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流轉合同範本怎麼寫
土地流轉合同應載明:雙方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流轉土地位置、面積、用途、年限;流轉土地價格和支付方式;雙方當事人應盡義務和違約責任等。
② 土地流轉協議如何寫
土地流轉協議應該這樣寫:1、需要寫清楚協議雙方的個人信息。雙方的住所、姓名、聯系方式;2、流轉土地的坐落、名稱、質量等級;3、流轉土地的用途;4、流轉的起止時間以及期限;5、雙方當事人的義務和權利;6、流轉價款以及支付的一種方式;7、雙方當事人的違約責任;8、流轉協議解決糾紛的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③ 土地承包合同範本,土地承包合同能貸款嗎,土地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都明確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可見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根本障礙在於法律的禁止規定。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綜上可見,如果是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以抵押,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
但由於農民因缺乏可抵押的財產,融資渠道很窄,擴大生產規模存在很大障礙,而現階段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在農民的財產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允許農民以家庭承包耕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融資,還是有很大的市場需求,因此目前很多地方紛紛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試點。如果當地有金融機構開展這項業務,不妨一試
④ 土地流轉合同能抵押貸款嗎
土地流轉抵押貸款:國土部門正在進行農村土地確權,確權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才能抵押,目前流轉土地不好做抵押
以下方式可以做抵押貸款:
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轉經營權,並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且取得發包方(即村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可以由金融機構對抵押的土地流轉經營權進行處置的書面承諾。用於抵押的土地需是具備一定生產規模和持續生產能力的農業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且依法經營,未改變農業用途。
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土地流轉經營權權屬證明材料,包括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等。
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
發包方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以及同意金融機構處置抵押物的書面證明材料。
借貸雙方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後,還需到縣農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金融機構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他項權證》後,即可根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⑤ 農村流轉土地是否可以作為抵押進行貸款
是
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轉經營權,並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且取得發包方(即村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可以由金融機構對抵押的土地流轉經營權進行處置的書面承諾。用於抵押的土地需是具備一定生產規模和持續生產能力的農業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且依法經營,未改變農業用途。
據了解,相較於其他貸款,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個性化資料主要是3項:土地流轉經營權權屬證明材料,包括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等;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發包方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以及同意金融機構處置抵押物的書面證明材料。借貸雙方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後,還需到縣農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金融機構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他項權證》後,即可根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此外,為鼓勵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展,淳安縣財政還將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實行獎勵。
⑥ 土地流轉合同樣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1)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⑦ 土地承包流轉合同怎麼寫
土地轉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承包土地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區 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 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等級、四至、簡圖附後)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歸乙方所有。
三、轉讓價格
甲方轉讓的該宗土地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畝,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現金方式分次支付轉讓金,支付的時間為甲方簽訂合同後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取得全體村民同意轉讓該宗土地的簽字(簽章)書後支付剩餘部分__________元人民幣。支付憑證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准。
五、土地轉讓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土地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合同簽訂後,凡與轉讓土地發生的一切矛盾和糾紛均由村、組及土地轉讓方協調解決,保證甲方交付的土地符合雙方約定的標准。
2.乙方獲得土地轉讓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處置、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以上約定丙方全部同意。
七、違約責任
1.甲、乙、丙三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甲方當事人違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該宗土地轉讓金的三倍。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甲、乙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廣東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範文本)
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村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廣東省農業廳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讓 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流轉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准
甲方將享有承包經營權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畝以_____________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土地交付標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使用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不得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環保方面應按國家標准達標排放;
5.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築物補償。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雙方協商同意以第______方式支付流轉價款:
(一)現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轉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後一年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轉價款,以後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轉價款。
(二)實物(稻穀)折現形式支付:
1.協議流轉價款為每年每畝 斤稻穀,以後遞增方式及比例為 。
2.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後一年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3.每年結算支付兩次,分別以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的稻穀市場價為准折以現金兌付,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為兌付日。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業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乙方還應承擔土地功能恢復責任,無法全部恢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並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除外。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後交給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設施的,地面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補償款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分配,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採取以下第______種解決方式:
(一)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後)完善合同內容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機關或鎮土地流轉指導中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補充欄目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⑧ 土地抵押權的合同
編號:
土地抵押登記合同
平 等 自 願
公 平 公 正
誠 實 守 信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大榭開發區分局
為切實保護土地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土地抵押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記辦法》等土地管理有關規定,抵押當事人必須依法訂立土地抵押登記合同,共同遵守。
抵押人(單位名稱或姓名):
債務人(單位名稱或姓名):
抵押權人(單位名稱或姓名):
一、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 地塊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該抵押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土地證號 。該抵押土地評估價值為 元,協議價值為 元。
二、抵押權人經現場勘驗和認真調查,已經查明該抵押土地權屬清楚,座落、位置明確,四至界限分明,無限制該抵押土地權利情況,自願接受上述土地為抵押物。抵押後,如果發生權屬爭議和限制權利等情況,抵押人、抵押權人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登記機關對已辦理抵押登記的土地在登記的抵押期限內負保全義務。
三、根據__ _ _年_ _月 _日簽定的 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為 %,債務金額為 幣,小寫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元。抵押期限為 年_ __月__ _日至___ __年_ _月__ _日。
四、抵押人將土地抵押給抵押權人期間,其土地使用權證由 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五、抵押人將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滿前如需要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已抵押土地時,應事先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轉讓或處置行為無效,如因抵押人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抵押土地價值減少,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時,抵押人有義務重新提供或追加擔保。
依合同規定需要保險的,由抵押人向中國保險機構投保。
如遇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時:
(一) 追加擔保;
(二) 重新簽訂抵押合同;
(三) 。
六、債務人應按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債務,到期不能還清債務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權人申請抵押延期,經抵押權人同意後方可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手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權人申請抵押延期的,抵押權人可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土地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土地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申請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有限期限至 ,抵押登記期滿90日內既不辦理變更登記,又不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抵押登記機關將自行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由雙方簽章並經土地抵押登記機關審核同意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章並從土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當事人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