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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人民銀行再貸款採用質押方式

發布時間: 2021-04-23 09:19:22

Ⅰ 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 是什麼意思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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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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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中國人民銀行向商業銀行發放的再貸款,是什麼四個選

你好,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的貸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8條的規定,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根據貸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劃分為信用貸款和再貼現兩種。信用貸款是指人民銀行根據金融機構資金頭寸情況,以其信用為保證發放的貸款。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2條和第27條的規定,信用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不包括商業銀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機構。所以,在中國,再貸款即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信用貸款。再貸款是一種帶有較強計劃性的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具有行政性和被動性。從中國人民銀行運用再貸款進行宏觀調控的實踐,結合中國貨幣政策工具的使用環境,可以肯定,再貸款是我國體制轉型過程中一項有效的間接調控手段,在調節基礎貨幣總量,調整優化信貸結構,支持金融體制改革和維護國家信譽方面發揮了其他貨幣政策工具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Ⅲ 如何評價中國央行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

為解決中小金融機構合格抵押品相對不足的問題,央行在山東、廣東開展信貸資產質押和央行內部評級試點,以完善央行抵押品管理框架。今年2月發布的《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山東、廣東兩地的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操作,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央行的這一舉措是為了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要求。
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轄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部分貸款企業進行央行內部評級,將評級結果符合標準的信貸資產納入人民銀行發放再貸款可接受的合格抵押品范圍。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是完善央行抵押品管理框架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提高貨幣政策操作的有效性和靈活性,有助於解決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合格抵押品相對不足的問題,引導其擴大「三農」、小微企業信貸投放,降低社會融資成本,支持實體經濟。

Ⅳ 票據再貼現,票據再抵押 分別是什麼意思

1、票據再貼現:

再貼現指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貼現所獲得的未到期票據,向中央銀行作的票據轉讓。再貼現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的一種方式。

再貼現是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它不僅影響商業銀行籌資成本,限制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控制貨幣供應總量,而且可以按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選擇地對不同種類的票據進行融資,促進結構調整。

2、票據再抵押 :

票據抵押是指持票人以已經承兌的未到期票據為抵押向銀行取得的貸款融資。在辦理票據抵押時,銀行通常要求借款人在票據背面簽上名字及日期,如到期欠款人無力償還,銀行可根據背書進行追索。

(4)人民銀行再貸款採用質押方式擴展閱讀:

票據抵押行為與票據貼現不同。

貼現是債權的轉讓,票據到期後銀行應先給承兌人收款,如果未能收回才可向貼現申請人追索;而票據抵押業務中抵押申請人與貸款銀行是一種直接的債權債務關系,在票據到期之前,申請人應主動歸還貸款,贖回抵押票據,到期時再由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收款。

在再貼現交易方式上,以質押回購方式為主。再貼現期限自人民銀行給付票據貼現資金之日起,至貼現行與人民銀行約定的票據回購日(不得定為法定節假日)止,最長期限為6個月,紙質票據應至少於匯票到期日前7天回購。再貼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再貼現利率執行。

Ⅳ 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是什麼意思

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中國的再貸款有兩種含義,狹義的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的總稱;廣義的再貸款是指再融資的概念,包含票據再貼現。但再貼現作為貨幣政策工具傳統的三大法寶之一,應排除在再貸款的范疇外。貸款是一種帶有較強計劃性的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具有行政性和被動性。但是應該指出,借鑒發達國家的金融發展經驗,任何一種單一的、獨立的貨幣政策工具都不可能完成全部的宏觀調控,而必須根據不同時期的貨幣政策目標,選擇合適的工具進行配合和協調。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Ⅵ 分行短期再貸款實行什麼管理原則

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短期再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貨幣政策調控權集中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加強對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短期再貸款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短期再貸款,系指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為解決轄區內商業銀行的資金頭寸不足而對其發放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的貸款。

第三條對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短期再貸款實行「限額控制、授權操作」的管理原則。
「限額控制」,即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下簡稱總行)對中國人民銀行分行(以下簡稱分行)下達短期再貸款限額,並以此控制分行的短期再貸款量。
「授權操作」,即中國人民銀行分行須依據本辦法和總行的授權,審批、發放短期再貸款和對轄區內中心支行轉授權。

第二章貸款限額管理和審批許可權

第四條貸款限額是總行下達的允許分行可發放短期再貸款的上限。總行對貸款限額實行指令性管理。調增、調減分行的貸款限額均以貸款額度通知書方式下達。

第五條分行(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重慶營業管理部,下同)可審批期限不超過20天的短期再貸款;發放期限超過20天的短期再貸款,須逐筆報經總行批准。經分行授權,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可審批期限不超過20天的短期再貸款;其他中心支行,可審批期限不超過7天的短期再貸款。縣(市)支行,不得審批短期再貸款。

第三章貸款種類、期限和利率

第六條短期再貸款劃分為信用貸款和質押貸款。
「信用貸款」,系指分行以商業銀行的信譽而對其發放的短期再貸款。
「質押貸款」,系指分行以商業銀行持有的有價證券作質押而對其發放的短期再貸款。
可作為質押貸款權利憑證的有價證券為:國庫券、中國人民銀行融資券、中國人民銀行特種存款憑證、金融債券和銀行承兌匯票。

第七條短期再貸款劃分為3個月以內、20天以內和7天以內三個期限檔次。

第八條分行發放短期再貸款,應執行總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

第四章貸款對象、條件和用途

第九條分行短期再貸款的對象僅限於轄區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和全國性或區域性商業銀行設在轄區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借款人)。

第十條借款人申請短期再貸款的基本條件:

(一)在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行或中心支行設立准備金存款賬戶;

(二)借款人具有法人資格的,應足額存放法定存款准備金;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應在申請貸款之前3個月內未發生透支行為;

(三)資信情況良好,能按期歸還短期再貸款;
(四)分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為凈拆出資金的和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為向上級行凈存放資金的,對其發放短期再貸款的期限應不超過7天。

第十二條分行發放期限超過20天的短期再貸款,應採取質押擔保的方式;僅限於轄區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

第十三條分行短期再貸款只能用於解決借款人同城票據清算和聯行匯差清算的臨時頭寸不足,以及其他短期流動性不足。

第五章貸款的操作程序和內控制度

第十四條貸款申請。借款人應填制《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申請書》,並在加蓋借款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簽章後,提交當地中國人民銀行開戶行。

第十五條貸款審查。對受理的短期再貸款申請,應依據本辦法進行審查;對單筆金額較大的貸款申請,應建立集體審批制度;中心支行對超過審批許可權的貸款申請,應提出審查意見,報分行審批。

第十六條貸款發放。對審查批準的短期再貸款申請,應與借款人簽定《借款合同》;發放質押貸款時,還應同時簽定《質押擔保合同》;會計營業部門應憑《借款合同》、貸款額度通知書辦理有關會計處理手續,發放質押貸款的,還應憑據《質押擔保合同》。

第十七條貸款收回。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對逾期的短期再貸款,可從借款人准備金存款賬戶扣收貸款本息,並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質押貸款發生逾期,可依法處置作為貸款權利憑證的有價證券,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八條分、支行會計營業部門應憑留存的貸款額度通知書,監督短期再貸款限額的執行情況。對超限額發放短期再貸款的,不予辦理。

第十九條分行應建立完善的短期再貸款操作手續,明確有關業務部門的職責,定期組織業務檢查。總行對分行的短期再貸款業務實行按月考核。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條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一)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對象、條件、期限和用途審批、發放短期再貸款的;
(二)越權審批、發放短期再貸款的;

(三)對轄區內分支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審批、發放短期再貸款監控不力、嚴重失職的;
(四)超過上級行核定、下達的貸款限額審批、發放短期再貸款的;

(五)對已確認為高風險的商業銀行,擅自發放短期再貸款的。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審批、發放短期再貸款,造成資金損失,並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經總行授權,分行對特定的金融機構發放短期再貸款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三條分行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Ⅶ 央行新出的的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政策,是什麼意思

所謂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指的是銀行可以用現有的信貸資產(也就是已經放出去的貸款),到央行去質押,獲得新的資金,而本質上就是信貸加杠桿。不少人覺得這個解釋還是比較官方,簡單來說就是當商業銀行貸款後,把這條借條給央行,而央行受理這些借條時,商業銀行就會有很多很多的現金。當然央行可以設立一個標准,來緩解給予商業銀行這無窮無盡的資金。(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有利於增強信貸資產流動性)
如果覺得關於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的解釋還是比較深奧,舉個例子用數字進行生動形象的描述。就好比我先貸200萬,經過抵押後我可以再貸200萬,而之前的200萬可以抵押給央行,央行再借200萬給你,當然,整個過程下來,你所拿到手上的肯定沒有200萬了,這是需要打個折扣來著。

Ⅷ 擴大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是什麼意思

所謂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指的是銀行可以用現有的信貸資產(也就是已經放出去的貸款),到央行去質押,獲得新的資金,而本質上就是信貸加杠桿。不少人覺得這個解釋還是比較官方,簡單來說就是當商業銀行貸款後,把這條借條給央行,而央行受理這些借條時,商業銀行就會有很多很多的現金。當然央行可以設立一個標准,來緩解給予商業銀行這無窮無盡的資金。(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有利於增強信貸資產流動性) 如果覺得關於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的解釋還是比較深奧,舉個例子用數字進行生動形象的描述。就好比我先貸200萬,經過抵押後我可以再貸200萬,而之前的200萬可以抵押給央行,央行再借200萬給你,當然,整個過程下來,你所拿到手上的肯定沒有200萬了,這是需要打個折扣來著。

Ⅸ 中央銀行再貸款種類包括

信用貸款和再貼現兩種。

1、信用貸款是人民銀行根據金融機構資金頭寸情況,以其信用為保證發放的貸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2條和第27條的規定,信用貸款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不包括商業銀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機構。所以在中國,再貸款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信用貸款。

2、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票據,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一般情況下,為保證購貨方到期確能償還債務,這種債務憑據須經購貨方的開戶銀行予以承兌,若票據到期但該客戶因故無力償還該債務,則由該銀行出資予以代償。

(9)人民銀行再貸款採用質押方式擴展閱讀:

再貸款的作用體現

1、調節貨幣供應量。再貸款的投放對於彌補重點資金缺口、調整產業結構、調整地區或部門間資金餘缺,對推動經濟的高速增長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調劑頭寸不足。為了實現國民經濟增長目標,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貨幣供應量增長計劃,適時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靈活調劑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從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擴張能力。

3、穩定經濟金融秩序。中央銀行發揮最後貸款人的職能,能對出現危機的中小金融機構緩解支付壓力,控制支付危機,迅速有力地穩定金融局面。對關閉、撤銷清算的金融機構提供再貸款用於個人債務兌付,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4、支持金融體制改革。為配合我國金融體制改革,適時向政策性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發放再貸款,確保轉軌時期的順利過渡。

Ⅹ 支農再貸款,銀行的資產哪些可以質押給人行

國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