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前北京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有哪些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包括: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駐戶口或居住證;
3)在申請抵押貸款前一年正常連續繳存本市住房公積金(少部分城市為6個月);
4)至少首付房款的三成,部分城市需要四成;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抵押貸款能力;
6)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且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2.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買房條件是:需要審核貸款人的各種證明,比如說在職職工單位提供的工資收入證明和銀行出具的工資流水證明,如果是夫妻的話,還需要審核另一方的個人徵信。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3. 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條件是什麼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利率較低,可是首套房如果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了,二次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如果可以的話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二次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條件
1、只有參加繳納國家的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才有資格申請國家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繳納國家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在職職工是不能申請國家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繳納國家的住房公積金的職員才能申請國家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同時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也就是說申請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時間不能少於六個月。因為在職職工繳存國家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也就是繳納住房公積金時間時斷時續,這個間接說明該職員職工他的收入並不穩定,公積金貸款發放後是很容易產生風險的。
3、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員工配偶一方也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員工配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申請住房公積金的員工配偶雙方都是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因為國家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相應的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資金金融支持,也是是一種對員工住房保障型的資金金融支持。
4、申請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在提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時候,除擁有一定的較穩定經濟收入和償還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能力外,現在還沒有其他較大數額的債款需要還清或者是可能影響償還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他相關債務。如果申請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有其他債務纏身的同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給該員工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本金的收回有很大的影響以及風險就很大,這樣做完全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轉的基本原則。
5、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是不能超過30年的。如果你是辦理住房公積金與其他積金相組合的組合貸款,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還貸時間必須一致。不能說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換貸時間比商業性住房貸款換貸時間還短,或者是相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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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北京二套房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家庭名下在京無住宅,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使用公積金貸款按照首套計算,可貸8成,不超120萬。目前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是「認房不認貸」。希望能幫到您,望您採納~
5. 在北京怎樣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在職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兩個條件:第一要求建立公積金在一年以上,第二是要求在申請貸款之前連續6個月繳存公積金。 每月交900 貸款20年的話 最高能貸款90W。 30年的話是貸款112萬。
6. 關於北京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問題
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都可以申請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