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郁悶啊,你怎麼不知道學校發給你的卡,開學時不能存跟學費一樣多的錢嗎?去財務室。拿著你的助學貸款匯款單,說明情況先,不能退給你,你就叫他開二張發表給你先 .(助學貸款和銀行扣去的錢)
『貳』 怎麼找回生源地助學貸款回執校驗碼
如果生源地助學貸款回執校驗碼丟失的話,想要找回也是非常的簡單的,我們可以及時的聯系申請貸款的資助中心,然後進行辦理就可以了,如果無法聯繫到的話,也可以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進入頁面之後,點擊貸款申請進度查詢。點開之後再點擊下載受理證明,查看自己的電子回執校驗碼就可以了,希望每個人都能夠認識到這一點,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一定要符合要求才行,只有這樣才不會影響我們的生活。1、生源地助學貸款在申請之前應該提交哪些資料
一般來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是有資格進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的,不過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請當地的村委開具相關的證明才行,只有這樣才可以更好的下款,同時對於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這樣才可以正常的下款,希望每個人都能夠了解到這一點。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應該符合哪些條件
我們都知道,任何貸款都是有著非常嚴格的標準的,對於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來說也應該符合以下條件才行,需要無不良信用記錄,如果在一個家庭中徵信有問題的話,那也是無法進行申請的,同時要符合家庭經濟困難的條件,可以是農村牧區的特困戶,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其他家庭經濟困難的條件都是可以申請的,同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原則上只用於借款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因此我們也一定要了解到這件事才行。3、生源地助學貸款應該如何還款
任何貸款都是需要還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通過支付寶賬戶來進行還款的,不過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還款時間也是有著非常嚴格的界定的,一般來說是每年的12月20號之前進行正常還款,最後一年的還款日為9月20號之前,如果有逾期行為也是會上我們的個人徵信的。
『叄』 如何查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否貸成
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看貸款狀態(忘記用戶名、密碼的聯系縣級資助管理中心);
詢問縣級資助中心、省開行等!
登陸支付寶看是否有劃賬記錄;
詢問學校是否收到款項;
開發銀行的大體就這么幾種!建議使用第一種查詢方法!
其他銀行不清楚!
『肆』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相關問題
基本上一樣,沒有特別要求,只要符合條件即可。但是申請時間不一樣,你應去所在銀行詢問一下,將所需材料准備好。
一、生源地貸款申請流程
1.申請借款學生按時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申請貸款學生提交的相關材料初步審核過關後,借款學生將《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拿到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
3.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根據區學生資助中心預約的借款合同簽訂時間,按時帶齊相關材料及證件到指定地點簽訂借款合同。
二、生源地貸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須如實向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如下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Excel表(電子表格)電子文檔;(2)《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在校生);(3)高校有效注冊學生證原件(在校生);(4)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新生);(5)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第二代)原件、有效戶口簿原件;(6)學校收費情況證明材料;(8)低保證、待業證、傷殘證、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病歷、特(貧)困戶(民政部門登記在冊)、孤兒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7)其他材料。
三、如何簽訂借款合同
(1)銀行卡。由借款學生本人在中國農業銀行南川區支行(鍾樓街商業城斜對面)辦理;(2)證件。貸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等;(3)其他。借款學生本人與共同借款人同時到場;自備黑色簽字筆一支。
四、貸款發放與支付流程有哪些?
1.貸款審批通過後,省資助中心根據分行審批情況,提出劃款申請,分行發放貸款到專戶。省資助中心於貸款發放當日將貸款資金從專戶劃轉至各區資助中心結算賬戶。
2.貸款資金到賬後,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貸款審批確認函和放款清單,於3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並將劃款單據提交區資助中心,由省資助中心收集後一並提交分行。
3.代理結算行按區資助中心的劃付指令,及時將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賬戶,剩餘資金留在學生個人賬戶內,可用於學生生活費用。
五、什麼時間申請辦理生源地貸款
每年7月分批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請按照規定時間按時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高校新生:2009年7月1——10日;
(二)在校大學生:2009年7月13日——23日
『伍』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簡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的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誠實守信,遵紀守法;2、已被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3、學生本人戶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縣。原則上就讀中學也應在本縣。4、符合以下特徵之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①各級地方政府確定的農村和城鎮低保家庭;②領取社會救濟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兒、殘疾人家庭);③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④家庭經濟狀況惡變(如自然災害影響,主要勞動力來源的家庭成員傷、殘、病、亡等)且無其它經濟來源的;⑤其它特殊困難。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共同借款人須符合以下條件:①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②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③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④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原則上在25-60周歲之間;⑥已獲得開發銀行借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做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三、貸款金額、期限、利率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發放。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確定。新生合同中貸款金額按照錄取通知單上的學費+住宿費(取低檔)執行;續貸學生按照前一次貸款合同回執的學費+住宿費或學校收費證明確定;在校生首貸的按照上一學年繳費憑證或學校收費證明確定。2、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借款學生正常畢業所需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見表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確定表學制類型年 級最長貸款年限專科(三年制)一年級13二年級12三年級11專升本一年級12二年級11本科四年制一年級和五年制一、二年級14四年制二年級和五年制三年級13四年制三年級和五年制四年級12四年制四年級和五年制五年級11碩士研究生一年級10二年級9三年級8四、本息償還(一)利息計算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12月20日(貸款最後一年結息日為9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2年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計復利。(二)財政貼息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承擔。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資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資助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發銀行及時足額劃撥。(三)借款學生正常還本付息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當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學生自行承擔利息。實行學分制後,財政部門按借款學生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後的利息由借款學生自行承擔。每年12月20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在校及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如貸款期限小於剩餘學年加2年,則寬限期為貸款期限),寬限期滿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寬限期滿當年12月20日償還第一筆本金。(四)提前還款每年1月—7月的20日為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需一次性還清一個合同項下(即一個學年所取得的貸款)尚未清償的所有債務。提前償還按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陸』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以下簡稱「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旗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旗縣資助中心」)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 (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第一條 貸款條件與對象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被認定為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沒有獲得西部開發助學工程資助。
第二條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應該符合以下條件:
1.無不良信用記錄;
2.家庭經濟困難一般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徵之一:
①農村牧區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②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④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⑥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⑦老、少、邊、貧及偏遠農村牧區的貧困家庭;
⑧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⑨其他貧困家庭。
第三條 貸款用途和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6000元,不低於1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
已經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再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已經獲得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再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二)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開發銀行發放貸款日,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貸款所產生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人(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行負擔。
第六條 本息償還
(一)正常還款。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各旗縣資助中心應鼓勵借款學生畢業後及時提前償還貸款,鼓勵借款學生一次全額償還貸款。
(二)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8月31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財政貼息
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及區外地方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區高校就讀的學生,按高校隸屬關系,自治區直屬高校學生的貸款貼息由自治區財政承擔;盟(市)屬高校學生的貸款貼息由盟(市)財政承擔,即財政貼息由借款學生就學地所屬盟市財政承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第八條 個人賬戶開立
借款學生憑旗縣資助中心出具的《開立賬戶通知單》(附件5)在代理結算銀行開立個人賬戶,用於生源地助學貸款資金的支用和本息回收。借款人在賬戶開立後預存入人民幣10元,用於銀行匯款費用。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借款學生授權代理結算銀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借款學生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
第九條 貸款申請與審批流程
(一)新生
1.符合貸款條件的新生在原就讀的高中領取《內蒙古自治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認定證明(新生)》(附件3)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2.學校班主任在申請表內簽注審核意見,加蓋學校公章;
3.持申請表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加蓋公章,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蓋章的申請表到戶籍所在的旗縣資助中心申請借款,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新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和高校繳費通知單;
②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如果學生已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則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④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二)在校生
1.符合貸款條件的在校生在就讀的高校提出貸款申請,領取申請表(附件2)並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2.到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領取《內蒙古自治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認定證明(在校生)》(附件4);
3.持申請表和貸款證明回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加蓋公章,並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蓋章的申請表到戶籍所在的旗縣資助中心申請借款,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有效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在校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證明》;
③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學生本人的戶籍證明(因戶口已遷入高校,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派出所出具);
⑤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⑥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需要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在校生下載附件2、4後到學生工作與就業指導處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校本部行政樓205)辦理相關手續(放假期間每周一、四下午3:00 — 5:30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