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源地助學貸款
可以的,具體操作我不清楚,你可以看一下還款指南,上面很詳細。
2. 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算利息
據我所知,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利息是根據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的基準利率來計算。
生源地助學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滿足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中新生或在校生發放的、學生入學前在有戶口的縣(市、區)進行的補助金。 生源地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和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責任。
一、貸款條件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實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等級基準利率。 貸款利率將於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的基準利率調整。
借款學生讀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助。 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承擔。
借款學生畢業後,在還款期間內繼續取得學位的,可以申請持續折扣的,應立即向縣級資助中心申請,提供書面證明,審查合格後,原折扣財政部門繼續進行全額折扣。
五、申貸程序
生源地信用補助金按年度申請、批准和發放。
第一筆貸款時,借款學生必須先登錄學生網上服務系統,完成登記,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提交貸款申請。 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應當拿著相關資料到雙方有戶口的縣級資助中心辦理。
在繼續貸款的情況下,借款學生必須先登錄學生網上服務系統更新關於個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信息,然後提交繼續貸款申請。 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拿著相關資料去原來的縣級資助中心即可。
六、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學生在校期間及畢業後3年為寬限期。 在寬限期內,借款人需要償還借款利息。
借款學生讀書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補助。 寬限期後,借款人按年度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具體還款計劃按《借款合同》約定執行。
七、違約的結果
《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未全額償還貸款利息的,銀行對逾期本金計入處罰利息,處罰利息為借款利率的130%;
2 .違約情況注冊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由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 根據國家《徵信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有關不良記錄在逾期貸款結算後保留5年。
3 .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還款,連續拖欠1年以上,與縣級資助中心積極聯系不辦理相關手續的,《借款合同》約定的銀行及縣級資助中心不通知本人,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辦理姓名、姓名、手續。
3. 生源地助學貸款到哪裡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東台市生源地助學貸款擴展閱讀:
申報程序: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②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4. 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弄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報及程序:
(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准備材料
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某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某銀行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某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七)償還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注意事項: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5.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
貸款再畢業當年的8月15號之前還完是不收利息,國家幫你出。如果還不完是要收利息的,還款有兩種方式,第一可以到貸款的地方還(用銀行卡還),第二把錢存進之前貸款給你支付寶的賬號里,到時候會自動扣錢。
6.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什麼含義啊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可以對外省的學校發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6)東台市生源地助學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辦理注意事項:
1、盡量在9月1號之前前來現場辦理。
2、共同借款人必須能夠工整的書寫自己的姓名,不能工整的書寫自己的姓名則無法完成貸款現場簽訂合同環節,如不能工整書寫自己姓名請在現場受理貸款前練習好。
3、辦理助學貸款的同學請先不要交學費,以免造成雙重扣費。如申貸金額低於學費金額,可先把差額部分打入學校發放的學費卡中。助學貸款在11月中旬打到合同上的支付寶賬戶,學校扣完學費後剩餘部分學生可提現自行支配,請不要相信其他任何轉賬電話,更不要進行ATM轉賬過匯款等操作,謹防詐騙。
4、生源地助學貸款額度應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總和確定。
網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7. 生源地助學貸款什麼時候開始還款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時間
1、按照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規定,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學生畢業後兩年內,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進申請貸款時注冊的支付寶賬戶中。自借款學生畢業後的第三年起,就要開始按照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償還本金及貸款利息,最後一次償還本金時須利隨本清。
3、借款學生若想進行提前還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進行申請,還款日為當月20日,無需國家開發銀行審批。
提醒: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發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來執行的,貸款期限最後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還清。如當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時還款視為貸款逾期,會產生罰息,為當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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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8. 關於生源地助學貸款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