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抵押貸款證券」
政府部門(美國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政 府贊助機構(房利美和房地美)以及私營金融機構(如投資銀 行等),通過從受押人(借方)那裡購買債權並進行匯集創造了抵押貸款證券,這個過程就叫做抵押貸款證券化。原來那種只 有兩方參與的抵押貸款已經成為歷史,現在的抵押貸款不僅僅只有你和借款機構(借貸機構或是商業銀行)那麼簡單了。事情比你想像的還要復雜,因為抵押貸款證券會根據資產 類型(民用住宅或商用住宅)、收入類型(本金和利息一起、單獨本金或單獨利息)和支付優先權(所有債券持有人一視同仁或者根據還款年限和其他特徵區別支付)的不同分為很多不 同的品種。這些不同的抵押貸款證券都擁有各自不同的名字,在所有這些名字中我最喜歡的一個詞是「剝離」,意思是抵押 資產的利息或本金是剝離開來單獨成為債券的。事情在變得越來越復雜的同時,也變得越來越危險。抵押貸款證券最初被創造出來是出於對投資多樣化的需要,將成百上千的抵押資產整合成一個債券,如果其中的一名抵押人(借方)無法按期支付,甚至出現違約的情況,也不會對債券的投 資者造成太大的損失。二級市場的產生和發展也被認為是對投資者有益的。在二級市場,抵押貸款證券的投資者可以將手裡 的債權賣給別人,這樣就相當於將任何可能出現的風險分散到更多的機構身上。
同樣是出於風險考慮,人們還發明了信用保險(信用違約掉期合約),也就是說如果借方破產無法償還抵 押貸款,投資者可以從保險商那裡獲得所有的損失。更加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信用違約掉期的買賣雙方可以跟原來的抵押貸 款證券或資產本身毫無關系,他們可以是第三方(甚至是第四 方、第五方)。因此,我們所面臨的是大量基於低價的抵押和資產(房屋),但卻經過過度包裝和交易的債券和合約。如果出現大規模的抵押合約違約,那麼再怎麼多樣化的投資也無濟於事。
❷ 個人手上的股票能否做抵押貸款
這要看開戶券商,是否提供了股票質押貸款業務。如果開通此項業務,當然可以辦理,否則沒法辦理。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❸ 過手抵押證券與切塊抵押證券不同拜託各位了 3Q
1:切塊抵押貸款證券的特點是將同一貸款組合收到的本金和利息在投資者間進行不均衡的分配。剝離證券的極端形式是僅付本金證券(PO)和僅付利息證券(IO)。 IO債券的投資者收到基礎貸款組合產生的利息收入,PO的投資者收到基礎貸款組合產生的本金收入。PO債券以低於面值的價格出售,投資者收益率大小取決於貸款提前償付速度,速度越快,本金現金流的凈現值越大,收益率越高。IO債券沒有面值,與PO相反,其投資者不希望發生提前償付,因為這樣會使未清償本金下降,利息收益就會降低。由於借款人的提前償付速度與抵押貸款市場利率呈負相關,因此,PO證券和IO證券的收益率對市場利率變化的反應方向相反,二者都可作為套期工具。 2:過手結構證券 過手結構證券基本上不對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進行特別處理,而是在扣除了有關「過手」費用後將剩餘的現金流直接「過手」給證券投資者。過手證券是人們為降低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風險,避免投資者損失,同時也是為了增加證券的市場流動性而在抵押參與證的結構基礎上引進信用增級機制開發出來的一種新的資產支持證券品種 過手抵押證券沒找到相關概念
❹ 抵押擔保證券和抵押轉手證券的區別
擔保抵押證券和資產抵押證券的區別:
1、【抵押證券】指證券發行人以其財產為抵押,而發行的保證按期支付本息的證券。如果在證券到期後,證券發行人沒有支付證券本息,抵押證券持有人可以佔有或拍賣證券發行人為發行證券而抵押的財產作為證券本息的補償。抵押證券,增加了發行人的責任,減少了證券投資者的風險。一般來講,為了擔保證券本息能按期如數支付,抵押物的現市總價值應該高於證券發行總額。發行抵押證券,應該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核准,而且一般情況下都是由證券公司代理發行。投資者向證券公司申請購買抵押證券並支付款項。近年來,國外出現了一種新的抵押證券,這種證券的抵押物不是發行人的現有財產,而是發行考利用發行證券等募到的資金進行投資後所形成的財產及其收益。盡管投資於抵押證券的風險較小,但對於小額投資者來講,明確小額證券相對應的抵押物難度較大,所以,集中眾多小領投資且使其基金化,然後以基金的形式投資於抵押證券是一種較為的投資方式。
2、【抵押擔保證券】抵押擔保證券是由投資銀行等證券公司將大量房屋貸款進行捆綁作為抵押的一種證券形式,類似於債券。持有抵押擔保證券的投資人將根據他們所購買的本金和利息份額,定期收到屋主所支付款項。通常,大量的抵押貸款被打包或者分為幾個「部分」,每一部分的風險和收益均不相同。持有最安全部分的所有者收取的利率最低,但是有權作為第一順位獲得屋主的付款。而持有風險最大部門的持有人收取最高利率,但是如果屋主不能支付月供,那麼他們則是第一個受損的人。
❺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證券對策
(一)選擇合適的商業銀行作為發起人
在美國,一級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上的金融機構有四類,即儲蓄貸款協會、商業銀行、互助儲蓄銀行和人壽保險公司。而我國只有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一級市場體系,因而,在理論上任何一家商業銀行都可以作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發起人。但是,由於歷史背景、貸款結構以及銀行所在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不同,各家商業銀行住房抵押貸款的規模也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從省市分行住房抵押貸款占貸款總額的比重來看,有的銀行已超過20%,而有的銀行還不足5%。因此,根據規模效益原則,我國應選擇住房抵押貸款已達到一定規模的商業銀行作為發起人。中國建設銀行是我國開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最早的國有商業銀行。截至2000年底,該行累計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1823億元,貸款余額1368億元,佔全行各項貸款近10%,同業市場份額42%,已經具備了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資產基礎。因此,中國建設銀行應作為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發起人的首選銀行。同時,應選擇住房抵押貸款規模比較大、風險控制機制比較完善、抵押貸款操作比較規范的省市分行進行試點。
(二)完善住房抵押貸款的一級市場
實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必須建立住房抵押貸款的二級市場,而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建立要以完善的住房抵押貸款一級市場為基礎。對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一級市場的完善包括以下兩個方面:1.隨著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住房居民消費熱點的形成,商業銀行應大幅度增加對住房抵押貸款的資金投入,以適應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對資產基礎的客觀需要。2.建立健全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防範機制。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貸款持續期內受各種不可控因素影響大,存在著諸多現實的和潛在的風險(如違約風險,利率風險,提前償付風險),各種貸款風險的客觀存在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住房抵押貸款預期現金收入流量的穩定。而穩定的預期現金收入流量是證券化住房抵押貸款應具備的首要條件,也是發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的基礎,還是住房抵押貸款證券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由於現有住房抵押貸款占銀行貸款總額比重較低,因而各種風險還未充分暴露出來,但是,隨著住房抵押貸款的迅速發展,其占銀行貸款總額比重的提高,住房抵押貸款中的風險問題將日趨突出,構成銀行進一步發展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一大障礙。因此,要實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必須在逐步擴大住房抵押貸款規模的同時,切實加強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的防範與化解,以保證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
(三)組建專門的住房抵押證券公司一SPV
SPV作為特設交易機構是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最關鍵的參與主體,對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運行效率及未來發展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根據SPV的性質與職能,從我國國情出發,應由政府出資設立半官方的SPW住房抵押證券公司、這是因為:1.由政府出資設立,既能充分體現政府對住房金融的引導與扶持,強化政府在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中的主導作用,又能賦予SPV更高的資信,從而使SPV所發行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更容易為投資者所接受;2.商業銀行設立SPV,由於存在著密切的「母子關系」,因而容易出現商業銀行與SPV之間的關聯交易,並有可能對住房抵押貸款的真實銷售、SPV的破產隔離以及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的發行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而由政府出資設立,則可以有效解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中的關聯交易問題,從體制上確保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正常運行;3.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防範機制還不完善,金融市場發育還不成熟,又缺乏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操作經驗,因而初始階段的SPV將面臨更大的運營風險。而SPV以政府為背景,可以從資金上更好地應對可能出現的償付危機,以保證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持續穩定發展。
(四)推出不同品種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
發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在我國作為新生事物,發行者要逐步積累經驗,投資者對其也有一個認識和接受的過程。因此我國發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應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推出不同的證券品種。在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初期,可以考慮以轉手抵押貸款證券作為首選品種。轉手抵押貸款證券不僅技術簡單,可操作性強,而且因有政府機構提供擔保而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因此,我國政府抵押貸款證券化在試點階段發行轉手抵押貸款證券既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認購,又可以推動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發展及金融機構風險的防範,還可以為今後發行其他技術更為復雜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品種創造條件,打好基礎。作為一種新推出的投資工具,轉手抵押貸款證券的發行需要採取以下對策:1.應採取低面額、高收益的形式;2.應根據住房抵押貸款組合不同的期限結構和收益結構,相應設計不同的證券,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需要;3.證券利率應實行浮動利率,以防範因市場利率變動而帶來的風險;4.應選擇規模大、資金實力雄厚、經營業績良好且社會信譽度高的承銷中介,以確保證券的成功發行。
在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技術日趨完善,金融市場進一步規范以及投資者逐漸成熟的條件下,可以在轉手抵押貸款證券的基礎上發行技術操作比較復雜的擔保抵押貸款證券或切塊抵押貸款證券。
(五)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實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不僅必須具備一定的內部條件,而且需要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保證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有效實施。1.成立政府抵押貸款擔保機構,在一級抵押市場上為住房抵押貸款提供擔保,充當無條件償還貸款的保證者和保險者,在二級抵押市場上對住房抵押貸款組合進行強化擔保,以提升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的信用等級;2.在加強金融市場監管的同時,大力培育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的機構投資者,使其成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市場的「主力軍」和「穩定器」;3.逐步完善中介服務體系,嚴格規范中介服務機構行為,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的發行與流通提供保障;4.加強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法規建設,形成一個涉及住宅業、銀行業、證券保險及其他中介服務行業的法律法規體系,同時加強各有關部門的相互協調,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順利實施和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5.對試點階段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實施稅收優惠政策,以促進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全面推行。
❻ 什麼是證券抵押貸款
首先,有價證券是非現金的具有價值的金融性憑證,它有許多種:股票、債券、銀行存單等。
然後,抵押貸款就是將你手中的證券交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或者將股票之類的證券過戶到銀行名下或者一個獨立帳戶之下。銀行可以根據你拿去的證券當前市場價值,打一個折扣,將現金給你。
比如,你有1萬元股票;銀行需要確定這只股票不是垃圾股,有正常的交易和經營業務,便給你估值:打7折。然後你需要先跟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協議,然後立即將有關股票通過證券公司過戶給銀行,在銀行確定你的股票在他們的控制之下時,銀行會給你提供7000元的貸款。你的股票就是這筆現金的抵押品。在你歸還銀行7000元加利息之前,你沒有權力動用你的抵押股票,並且如果在約定的時間內,如果你不能償還銀行貸款時,銀行有權(根據協議內容)變賣你的股票,以代替你償還銀行貸款。
❼ 轉手證券的基本操作過程
轉手證券的基本操作過程
轉手證券的發起人先將抵押貸款進行組合,並將其轉移給一個獨立的信託機構或其它實體;投資者投資所擁有的是對整個抵押貸款組合所產生的收益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權。發起人一般都繼續擔當起履行服務和日常雜務的職責,它還可以分享從屬證券所代表的一部分剩餘現金流。
此外,發起人還要為抵押貸款組合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提供擔保。轉手證券的持有者按比例獲得減去服務費用後的抵押貸款組合所產生的本息收入。一般地,對投資者的支付是按月進行的。發行人在對轉手證券進行結構化的時候,要考慮到抵押貸款組合本息的收取與對投資者的支付之間的時滯。比如,就「GNMAⅠ計劃」所擔保的轉手證券來說,原始借款人對抵押貸款的償付時間是每月第一天,而轉手證券發行人對投資者的支付是在每月15日。轉手證券持有人在享有對抵押貸款組合所產生的收益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權的同時,也要按比例地承擔相應的風險,這包括支付額減少、提前支付等風險。
抵押貸款組合的服務商可以由發起人或第三方擔任,它的職責具體來說是收取抵押貸款所產生的本金和利息的償付和違約的抵押貸款。
❽ 什麼是轉手證券,轉手證券怎樣操作
一、什麼是轉手證券
轉手證券又稱過手證券,是抵押貸款證券化市場的主要證券品種。轉手證券可以採取權益憑證或債權憑證兩種形式。轉手證券持有者所得到的現金流量取決於基礎資產生成的現金流量,投資者定期收取由發行人"轉手"的本金和利息。
投資者獲得的現金流一般會小於抵押貸款的現金流,因為服務人、受託人和擔保人要從中扣除一定的服務費和保險費。轉手證券不對基礎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作任何處理,雖然交易技術簡單,但也由此伴生了一些缺陷,如證券的現金流不穩定,投資者須承擔基礎貸款的提前償付風險。而且,轉手證券只是將貸款原始權益人的收益與風險轉移並細化到每個投資者,投資者面臨著相同性質的風險與相同水平的收益,難以同時吸引不同類型的投資者。
二、轉手證券的基本操作過程
轉手證券的發起人先將抵押貸款進行組合,並將其轉移給一個獨立的信託機構或其它實體;投資者投資所擁有的是對整個抵押貸款組合所產生的收益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權。發起人一般都繼續擔當起履行服務和日常雜務的職責,它還可以分享從屬證券所代表的一部分剩餘現金流。
此外,發起人還要為抵押貸款組合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提供擔保。轉手證券的持有者按比例獲得減去服務費用後的抵押貸款組合所產生的本息收入。一般地,對投資者的支付是按月進行的。發行人在對轉手證券進行結構化的時候,要考慮到抵押貸款組合本息的收取與對投資者的支付之間的時滯。比如,就"GNMAⅠ計劃"所擔保的轉手證券來說,原始借款人對抵押貸款的償付時間是每月第一天,而轉手證券發行人對投資者的支付是在每月15日。轉手證券持有人在享有對抵押貸款組合所產生的收益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權的同時,也要按比例地承擔相應的風險,這包括支付額減少、提前支付等風險。
抵押貸款組合的服務商可以由發起人或第三方擔任,它的職責具體來說是收取抵押貸款所產生的本金和利息的償付和違約的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