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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購房貸款延期糾紛案例

發布時間: 2021-11-09 19:51:04

『壹』 請問開發商延期交房了,以銀行按揭款未批下來為由,拒付延期交房違約金,合法嗎

沒辦法也算說的通 因為銀行款放款 導致他未收到全部樓款 這樣的話交易就並未完成 他也可以以此理由拒交房的 也就延期交房 但你可以跟他們協商一下 補點管理費算了 不然搞大了 可能你們雙方都沒有好處 也不一定勝 請採納

『貳』 如何處理房貸合同糾紛,購房貸款合同糾紛怎麼辦

一般銀行審批都是比較嚴格的,出了同貸書就是通過了,然後就可以安排過戶手續的了

『叄』 貸款買房後遭遇逾期交房怎麼辦

貸款買房後遭逾期交房怎麼辦?據了解,由於購房人所貸的全部房款早已一次性轉入了開發商的賬戶,故開發商逾期交房屬於嚴重的合同違約行為。
以銀行按揭貸款方式買房時,購房人想退房需要同時處理好同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因該買賣合同而存在的銀行擔保貸款合同。
購房人有權解除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銀行利息、辦證費用等實際損失。可以選擇適用三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先解除購房合同,由開發商退還業主全部購房款、利息及其它辦證費用,然後,由業主到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第二種,業主先到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將剩餘貸款本息提前還給銀行,然後,業主再同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退還業主全部購房款、利息及其它辦證費用;
第三種,業主與開發商達成退房協議,開發商將首付款、已還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費用返還給業主,業主欠銀行的剩餘貸款本息也委託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解除擔保貸款合同
由於貸款已一次性過至開發商帳戶,實踐中,往往採取第三種方式,由開發商將剩餘貸款金額及利息支付給貸款人。
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在解除借款合同後還要辦理保險退保手續。
如果開發商不同意退房,無法達成退房協議,業主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在判決解除購房合同的同時一並解決按揭貸款問題。

『肆』 購房者因無法獲得銀行貸款而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究竟該由誰承擔

首先,最高院從未出台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院出台的司法解釋全稱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多了「審理」二字。
另,該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該問題中,銀行貸款不能的責任屬於解釋中「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的情形。因此,你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即可解除合同,要求返還定金等一切已繳納費用。
理由是:
法律方面:1.民法總則規定民事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等原則。
購房過程中大多數人會選擇貸款購房,而貸款購房所需要的貸款條件卻各不相同。不同銀行之間也會存在審核方面的差異。單純因第三方原因導致貸款不能從而不能簽訂購房正式購房合同,要求買房承擔過錯責任,並不退還定金,或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有違公平原則。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之所以在定金罰則後追加「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基於購房、購車等「大件」物品的買賣流程和交易慣例不同於「小件」物品,例如買衣服。常常需要先交付定金或訂金等。正式的交易發生於交付定金、訂金後一段時間之內。因此,立法者將「大件」物品中的違約責任規定為「過錯責任原則」(有點侵權責任法的味道),而非「嚴格責任原則」(一般的合同責任)。
「大件」商品與「小件」商品的交易特點決定了此類交易中往往會產生更多的機會主義行為,即賣方惡意不退還「定金、訂金等」而買方要求返還雙倍「定金、訂金」等違約責任。為了規避通過訴訟或者其他方式的「機會主義」行為,審判實踐中也往往採取「公平原則」進行認定。例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終字第8229號判決書、2014烏中民四終字第1271號民事判決書均要求賣方返還定、訂金,而無需承擔責任。
中國消費者報2015年1月5日第A04版也曾接到類似投訴,消費者投訴房產公司惡意不退定金、訂金等問題,最終的結果均是返還定金、訂金或者簽訂合同。
3.基於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條款及合同法司法解釋中的情勢變更等原則,在具體案件中法院也不會將貸款不能的責任認定為交易雙方的過錯,更多應該認定為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的免責事由,從而不認定雙方均有過錯。即雙方均可免責。
實踐方面:1.開發商或者出賣方在出售商品房已經掌握了足夠的信息,而對於購房者掌握的信息並沒有出賣者充分。
例如,開發商掌握的賣方流程、審批手續、提交信用資料等信息一般地比普通購房者充分,開發商應該對購房者是否具備貸款條件或購房條件有一定的預測性,若在簽訂認購協議書、定金等協議時不及時告知或者作出合理判斷而為了銷售業績盲目和開發商簽訂認購書等文件,最終導致貸款不能,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或定金罰則。即,賠償損失或雙倍返還定金。
2.購房、購車等定金多者數萬、數十萬、少則數千元,對於購房、購車群體來講,因銀行或其他金融貸款機構貸款不能而要求買受人承擔如此高昂的損失,顯然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基本價值判斷。
綜上,「大件」商品,如房、車、船、大型機械等交易特點(交易時間差)與「小件」商品,如衣服、鞋等(瞬時性,一般沒有時間差)交易有顯著的不同,要從交易特點和交易慣例中綜合分析過錯認定與免責條款,而非機械套用法條或司法解釋,方能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實現司法讓網民滿意、人民滿意、社會滿意、政治滿意。

『伍』 購房貸款由於房東問題導致的糾紛

甲方是開發商,乙方是購房者
其實在我們正常交易中,乙方購買甲方房產,甲方配合乙方辦理貸款。
因購買方很多人對貸款事項都不是太懂,在咨詢時,甲方回答都是好做,都承諾甲方會幫乙方辦理貸款。
甲方的誤導至使很多人都誤認為,甲方承諾幫其做貸款,所以做貸款都是甲方的事情。能不能做下來跟我沒多大關系。做不下來是甲方的責任
其實不然,在這里,甲方的責任其實僅僅是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所有的手續還是由乙方提供。能不能順利獲得審批主要看乙方材料,和貸款銀行。不管是乙方材料問題,還是貸款銀行政策問題而使貸款不能獲批的,所有的責任還是要由乙方承擔的。

如果貸款遲遲不能獲批,你應和貸款銀行進行溝通。確認能否獲批,材料有欠缺的及時補齊。
正常貸款審批不超過15工作日。
如不能獲批的,就要盡快更換貸款銀行。或自己找錢把房款補齊了。

『陸』 購房貸款合同糾紛

拿著簽好的貸款合同去咨詢律師或者換家銀行重新做。

『柒』 購買的期房延期拿房了,我可以按合同索賠嗎另外我貸款下來的時間也延期了,會有什麼問題呢

把你和開發商簽署的購房合同拿出來,
依照合同,延期交房屬於開發商違約,合同上會有註明罰金怎麼計算和支付,你可以憑合同主張得到賠償,一般是延期天數,每天萬分之五賠償,
貸款時間問題,也是看合同約定,屬於你違約,依照合同約定處罰你,沒有約定,當然你就沒事。

『捌』 買房子貸款延期,需要交違約金嗎

買房子貸款延期,要不要交違約金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沒有對違約金以及違約金的多少進行約定,如果有約定按合同約定執行即可。

凡法律規定的違約金稱為法定違約金。我國對法定違約金規定了固定比率和浮動比率兩種。前者指逾期交貨或延期提貨的應按貨款總額(指實際逾期和延期部分)以每日萬分之三計算支付。後者則是只規定違約金的最低和最高百分比限額,具體由當事人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確定。法律、法規在這方面有許多規定,訂立合同時必須依照訂立。即使合同簽訂時不寫上,處理糾紛時仍應按規定辦理。法定違約金又稱為強制違約金,它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玖』 申請房屋貸款延期算違約嗎

要不要交違約金要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沒有對違約金以及違約金的多少進行約定,如果有約定按合同約定執行即可。

是否算違約要看合同中有沒有約定:如果約定了,則按約定的金額賠償;如果沒有約定,則按法定違約金賠償。

約定違約金:確定違約金的數額依據是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違約金的約定。只要法律沒有規定不允許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當事人就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當然,當事人不能濫用自行約定的權利,違約金的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價金總額為限,超出的部分不予保護。

法定違約金:確定違約金數額的依據,是法律對違約金的直接規定。我國現行的法律,對違約金的規定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法律直接規定違約金的比率。當事人違約,可以依此比率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另一種是法律只規定違約金的幅度,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按規定的幅度來確定。我國對法定違約金規定了固定比率和浮動比率兩種。

『拾』 有經濟糾紛案件已經超過5年沒有結案但徵信又沒問題影響購房貸款嗎

無論是購房貸款還是其他貸款,只要徵信記錄沒有問題就可以,其他經濟糾紛不影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