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按貸款方式如何分類
貸款方式是指對信貸資金需求的供應方式。
銀行對企業單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合理資金需要,是直接供應貸款,還是間接供應貸款?是向購貸方提供貸款,還是向銷貨提供貸款?採取怎樣的資金供應方式,有利於協調產銷關系;有利於保持銀行信用的主導地位並將商業信用納入銀行信用軌道?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對貸款方式進行選擇。
目前我國信貸資金的供應方式可分為三種,即直接貸放,間接貸放以及買,賣方貸款。
一,直接貸放方式
銀行對企業單位經營過程中約合理資金需要直接發放貸款,便是直接貸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有以下三個特點:
1:貸款用於現貨交易中的支付。
2:貸款供應隨企業物資商品庫存量的變化而變化,表現為庫存增加,直接增加貸款,庫存減少,直接減少貸款。
3:開戶銀行直接向本地購貨單位提供貸款。
我國銀行貸款絕大部分採取這種方式供應。如工商企業生產、商品周轉貸款,中短期設備貸款的供應即是如此。
二,間接貸放方式
銀行通過辦理票據貼現業務向企業融通資金,是間接貸放方式。
這里的票據是指商業票據。商業票據是以商業信用方式出售商品的債權人,為了保證自己的債權,而掌握的一種具有一定格式的書面債務憑證。它載明一定金額,持有人可以無條件地要求出票人或承兌(承認付款)人到期付款。商業票據可分為商業期票和匯票。商業期票是債務人對債權人(出票人)發出的約定在一定時期支付款項的支付允諾書。商業匯票是債權人(出票人)對債務人(承兌人)發出的在一定時期支付款項給持票入的支付命令書。商業票據貼現是指企業單位在急需資金的情況下,將手中掌握的未到期的期票或匯票賣給銀行,銀行從票面額(本利和)中扣除自貼現日至票據到期日的利息,其餘額以現款形式支付給企業。票據到期,銀行憑票向出票人或承兌人(購貨企業)收款。
顯然,在這種資金融通行為中,表面上是銀行向票據持有人融通資金,而實際上則是銀行向出票人或承兌人融通資金。所以說這種資金融通方式是在直接融資(指企業單位間直接進行的融資行為)基礎上的一種間接貸放方式。
銀行通過辦理票據業務進行間接放款,有利於商業信用票據化,從而將商業信用納入銀行信用軌道。貼現和再貼現業務的開展,有助於地區之間、銀行同業之間,中央銀行與專業銀行之間的資金調劑和宏觀控制,也有利於金融市場之形成、發展與完善。
三,買方信貸和賣方信貸
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是國際上通行的兩種出口信貸方式。世界上許多國家為了支持和擴大出口,加強國際競爭,鼓勵本國銀行興辦出口信貸業務,以解決國外進口商支付貨款的資金需要。其中,由本國銀行向本國出口商(賣方)提供的貸款,稱賣方信貸,本國銀行向囪外進口商(買方)或進口國銀行提供的貸款,稱為買方信貸。
我國目前已經將國際貿易中通用的賣方信貸與買方信貸方式運用於國內銀行信貸活動中。其中主要是賣方信貸方式。
國內的賣方信貸,是銷貨單位(賣方)銷售商品採取賒銷方式,購貨單位(買方)採用延期、分期付款,銀行向賣方提供貸款,待買方分期付清貨款後,由賣方歸還銀行貸款的一種信貸方式。賣方信貸的特點是:銀行為支持本地企業發展生產、擴大銷售市場,向轄內賣方單位貸款;貸款發放與收回以購銷雙方的訂貨合同為依據;企業單位之間賒銷、分期付款的商業信用被納入銀行信用。
銀行採用賣方信貸方式供應資金的意義在於:
1,銀行信用與商業信用相互協調,有利於金融宏觀控制、微觀搞活:
2,有利於充分發揮本地生產優勢,擴大銷路,發展和形成國內統一市場,
3,賣方按訂貨要求生產,保證產品價值實現,避免發生積壓,買方按期取得所需設備或產品,獲得收益後再分期還款,產銷銜接,買賣雙方互利,
4,有利於推動資金的橫向調劑,促進國民經濟的橫向聯系。
⑵ 貸款方式的類型
目前我國信貸資金的供應方式可分為三種,即直接貸放,間接貸放以及買,賣方貸款。 銀行對企業單位經營過程中約合理資金需要直接發放貸款,便是直接貸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貸款用於現貨交易中的支付。
第二:貸款供應隨企業物資商品庫存量的變化而變化,表現為庫存增加,直接增加貸款,庫存減少,直接減少貸款。
第三:開戶銀行直接向本地購貨單位提供貸款。我國銀行貸款絕大部分採取這種方式供應。如工商企業生產、商品周轉貸款,中短期設備貸款的供應即是如此。 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是國際上通行的兩種出口信貸方式。世界上許多國家為了支持和擴大出口,加強國際競爭,鼓勵本國銀行興辦出口信貸業務,以解決國外進口商支付貨款的資金需要。其中,由本國銀行向本國出口商(賣方)提供的貸款,稱賣方信貸,本國銀行向囪外進口商(買方)或進口國銀行提供的貸款,稱為買方信貸。
我國目前已經將國際貿易中通用的賣方信貸與買方信貸方式運用於國內銀行信貸活動中。其中主要是賣方信貸方式。
國內的賣方信貸,是銷貨單位(賣方)銷售商品採取賒銷方式,購貨單位(買方)採用延期、分期付款,銀行向賣方提供貸款,待買方分期付清貨款後,由賣方歸還銀行貸款的一種信貸方式。賣方信貸的特點是:銀行為支持本地企業發展生產、擴大銷售市場,向轄內賣方單位貸款;貸款發放與收回以購銷雙方的訂貨合同為依據;企業單位之間賒銷、分期付款的商業信用被納入銀行信用。銀行採用賣方信貸方式供應資金的意義在於:其一,銀行信用與商業信用相互協調,有利於金融宏觀控制、微觀搞活:其二,有利於充分發揮本地生產優勢,擴大銷路,發展和形成國內統一市場,其三,賣方按訂貨要求生產,保證產品價值實現,避免發生積壓,買方按期取得所需設備或產品,獲得收益後再分期還款,產銷銜接,買賣雙方互利,其四,有利於推動資金的橫向調劑,促進國民經濟的橫向聯系。
⑶ 貸款種類有哪些
貸款類型有哪些
根據不同的劃分標准,銀行貸款具有各種不同的類型:
1、按償還期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2、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
3、按貸款用途或對象不同,可分為工商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者貸款、有價證券經紀人貸款等;
4、按貸款擔保條件不同,可分為票據貼現貸款、票據抵押貸款、商品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
5、按貸款金額大小不同,可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
6、按利率約定方式不同,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
1996年6月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中,將貸款分類如下:
(1)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1、自營貸款,系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3、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4、特定貸款,系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2)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短期貸款。
1、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貸款。
2、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貸款。
3、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貸款。
(3)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1、擔保貸款,系指保證貸款、抵押借款、質押貸款。
2、保證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3、抵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4、質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5、票據貼現,系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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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貸款有哪些種類
貸款按業務種類劃分: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中長期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等等。我想你可能更關注個人貸款的分類,從目前各家經營的貸款業務品種來說,各有千秋,但基本上類別相同或近似,現為你列舉如下,請參考。如: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經營性小額貸款、白領通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個人創業貸款、學生助學貸款等等。
⑸ 銀行貸款的種類有哪幾種
1996年6月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中,將貸款分為以下三類:
1、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2、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貸款。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貸款。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貸款。
3、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是指保證貸款、抵押借款、質押貸款。擔保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票據貼現,是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5)貸款分類方式擴展閱讀:
貸款的六種方式如下:
1、創業貸款
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後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2、抵押貸款
對於需要創業的人來說,可以靈活地將個人消費貸款用於創業。抵押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的70%,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如果創業需要購置沿街商業房,可以擬購房子作抵押,向銀行申請商用房貸款,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擬購商業用房評估價值的6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3、質押貸款
除了存單可以質押外,以國庫券、保險公司保單等憑證也可以輕松得到個人貸款。存單質押貸款可以貸存單金額的80%;國債質押貸款可貸國債面額的90%;保險公司推出的保單質押貸款的金額不超過保險單當時現金價值的80%。
4、保證貸款
如果你沒有存單、國債,也沒有保單,但你的配偶或父母有一份較好的工作,有穩定的收入,這也是絕好的信貸資源。當前銀行對高收入階層情有獨鍾,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以及金融行業人員均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待對象。
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只需找一至兩個同事擔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機構獲得10萬元左右的保證貸款,在准備好各種材料的情況下,當天即能獲得批准,從而較快地獲取創業資金。
5、小額貸款
根據「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持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向商業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規定。
創業者可以聘用是屬於下崗失業的人員,協商後,可憑再就業優惠證,申請辦理失業貸款。每個人的標准可以最高貸款兩萬元,且利息是當地銀行貸款之間的最低利率。如果企業聘用10名下崗人員,則可享受最高為20萬元的低利率貸款。
6、國際貿易融資
國際貿易融資是指政府及銀行對進出口企業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這些業務包括授信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出口押匯、打包貸款、外匯票據貼現、國際保理融資、福費廷、出口買方信貸等。
參考資料來源:
北大法律信息網-貸款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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