貸款資料一套(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證、戶籍證明;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首付款票據;貸款銀行的還款存摺或銀行卡復印件)。
辦事時限:材料齊全當場辦結。
送經「中心」初審的《申請表》至擔保公司。→ 申請人和產權共有人到擔保公司駐公積金中心窗口辦理擔保、公證手續;符合擔保條件的當場出具擔保業務聯系單並在二個工作日內將公證後的抵押合同送至銀行。
申請資料:1、經中心初審的《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公積金貸款資料一套。
收費標准:工本費 40元/戶;個人住房擔保服務費:低於300元的按300元收取,貸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按貸款的0.6%收取,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擔保服務費加收0.05%;公證費:按貸款額的0.1%收取。
辦事時限:2個工作日。
當場出具業務聯系單至銀行。→

申請人和產權共有人到銀行駐公積金中心窗口填寫接受徵信查詢委託函。
申請資料:1、經中心初審的《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公積金貸款資料一套;3、擔保公司出具的業務聯系單。
辦事時限:當場受理。 銀行受理人員將材料帶回銀行→ 承辦銀行錄入貸款信息,查詢貸款人資信,進行復審,並在收到擔保公司所送抵押合同、呈報表後通知申請人和產權共有人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辦事時限:2-3個工作日 承辦銀行送已辦結的全部貸款材料至「中心」→

公積金中心貸款窗口在受到全部貸款材料後,送分管領導審批,簽發貸款發放通知書,並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申請人持貸款發放通知書到承辦銀行辦理轉賬。
辦事時限:2個工作日。

❿ 在錦州市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得看你們單位給你交多久的公積金,交半年以上即可貸款,繳納多少是你能貸多少的關鍵。你可以到公積金那裡去,他們有計算系統,可以幫你算出來能貸多少,最長可以貸款30年。手續相當復雜,過程至少一個月,需要你雙方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等等。而且公積金並不是每月打到還款賬戶的,而是每年可以領取1-2次。現在公積金貸款利率和商業貸款利率已經差不多了,但是商業貸款手續比公積金要少一些,所以建議商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