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有抵押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有什麼風險
您好,根據您的描述,這屬於《擔保法》相關的問題。
一、根據我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根據此規定,若房主未通知抵押權人(即您說的信託機構),則轉讓行為是無效的。
二、根據房地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存在有效抵押的房屋是不能進行過戶的,如果房主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屆滿時未能清償債務,則您仍需承擔預期時間內房屋無法過戶的風險。
三、鑒於房主已有債務且清償能力仍屬未知,建議您在過戶前不要向其支付全款或首付,以免在未來發生無法過戶的情形時、同時面臨購房款無法追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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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買正在銀行抵押貸款的二手房有沒有風險
您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如果您是買房人,用買的房子辦理抵押貸款,銀行要等到房產過戶到您的名下以後才給您發放貸款的;
如果現在房主要求過戶,您只要在辦妥過戶手續後再支付尾款就可以了。
㈢ 購買有銀行貸款的二手房,讓我首付解抵押有風險嗎
您說的這種問題在二手房交易中是經常遇見,稍有不慎就可能面臨「錢房兩空」的風險。
處理方式是:「房款自行支付用於贖樓」,需要買賣雙方簽署《房款自行支付用於贖樓的協議》,做擔保,業主做贖樓公證,相關負責人去做解抵押手續,抵押解除後收押房本直至繳稅過戶。
詳情如下:
定義:業主房子有抵押,業主無能力還款,需要資金解押
適用場景:賣方房屋有抵押,無能力償還解押
支付金額:最多不超過總房款的80%(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已支付給業主的定金、物業保證金)
收費:免費
注意事項:
1)產權清晰
2)金額不超過總房款80%
3)業主及配偶徵信二年內不能超過連三累六,無當前訴訟
4)客戶有購房資質
5)收押房產證、身份證、還款卡、還款卡卡密碼、借款合同、關閉網銀
6)業主做贖樓公證
㈣ 二手房按揭貸款有什麼風險
風險主要有3種:一是借款人方面的風險:個人借銀行(包括住房資金管理機構)的錢用於住房消費,如果不按期還錢便產生了風險,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兩種: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前者是指借款人有意賴賬、詐騙、假借款、惡意不還錢;後者是借款人因失業、傷殘、死亡、離異等原因導致借款人不能如期還錢。
二是開發項目的風險:開發商經營不善,或挪用資金,造成項目不能完工,形成"爛尾",借款人購買並用來抵押的房產成了"空中樓閣";借款人購買的房產存在較大質量問題。這些情況將導致個人貸款的相關合同難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貸款行的權益受到侵害。
三是銀行方面也存在風險:對借款人情況審查不嚴;對開發商銷售情況、工程進度、售房款監管賬戶和保證金賬戶的資金流向情況控制不夠;缺乏與房屋土地部門必要的聯系,抵押登記不落實;檔案管理不嚴,丟失重要合同單據,由此造成銀行貸款風險。
㈤ 二手房買賣為什麼買家非要走抵押貸款,這里有什麼風險嗎如何規避~
回答如下; 你是上家,他首付8萬後,餘款要等貸款發放後才能給你,而貸款的發放必須將所購的房子做抵押登記(抵押給銀行)後才能辦理,所以這個程序是對的。 為了防止不測,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的付款條款中,應該寫明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一般的大城市對這種二手房交易,交易資金由一個專門的機構照管的(該機構一般設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等房證過戶後,監管機構將款項劃至(上家)賣房人。
㈥ 委託他人辦理二手房銀行按揭抵押貸款有風險嗎
委託他人是有一定風險的,如果不想承擔風險,是自己親自辦理,還有就是找一個正規化的中介機構辦理,可以規避很多風險,將風險降到!!
㈦ 二手房交易,買方要以賣方的房產證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
如果看到銀行出具的【批貸函】,基本可以確定,銀行審核完他的資質和還款能力,肯定會貸款給他,這個時候【過戶】基本就沒什麼風險。
銀行【審批】之後,放款時間一般為10到15個工作日。各家銀行不同,買房的高峰期和低谷期放款的時間也不同。
這時,最大風險是,買家拿到了房本,但是不去辦理抵押,銀行方面就不會發放貸款,賣方自然也就收不到尾款,錢財兩空,只能走法律程序。
為了防範風險,您務必在過完戶【辦理房本】的時候,與銀行的人或者中介一起確認,房本是拿走做抵押去了,而不是讓買家拿走了。或者您也直接與買方去銀行辦理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