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人跟我說買車付個首付,然後給他2萬塊錢,他幫我付按揭,這事靠譜嗎
不靠譜。
首先:要知道買車的分期付款的受益人是銀行或是金融機構,因為現在許多銀行對貸款購車的門檻比較高,更多的金融公司。
其次:是對購車人的條件要求:一般為有正常工資收入的,最好有公積金、房產(有產權的)或已婚的。
Ⅱ 買車首付款是別人付,剩下還款是自己,車屬於誰
您好,車子屬於誰,主要是要看所使用的牌照是誰的,牌照的名字是誰,車子就是誰的。希望可以幫到您,望採納。
Ⅲ 分期付款買車以別人的名義可以嗎
不可以。
法官提醒,借名買車對於實際購車人來說,如果「車主」(被掛名人)反悔,可能導致錢車兩失;若被掛名人對外有債務,該車輛還可能被視為被掛名人的財產而遭到法院的強制執行;若順利上牌後,被掛名人還可以將車輛賣出、報廢等。
而對於被掛名人來說,也同樣存在風險。首先,若車輛發生事故,雖然是汽車的實際所有人開車,但車輛登記人肯定要承擔賠償責任;其次,若實際購車人未按時還貸會導致被掛名人的信用喪失;
另外,在車輛違章扣分罰款等方面,被掛名人也要承擔被行政處罰的風險。因此,還是要按法規辦事,切莫鑽所謂的漏洞。
(3)買車只付首付每月貸款由別人代付擴展閱讀:
2018年10月,消費者劉先生在某品牌汽車專營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預訂了一輛汽車,先後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並簽訂了正式的購車合同。
隨後商家表示,劉先生無法辦理銀行按揭,只能以租賃合同的形式通過金融機構辦理貸款,要求劉先生簽署一份汽車租賃合同。劉先生認為租賃合同與初始購車合同不符,要求對方退回所有款項,但遭到拒絕。
廣東省消委會表示,汽車金融消費問題頻現,商家往往在金融產品上「大作文章」。部分商家偷換利息和手續費的概念,混淆利率計算方法,推銷各種所謂「優惠」的金融產品;
部分商家故意隱瞞以租代購的分期付款模式,或者以低利息、無條件提前還款、所有權無風險等承諾誘導消費者選擇以租代購模式,實際卻與其承諾嚴重不符。
Ⅳ 分期買車,車主是誰,就需要由誰來付分期的錢嗎
因為廠家系統上記的是女方的名字,如果貨款有逾期,肯定是找車主,也就是女方。廠家只認車主方,至於誰還款不重要
Ⅳ 我出錢以別人名義分期付款購車算誰的
只要有這個車子付款流水證明,法院完全可以把車子判給付款的一方,而且要她沒有什麼證明你贈與她的。
Ⅵ 只付首付不要還貸款就可以買車真實嗎
不真實
Ⅶ 去買車貸款,還了二個月的貸款還不進,是因為私人代付了車錢,要如何處理,
查查看是誰給你代付的車錢,你還人家就行了。
Ⅷ 按揭買車,只付了首付,經銷商就把車給我了,但是今天銀行電話我貸款被拒,車我已經開幾百公里,怎麼解決
讓經銷商自己想辦法,要嗎給你想辦法繼續辦其他銀行的貸款,要嗎就把錢退你,車還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