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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南昌生源地貸款申請銀行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1-11-02 05:16:50

生源地貸款什麼意思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註:2008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已於今年6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您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編輯本段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一)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貸款利率 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四)貼息政策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原則上學生正常在校期間,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1.利息。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部屬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負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2.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 3.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及風險補償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及時足額劃撥,由經辦銀行實行專戶管理,主要用於彌補貸款違約損失等有利於防範風險和加強管理的費用。 編輯本段三、申報材料(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編輯本段四、申報及辦理程序(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准備材料 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報到後20日內將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達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如遇特殊情況,應主動與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聯系。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本合同所附回執是本合同項下重要憑證,特提醒各位同學,在條件允許下盡量採用掛號信郵寄。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七)償還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編輯本段五、特別提醒(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編輯本段六、有關申請材料注意事項整理如下: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1)申請理由應包含家庭經濟情況,不能過於簡單,應寫得情真意切。 (2)所寫內容不能與其他材料中的內容相矛盾。 (2)申請書不能塗改。 2.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1)該調查表字跡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內容的添加。 (2)必須用碳素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3)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 民政部門公章必須含有民政字樣(如民政局、民政辦公室),業務章無效。 注意:若當地民政部門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會事務辦公室,則可以蓋社會事務辦公室的印章,但應同時由當地政府(鄉、鎮以上級別)出具此種情況的說明。 (4)貸款學生本人及其父母親的姓名必須與各自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貧困證明應註明家庭具體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貸款學生的父親或母親是獨生子女的必須提供獨生子女證明,如其父母不是獨生子女的,要計算出其父母分擔(外)祖父母的贍養費,作為家庭支出。 已結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們有收入,則要把他們的收入計算在內。 (7)調查表中的人口與其他資料中的人口應該一致,不能前後矛盾、混亂。 (8)父母離異的在調查表上應填上父母雙方姓名。 3.父親和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1)如身份證已失效,可用其戶口頁(要有父母的身份證號碼)復印件蓋派出所鮮章代替。 (2)如父母離異的,應提供父母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注意:若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中關於子女撫養情況的內容與實際撫養情況不一致,則應在相應文書上予以註明。 (3)如父母一方(或雙方)已故,須在貧困證明中註明已故,同時由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加蓋鮮章。 死亡證明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xxx(貸款學生的名字)的父親或母親於x年x月x日死亡。最後由公安機關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 4.學生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 學生證復印件應加蓋學生處資助中心印章。(由學生處統一辦理) 5.2個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個見證人中1名是學校老師,1名是學校同學。 6.未滿18歲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 7.下崗證和低保證不是申請貸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證件,則更容易申請到貸款。 8、對已辦理了信用卡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除非具備下列條件:信用卡發卡行出具「辦理信用卡時不需要收入證明,不需要擔保,銀行徵信系統數據記錄錯誤」的證明。 9、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逐年發放的辦法。每個學生僅有一次貸款機會,即已經貸款成功了的學生不得再行申請。 10、所有材料不得用傳真件。 11、所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除外)必須加蓋相應機關的紅章。 備註: 1.所有資料需要用A4紙張,不是A4紙張的資料可粘貼在A4紙上。 2.各復印件應清晰。 3.書寫要工整、規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簽字筆書寫。 4.每份材料上所蓋印章必須清晰。 5.所有表格內容應前後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❷ 關於生源地貸款

你好,我是大二的,之前也沒有貸過,今年暑假回來辦理了,今年生源地貸款方式有所變動,就是實行網上注冊和申請。不用學校證明是可以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就可以了,下面是我收集的一些注意事項,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學生在線注冊與申請(學生操作)
1、使用學生登陸在線服務系統前,請在系統首頁的右側登錄框處,點擊:「3.學生用戶系統使用手冊」,仔細閱讀以後再進行注冊登錄申請。
2、學生登陸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注冊個人信息——>登陸學生登陸在線服務系統——>在學生登陸在線服務系統中進行貸款申請。
3、第一次申請辦理貸款的考生必須注冊,點擊注冊按鈕——>所有的空格全部填,完成注冊——>輸入你設置的賬號密碼,進入系統——>瀏覽個人系統,認真查閱辦理貸款流程——>進行貸款申請——>填報資料——>提交申請。
4、已經成功辦理過貸款的考生——>選擇第2項身份號碼登陸——>登陸名:身份證號碼、密碼:8位的出生年月日——>登陸系統——>修改密碼——>瀏覽個人系統,認真查閱辦理貸款流程——>進行貸款申請——>填報資料——>提交申請。
5、特別提示:要務必保存好個人登錄名和密碼,不要搞丟,不能補辦。新生辦理生源地貸款業務時,在注冊前必須先取得錄取通知書。
二、提交材料(學生操作)及注意事項
1、在學生登陸在線服務系統中提交貸款申請後,導出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列印2份,必須完成:借款人簽名,村居委會簽字蓋章,填寫聯系人的電話。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須能反映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之間的關系。如不能反映的,須由借款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戶籍已遷出本地的在校生,若戶口簿上無個人戶籍信息,則到本地所屬辦證中心或派出所開具證明,並註明與共同借款人關系。
3、提交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4、家庭情況證明,能否反映借款人其家庭經濟情況的相關證明、證件,如低保證、烈士證、軍屬證、殘疾證、下崗證或者有所在居住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家庭情況證明。
5、提交所有復印件一式二份,格式為A4紙豎向。裝訂順序為:申請表>借款人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的復印件>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借款人戶口本復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共同借款人戶口本復印件>家庭情況證明。
6、關於本人不能親自辦理助學貸款的問題。
最好是本人親自辦理。特殊情況下,只能由共同借款人代辦,且必需憑委託書代辦,但第一次申請貸款,必須本人與共同借款人來辦理,其他代辦的根據辦理情況作置後辦理。
三、如何放貨與還款
1、開發銀行通過支付寶把考生的貸款扣到高校的帳號。
2、登陸支付寶網站或者到銀行營業部辦理支付寶綁定銀行卡的業務,把錢存到自己的銀行卡——>學生在線提出還款計劃——>資助中心審查——>支付寶自動扣款到開發銀行的帳號。
3、學生貸款6000元,如欠學費5000元,支付寶扣了5000元,剩餘的錢學生可以登陸支付寶網站「提現」把1000元轉到自己的銀行卡方可領取。
四:辦理時間:等待通知……
五、其它注意事項
1、更新後的申請程序中,不再需要提供郵儲銀行存摺或卡的復印件,但學生仍然要到銀行開設一個能與支付寶系統綁定的個人借記卡。
2、支付寶賬號由國家開發銀行統一辦理,提交申請表之後,兩到五天會自動生成支付寶賬號,學生持支付寶賬號在支付寶網站或到支付寶協議的銀行進行銀行卡與支付寶賬戶綁定。
3、申請貸款後學生可以在(https://sls.cdb.com.cn)通過自己的用戶或身份證和密碼查詢自己的貸款狀況和有關信息。
我也是這兩天忙活才弄好了這貸款,我們這辦理的人很多,所以等待辦理的時間也長。開學將至,你還是盡早到你們市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我們這的歸教育局管),越早辦理越安心。
如果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給我留言,我能幫則幫,最後祝你學業有成!

❸ 什麼叫生源地貸款

生源地貸款是在你家鄉的農業銀行做的助學貸款,去農行打聽下就明白了,可以打電話到農行咨詢,號碼可以在114查,而國家助學貸款是在大學里辦理的,有些地方可能有名額限制但絕大多數是辦得了的,我是在蘇州讀的大學,基本上提出申請的都會批準的。兩者利息有區別,前者是國家幫助附一半利息,後者是讀書期間國家付全部利息。如果你畢業後有做村官的打算,可以每年申請6千,因為6千是上限,畢業後做幾年村官可以免還款。呵呵,我是不願意就是了。不過政策上能用點多點幫助,畢竟政府很多方面不大負責任,這也算一項補償吧。如果有能力,還是不要考慮做什麼公務員,名字好聽,結果都變成寄生蟲,變成墮落的天使。還不如做一隻問心無愧的小鳥。

❹ 助學貸款是向學校申請還是銀行啊申請的條件和程序是什麼

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期間各項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條件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因家庭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審查審批: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還款方式:

⑴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⑵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⑶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⑷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⑸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4)南昌生源地貸款申請銀行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條助學貸款可採取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和擔保助學貸款方式。

第三條貸款人對高等學校的在讀學生(包括專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簡稱借款人))發放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對其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發放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和擔保助學貸款。

第四條高等學校的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同時要有同班同學或老師共兩名對其身份提供證明。

第五條高等學校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合同,承諾離開學校後向貸款人提供工作單位和通訊方式,承諾貸款逾期一年不還,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貸款人在就學的高等學校或相關媒體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證號碼,予以查詢。

第六條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學生在讀期間所在學校的學費與生活費。

第七條助學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八年,是否展期由貸款人與借款人商定。

第八條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執行,不上浮。

第九條助學貸款採取靈活的還本付息方式,可提前還貸,或利隨本清,或分次償還(按年、按季或按月),具體方式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商定並載入合同。貸款本息提前歸還的,提前歸還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收利息;貸款本息不能按期歸還的,貸款人按規定計收罰息。

第十條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或利息補貼的,其貼息比例、貼息時間由貸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學校與貼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條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種原因離開學校後,應主動告知貸款人其最新通訊方式和工作單位,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二條高等學校應對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和貸款人發放、收回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協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間發生轉學、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傷亡等情況,借款人所在學校有義務及時通知貸款人。

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畢業後,自己需全額支付貸款利息。經辦銀行允許借款學生根據就業和收入水平,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具體還貸事宜,由借款學生在辦理還款確認手續時向經辦銀行提出申請,經辦銀行進行審批。

銀行通常為借款學生設計了兩種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償還本息金額相等,還款壓力平均分布。

等額本金還款法初始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多,以後每期的還款金額較少,還款壓力呈前緊後松分布。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支付本息總額略高於等額本金還款法。

違約的責任

1、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應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其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

2、按還款協議進入還款期後,連續拖欠還款超過一年且不與銀行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借款學生,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3、違約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❺ 南昌大學學生助學貸款是在什麼地方辦理的啊

南昌大學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地完成學業,促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51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04】7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本著「方便貸款、防範風險」的原則,特製定本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國家助學貸款採取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方式,學校不對在校學生的助學貸款提供擔保。 第三條本實施細則中所指借款人是指高等學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貸款人是指辦理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分支機構。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四條為保證我校助學貸款政策的順利執行,南昌大學助學貸款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校助貸辦)為全校助學貸款工作的管理職能部門,執行我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指導、管理和協調各學院、樓棟學工辦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科技學院和共青學院屬獨立學院的,應在其學院黨委領導下,設立國家助學貸款專門工作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自行負責、獨立開展工作,並接受校助貸辦的工作指導。 第五條校助貸辦負責根據江西省高等學校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核準的貸款申請額度,結合各學院、樓棟貧困生實際情況和借款學生還款違約等情況,確定各學院、樓棟學工辦的具體借款額度;負責對申請貸款的學生進行資格復查和資料復查,將經審查的學生貸款申請材料報送經辦銀行;協助經辦銀行組織貸款的發放和回收;建立本校借款學生的信息管理系統,及時統計並向省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和經辦銀行提供學生的變動情況(包括學生就業、升學、轉校、退學等)和國家助學貸款的實際發放情況;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其它相關事宜。 第六條各學院、樓棟學工辦要有領導專門分管,並指定專門的國家助學貸款主辦老師,負責本學院、本樓棟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的摸底調查,建立動態化的貧困學生管理檔案,並上報校助貸辦,建立全校貧困學生檔案資料庫;在校助貸辦下達的借款額度內,對本學院、樓棟申請貸款的學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和資料審核,將符合要求的申請貸款學生的完整資料按規定報送至校助貸辦;做好本學院、本樓棟借款學生的貸後跟蹤管理及催收工作,及時向學校提供學生的日常表現(德、智、體等)和家庭經濟變動情況;辦理助學貸款的其它相關事宜。 第三章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七條國家助學貸款在我校適用於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統招的本專科(含高職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第八條我校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取得我校學籍,為我校全日制統招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 5、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第四章貸款的申請 第九條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逐年審核、按年發放的方式,加強貸後管理。國家助學貸款用途僅限於支付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申請借款額度應為學生在校期間所需貸款的總額,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第十條在我省確立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承辦銀行後,由學校和承辦銀行簽訂銀校合作協議,貸款採取生源地貸款與學校所在地貸款兩種方式,對江西省生源學生實行生源地貸款,對外省生源學生實行學校所在地貸款。 第十一條校助貸辦每年以文件的形式將貸款申請的工作安排進行通知,借款學生向所在學院、樓棟學工辦提出申請,辦理如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的相關手續,如實填報。各學院、樓棟學工辦要通過班主任對申請學生進行班級民主評議,並指定專人進行情況調查,填寫助學貸款調查表,對通過調查的同學進行公示,最後將確定名單上報校助貸辦,並將本單位初審合格的學生申請材料送交校助貸辦。 第十二條借款人申請助學貸款須提交以下材料,並審核其原件: (一)銀行所需材料 1、外省生源的學校所在地貸款 (1)《江西省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信息表》; (2)借款人家長保證書; (3)借款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年齡未滿18周歲應提供其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書面同意借款證明)和本人學生證復印件(剛入學新生提供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4)父母戶口簿(卡)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需加蓋證明與原件相符的派出所公章); (5)兩名見證人(可為本校兩名在職教師或一名在職教師一名借款人同班同學)有效身份證的復印件; (6)《南昌大學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由借款學生父母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辦)兩級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原件); (7)兩名見證人的承諾書; (8)由借款人簽字確認的在南昌市經辦銀行開戶的還款帳戶(存摺或銀行卡)復印件; (9)經辦銀行指定的其他材料。 2、江西省生源的生源地貸款 (1)《江西省高等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2)借款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年齡未滿18周歲應提供其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書面同意借款證明)和本人學生證復印件(剛入學新生提供錄取通知書復印件); (3)見證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南昌大學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由借款學生父母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辦)兩級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原件); (5)借款人父母的聯系方式和見證人的聯系方式;(6)借款人在經辦銀行開戶的存摺或銀行卡復印件; (7)經辦銀行指定的其他材料。 (二)南昌大學學生信用檔案材料 1、《南昌大學國家助學貸款信用檔案表》; 2、本人對家庭困難情況說明(一律用A4或16開的南昌大學信紙,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書寫,簡明扼要,不得塗改); 3、《南昌大學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 第五章貸款的審批 第十三條外省生源的學校所在地貸款的審批程序為: 1、各學院、樓棟貸款負責人將以上材料收齊,由主辦老師審核確認通過並匯總後,上交助學貸款工作辦公室; 2、助學貸款工作辦公室進行全校匯總後送至經辦銀行審核; 3、經辦銀行審核確認後填寫同意貸款通知書、編制貸款學生名冊; 4、助學貸款工作辦公室組織貸款學生與經辦銀行填寫、簽署借款合同; 5、助學貸款工作辦公室收齊、審查、整理後送至經辦銀行; 6、經辦銀行對借款合同審批簽字後送到學校,學校將合同發給學生,經辦銀行將貸款劃入學校助學貸款專用帳。 第十四條江西省生源的生源地貸款審核程序: 1、學生按第十二條要求將材料准備完備後送到原居住地經辦銀行; 2、經辦銀行對貸款材料進行審查、審批; 3、經辦銀行與貸款學生或經學生本人授權其家長簽署借款合同; 4、學生填寫借款憑證及《國家助學貸款劃款委託授權書》; 5、經辦銀行對合同審批簽字後,交給借款本人;填寫貸款通知書,寄給學校; 6、經辦銀行將貸款劃入學校助學貸款專用帳戶。 第六章貸款的發放 第十五條借款人提供一張在南昌市經辦銀行開戶的銀行卡卡號或在經辦銀行新開戶辦理一張銀行卡,以作為借款人的還款賬戶或收款帳戶。 第十六條貸款經批准後,貸款人在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將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助學貸款專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在借款人簽署借據後,貸款人在20個工作日內按上述流程將學費、住宿費、生活費貸款劃入學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助學貸款專戶。 第十七條貸款人在發放貸款時,如屬貸款支付學費和住宿費的,由校助貸辦直接辦理沖抵學費、住宿費的手續;如屬貸生活費的,由校助貸辦按一年10個月分十次按月劃款給借款人。 第七章貸款的變更 第十八條借款人的貸款金額確定後,在貸款期限內一般保持不變。中途要求中止貸款的,必須寫出書面申請,並通過學校向經辦銀行申請中止貸款發放。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追加貸款金額的,經學校與貸款人審批後,方可再辦理追加貸款的有關手續。 第十九條在借款期間,學生出國(境)留學或定居的,必須在出國(境)前一次還清貸款本息,有關部門方可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學生轉學的,必須在該生還清貸款本息後,有關部門方可為其辦理轉學手續;退學、開除學籍或死亡的借款人,學校要協助經辦銀行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在其家長還清該學生貸款本息後再辦理相應手續。 第二十條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期間,如違反經辦銀行和學校有關規定,可停止發放貸款,並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貸款本息。 第八章貸款的貼息 第二十一條國家助學貸款實行貸款學生在校期間貸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畢業後全部自付利息的辦法。借款人畢業後自付利息的開始時間為其取得畢業證書之日的下月1日。當借款人按照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被取消學籍時,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已發放的貸款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並在接到學籍異動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與貸款人簽訂《還款確認書》。 第二十二條國家助學貸款所需由財政部門的貼息經費,由校助學貸款工作辦公室協助經辦銀行向省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科技學院和共青學院屬獨立二級學院的,由學院在其自有資金中全額貼息,貼息資金每年根據貸款規模計算核定後劃入省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助學貸款專用帳戶。 第二十四條貼息的具體做法是:經辦銀行於每個季度結束後,將本行對在校學生實際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名單、貸款額度、利率、利息等情況按高校進行統計匯總;經高校確認後,按高校行政隸屬關系,提供給省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省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在收到經辦銀行提供的貼息申請材料後,及時向經辦銀行支付貼息經費。 第九章貸款的期限和利率 第二十五條國家助學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還貸年限最長不超過借款學生畢業後六年,借款學生可在畢業後1~2年開始還款、6年內必須還清。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含一年),貸款本息在貸款到期時一次性清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可採用靈活的還本付息方式。第二十六條借款人畢業離校前,學校組織借款人與貸款人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制定還款計劃,簽訂還款協議,借款人可自主選擇在畢業後24個月內(即寬限期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即寬限期內借款人可以只還貸款利息,不還貸款本金)。但借款人畢業之日起24個月後必須開始償還貸款本金,畢業後6年內必須還清全部貸款。 第二十七條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檔次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在貸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按合同約定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則從次年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檔次執行。 第十章貸款的回收、計息和風險補償 第二十八條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提前歸還的部分由經辦銀行按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按規定計收罰息。 第二十九條借款人畢業後到異地工作的,可採取通過在辦理借款手續時由借款人在《扣款授權書》中確認的銀行卡在異地還款。 第三十條借款人畢業後1年內,可以向貸款人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包括調整還款方式。 第三十一條借款人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可申請貸款展期(即貸款到期後,本金不能歸還,又申請延長還貸時間),並在畢業前30日向原就讀學校遞交貸款展期申請,原學校審核通過,由貸款人和省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批准。展期期間的貼息,按借款人原所在學校的隸屬關系,由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生實施貼息。借款人申請貸款展期後,若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的,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執行。 第三十二條按國家和省里規定,建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我校全日制統招的本專科(含高職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校計財處在每年的預算中予以安排,根據全省統一確定的風險補償金的比例,省財政承擔50%,學校承擔50%,學校在確認經辦銀行當年度貸款實際發生額後,由校助貸辦統一辦理。 科技學院、共青學院屬獨立二級學院的,其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由學院在自有資金中全額承擔,在確認該學院在經辦銀行當年度貸款實際發生額後,通過省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統一辦理。 第十一章貸款過程中的管理 第三十三條各學院、樓棟學工辦應明確助學貸款管理人員和見證人的責任,根據學校要求做好國家助學貸款申報材料的填寫和審核等工作,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保證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 第三十四條借款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作如下處理: 1、定向、委培等在職攻讀形式的研究生一律不予申報受理; 2、不能正常完成規定學制的學業、延長學制或彈性學制的學生的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3、對謊報家庭實際經濟收入或以其它手段弄虛作假獲取貸款者,一經查出即停止貸款,並責令退回已發貸款余額,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直到紀律處分。如有騙取貸款等違法行為的,報送公安、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4、開除學籍或因其他原因退學者,立即終止貸款,並還清所貸全部數額; 5、享受貸款的學生如有抽煙、酗酒等不必要或過高的生活消費,其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6、有其他不誠信的行為並有不良記錄的,一經查實,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責令其限期還清已發放貸款的本息。 第三十五條各學院、樓棟學工辦負責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見證人必須依照本規定認真進行貸款學生的資格審查和資料審核,不得將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上報學校,更不得故意隱瞞或弄虛作假,否則,將按工作事故或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有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或司法機關等相應部門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貸後的管理 第三十六條校助貸辦加強國家助學貸款信息的管理,有權配合經辦銀行建立學生個人信用檔案,確保有關國家助學貸款的信息資料真實、完整、安全。 第三十七條各學院、樓棟學工辦要落實好借款人的見證人,督促見證人履行所簽署的助學貸款承諾書上的承諾。借款人在校期間,見證人如調離學校等情況,不能履行見證人承諾的,由學院或樓棟學工辦在見證人不能履行承諾的20天之內重新指定新的見證人繼續履行見證人的職責,並經借款人簽字認可向校助貸辦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第三十八條借款人畢業時,學校有關部門組織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後,方可為借款人辦理畢業手續,並將其貸款情況載入學生個人檔案。 第三十九條借款人畢業後,學校將掌握的借款人去向、變動情況、聯系地址等告知經辦銀行;借款人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向貸款人和校助貸辦通報變動後的單位、聯系地址以及還款方式等有關變化情況。 第四十條對未還清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其接收單位或工作單位有依法提供借款人相關情況等舉證的義務,並在其工作變動時,及時告知借款人。 第四十一條對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經辦銀行將對違約貸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金融機構將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學校定期將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系的借款人姓名及公民身份證號、專業班級、畢業去向、違約行為等資料提供給經辦銀行和省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並在新聞媒體、全國高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公布。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管理辦法由南昌大學助學貸款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管理辦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簽訂貸款合同的國家助學貸款的發放、貼息、還款等辦法繼續按原規定執行。

❻ 生源地貸款申請流程

銀行貸款程序:
申請條件:
年滿18周歲至60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有良好信用記錄;
有工作收入且具備還款能力。
申請材料:
身份證明資料:居民身份證或者軍官證復印件;
工作及收入證明資料;
其他財力證明:如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存單復印件等。
信用卡申請方法:
櫃台申請:
攜帶資信證明到櫃面申請:
需要申請人提交比較完備的資產證明文件,向興業銀行提交材料供銀行後台審核部門審核;
審核通過後,填寫相關資料,身份信息;
發放信用卡。
網銀申請:
申請人用個人名下儲蓄卡賬戶開通網銀,進入興業銀行官網;
輸入卡號、登陸密碼和驗證碼後進入網銀頁面;
點擊「信用卡服務」,可在信用卡服務頁面下選擇申請信用卡,填寫資料後提交,審核進度、結果在網銀上顯示;
審核通過後,發放信用卡。
櫃台辦理流程:
到辦理的信用卡的銀行網點,或者找當地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員,填寫信用卡申請表。申請表的內容一般包括申領人的名稱、基本情況、經濟狀況或收入來源、擔保人及其基本情況等;
提交一定的證件復印件與證明等給發卡行;
申請表的內容如實填寫後,在遞交填寫完畢的申請書的同時還要提交有關資信證明;
申請表都附帶有使用信用卡的合同,申請人授權發卡行或相關部門調查其相關信息,以及提交信息真實性的聲明,發卡行的隱私保護政策等,並要有本人簽名;
辦理信用卡流程基本完成,等待信用卡發放了。

❼ 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是什麼意思

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是:為高校的「准新生」提供的貸款資格認定。

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中的重點對象為:

普通高中以及中職畢業班中受國家助學金資助的學生、低保家庭的學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

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一方面是為了減輕助學貸款辦理期間對貸款學生資格認定的工作壓力,另一方面是為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的高校「准新生」提供便利。

通過生源地助學貸款預申請的高校「准新生」,入學後需要申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時,可以直接進入貸款合同面簽環節。

(7)南昌生源地貸款申請銀行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❽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指哪家銀行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學生家庭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部分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

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打開學生貸款省市公開招生書學生貸款省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的工作已經完成早期教育主管部門,通過審查的學生,在這個過程中應用程序的開放應頒發的研究生院或省市大學生信用貸款。

2、如果一個省或市以外的學院或大學在其原籍地開設了學生貸款,在該省或市注冊的學生必須提供其所在學院或大學的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監護人也可以使用軍警證作為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8)南昌生源地貸款申請銀行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信貸學生貸款(以下簡稱生源貸款)適用於戶籍在具有生源貸款的省市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一名學生和他/她的父母(法定監護人)構成學生貸款的聯名借款人。

貸款來源地的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

3、新學生和大學生的正式注冊的全日制高校自己的專業,高等職業學校和初級學院和大學被批准建立和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信;

4、入學前的戶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所在城市、縣(市、區)的戶籍;

5、家庭經濟困難,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的基本費用。

參考資料:網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參考資料:人民網-教育部: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已啟動

❾ 生源地助學貸款可以去銀行直接申請嗎

一般大一還暫時無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只有第二年才可以辦理。
辦理流程如下:(1) 准備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資料;(2) 領取、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3) 學校審核、蓋章後送交銀行;(4) 銀行審批;(5) 初審及格名單公示;(6) 銀行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7) 國家助學貸款發放;(8) 畢業時辦理換款確認等手續;(9) 借貸人按計劃還清貸款。如果在國家助學貸款發放後發生學籍變動,出現休學、退學等狀況,則必須申請終止貸款且還款,學校才予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