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哪兒誰能提供一下地址
1、山東省濰坊市高新區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22層
2、綜合服務大廳地址:高新區東風東街6206號(市投資大廈一樓原香檳酒店)。詳情請撥打12329服務熱線咨詢。
2. 濰坊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多長時間可以提取公積金
1、貸款結清後,您就不能繼續提取公積金了。2、公積金只能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因其他原因支取公積金(據說裝修和大病也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您要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3、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按規定繳存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長期住房儲金。對單位來說,建立住房公積金有利於改變住房實物福利分配方式,形成以按勞分配為主的貨幣工資分配方式,同時享有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對職工來說,有如下好處:
(1)在職工工作年限內,住房公積金不僅僅由職工本人按其工資的一定比例繳存,而且職工所在單位也要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給予資助。這兩筆錢作為住房公積金儲存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計算利息,且連本帶息全歸職工個人所有。
(2)它相當於職工為自身的住房消費作儲蓄。雖然平時個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不能像銀行存款那樣自由支取,但在購房等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則可在政策規定的頻率及限額內,等同存款一樣支取使用。
(3)職工退休時,其賬戶內住房公積金的本息結余可一次性結算支取,相當於一筆養老金。
(4)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建住房時,可以享受較普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年利率低1個多百分點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5)規定比例內住房公積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和利息所得稅,因此可以獲得稅收優惠。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為職工建立了一種自我保障機制,增強了職工解決自身住房問題、提高居住水平的能力。調整了職工消費結構,確保了職工住房消費支出,有利於擴大住房消費,增加住房有效需求,為加快住房商品化進程、加快住房建設奠定了經濟基礎。
3. 用濰坊住房公積金貸款裡面的公積金還能提取嗎
可以還貸提取
4. 濰坊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什麼地方
濰坊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濰坊市東風東街與東方路交岔路口陽光大廈22樓西廳
5. 濰坊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 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綁定的銀行賬戶(卡或折)、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並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代為提取的,還須提供委託人簽署的委託書、受託人的身份證。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 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職工、職工的配偶和子女、職工和配偶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與患者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其他材料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提供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購房票據,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二)購買二手住房的須提供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三)購買公有住房的須提供公有住房出售明細表、購房票據,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四)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補交款發票,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明;
(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須提供房管部門認可的經濟適用房購房證明、購房合同、購房票據,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六)購買人民法院拍賣的罰沒住房或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住房的,須提供法院出具的涉及拍賣成交法律文書、拍賣公司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及購房票據;
(七)建造、翻建住房的須提供縣及以上相關職能部門批準的集體土地使用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所在村委會出具的建造、翻建住房證明、購房人為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戶籍證明以及建造、翻建費用票據;
(八)大修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及房屋大修費用的票據。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根據職工公積金貸款信息辦理;
(二)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或本市以外其他公積金中心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提取時須提供借款合同、上月還款憑證,後續提取須提供上月還款憑證。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須提供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無自住住房證明、房屋租賃協議、稅務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發票及家庭工資收入證明。配偶無收入的還須提供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出具的無收入證明,職工單身的須提供提取當月居民戶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記卡。
4、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須提供退休證或退休申請審批表。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須提供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書及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5、調離本市的, 須提供工作調動或解除勞動合同文件、新工作單位聘用合同。
6、失業的, 須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7、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須提供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8、單位因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無力重組,職工不做分流安排的, 須提供法院等部門的有效法律文件。考取研究生並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的,須提供《入學通知書》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須提供提取人(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公證部門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或遺贈公證書、職工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證明。
10、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療費在3萬元以上的, 須提供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濰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費用結算單》或付款憑證、能證明職工與患者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或其它有效關系證明。
11、職工納入民政部門臨時困難救助范圍的, 須提供所在居委會蓋章的居民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復印件及相關損失證明。
12、職工享受濰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6. 在濰坊市區可以在哪裡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子
一 濰坊市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二 開發商或二手房房東接受公積金貸款
你就可以公積金貸款
7. 有濰坊公積金購房貸款,公積金是不是可以隨時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
(1)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2)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4)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5)非滬籍職工調離上海時。
(6)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