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輛辦理過抵押登記如果解押以後大綠本上會有記錄嗎
有。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22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1)車抵押貸款還完了會有記錄嗎擴展閱讀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所需資料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24條規定,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B. 重新補大綠本的話,會有抵押記錄嗎
《機動車登記證書》就是車輛的戶口本,也俗稱「綠本」,因為它是綠色的。如果需要分期貸款買車,那就需要抵押貸款人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也就是俗稱的大綠本。在抵押期間綠本由車管所代你保管,解押過後才由車輛所有人保管。
重新補大綠本,也會有抵押的記錄在裡面。這個抵押記錄是在車管所系統裡面的,用戶補辦了新的綠本,記錄也會一並補辦。並且如果已經將綠本抵押出去申請貸款,在貸款期間是不允許補辦綠本的。只有貸款結清以後或綠本不幸遺失,才可以補辦。
C. 車輛貸款還完了怎麼解除抵押
解押流程是客戶攜帶相關證件去當地車管所提出申請,然後再工作人員的協作下解除抵押。
車貸還清後的解押流程是:
1)客戶帶上個人身份證、還款銀行卡、車貸合同等資料去經辦銀行(汽車消費金融公司)線下營業網點櫃台找工作人員申請開具貸款結清證明,拿回車輛登記證書。
2)帶上貸款結清證明、車輛登記證書,以及個人身份證、汽車行駛證、駕照等材料去當地車管所找工作人員提出解除車輛抵押登記的申請,工作人員就會幫忙解押。大家需要注意,有的銀行(汽車消費金融公司)會在客戶還清車貸後直接將貸款結清證明、車輛登記證書郵寄過來,因此客戶只要耐心等待就好。還有,若客戶有在4S店辦理代辦解押業務,那可能貸款結清證明、車輛登記證書會先寄給4S店,由4S店工作人員幫忙辦理解押。而客戶只要等4S店辦好解押後將車輛登記證書退還回來就行。如果自己沒時間,客戶也可以找親友代為解押,去公證處開具授權委託書即可。
還完購車貸款後在申請者遞交消除預告登記申請辦理之後,會在一天內申請辦理結束辦理手續,消除質押。還完購車貸款後第一步要與金融機構預定好_間後就可以去拿回相關材料,此外金融機構會出示一份購車貸款付清憑據。隨後買車人取得憑據之後就可以去車子隸屬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取消抵押貸款辦理手續了,申請辦理的時間大約一天就可以。
拓展資料:
購車貸款的種類可分成直客式、間客式、銀行信用卡購車貸款三種。直客式一般為顧客立即碰面開展借款的銀行汽車貸款,間客式一般為車輛金融投資公司接轉顧客的車輛金融投資公司購車貸款。直客式銀行汽車貸款,所收的成本新項目為保證金、等額本息貸款、3%擔保費等,金融機構高品質顧客花費還會繼續有些特惠,但是各家金融機構的政策優惠各不相同。間客式車輛金融投資公司購車貸款除開交納之上花費外,還需壓力管控費、運輸隊服務費、質保期續保押金也有一種便是銀行信用卡購車貸款,賬單分期買車貸款只對銀行的信用卡客戶給予分期還款,並不是一切標准都能夠申請辦理,還需要有一個審批程序流程,有欠佳徵信記錄的透支卡客戶就難以申請辦理。
D. 汽車的貸款已還清,解押已完成。補辦綠本,可以消除抵押記錄嗎
當然可以消除了,已經還清了呀。
E. 汽車抵押貸款看徵信記錄嗎
要看徵信的。
申請汽車抵押貸款的資料:
1. 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2. 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 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4. 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貸款人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的中國公民。
2.徵信良好;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能保證定期償還貸款本息。
4.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存款戶。
5.能為汽車抵押貸款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擔保措施。
6.願意接受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F. 車輛抵押貸款快還完了發現被坑了有什麼辦法嗎
G. 我汽車抵押的貸款都已經還完了,可以直接去再貸一筆嗎
還完貸款後先拿結清證明辦理解押手續,之後再想貸款可以找銀行再貸不過得重新提交材料重新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