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貸款在什麼情況下會被拒絕
滿足以下條件可公積金貸款,不滿足則無法貸款。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2015年8月31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降至2成。
貸款介紹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別定製了相關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如:
成都市貸款條件:1、具有當地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2、申請時已連續一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沒有支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北京市貸款條件: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1、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2、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如果您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限制。借款申請人只需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處於繳存狀態的條件,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② 異地公積金貸款的回執單要交到公積金中心嗎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細則內容披露。《通知》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通知》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通知》放寬了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可異地貸款。《通知》還規定,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等內容。
除了放寬公積金繳存年限外,《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在外地購房後,只要提供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契稅完稅證明、職工所在單位提供的「職工異地購房證明」、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就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昆明刑事辯護律師網頁鏈接
③ 為什麼我的公積金貸款買房被拒絕了
可以申請商貸,然後提取公積金償還房貸。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④ 房屋首付已交,合同已簽完,使用的是異地公積金,公積金貸不了款怎麼辦
1,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必須是繳納住房公積金企事業單位的在職員工,所以辦理條件必須是在職員工。
2,申請公積金貸款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接受職工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且告知咨詢人貸款所需要的具體材料。
3,申請人或者是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核實申請人繳納公積金以及申請貸款的情況,對於沒有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者是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應當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4,當貸款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請人異地貸款的申請後,向繳存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確保信息的真實性,核實無誤後,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完成貸款的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給繳存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5,申請人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果遇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轉入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入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接收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以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如果遇到異地貸款逾期的情況出現,繳存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配合貸款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展貸款催收工作。
⑤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地方不執行怎麼辦
不是不執行,而是需要兩地的住房公積金簽署互貸協議,才可以執行。目前可執行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