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源地貸款多餘的錢什麼時候到賬
學生申請了助學貸款,錢會先到達學生的支付寶賬戶中,但之後會由學校統一劃扣,將助學貸款的全部金額扣走。學校在扣除學費、住宿費以後,錢如果還有剩餘,會將錢返回到學生的支付寶賬戶或銀行卡中。
學貸款在申請之後,會進行合同的簽訂,簽訂合同之後大約20個工作日之後即可放款,一般放款時間都在11月中旬左右。因為貸款是直接打入學校賬戶中的,如果在扣除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後仍有剩餘,學校會將多餘的錢劃至學生賬戶,具體到賬時間根據學校規定而定,一般在12月份左右。
當然每個學校的實際情況不同,如果學校扣錢時間比較晚,那麼多餘的錢返回時間也會延後。
Ⅱ 國家開發銀行的助學貸款多餘的錢什麼時候給學生
開發銀行的助學貸款,多餘的錢一般都是通過學校返給學生的,你可以問問你們單位的老師。
Ⅲ 生源地助學貸款交完學費後的剩餘部分怎麼發放,要怎樣才能拿到這些剩下的錢呢
去學校的財務支付處檢查你的貸款是否到了。如果你到了學校,你將收到一張付款單。剩下的錢通常會退還給你(現金),有些學校直到你大學畢業後才會退還。
國家助學貸款流程:
學生收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資料,如實、完整填寫,准備相關證明材料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機構。
學校機構對貸款進行初審。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貸款額度和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貸款,受理學生貸款申請。
經辦行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試。
貸款申請經批准後,學校根據經營銀行提供的貸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和簽署貸款合同和借項收據的任務,並提交給經營銀行。
經辦行與借款學生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款收據後20個工作日內,將第一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到開戶行指定賬戶償還。
(3)生源地貸款多餘的錢什麼時候發放擴展閱讀: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為完善財政資助大學生的政策體系,增加對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而採取的重要措施。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財政、金融、高校等部門為銀行提供一定風險補償的銀行貸款。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大學共同合作,幫助高校貧困家庭的學生。
借閱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以彌補在校期間的不足費用,畢業後分期償還。2012年8月8日,開發銀行新增學生貸款超過120億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為有效減輕學生的經濟負擔,最長貸款期限從14年延長至20年,還款寬限期從2年延長至3年,學習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全額財政補貼。
Ⅳ 生源地貸款余額的錢什麼時候發急急急~~!!!!
(1)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這種情況,貸款的全部金額6000元(國家開發銀行都是貸6000元的,不多不少)是一次性的打入你的支付寶的!所以學校扣點所要扣的錢後,剩下的錢你可以選擇留在支付寶或者是提現都行的!
(2)信用社生源地貸款:信用社貸款中明確規定,他們只辦理你所在學校的學費加上住宿費的金額,不會有多餘的費用,所以再這種情況之下你是沒有餘額可以用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的!
Ⅳ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9月份開學的,多久可以下發出來,多餘的錢什麼時候可以退回
11月份下發。剩餘錢直接轉到你支付寶賬戶。支付寶賬戶是回執單上面有。別忘了改密碼喲。
Ⅵ 生源地貸款剩下的錢什麼時候可以提現
一般會在十一月份剩餘的錢打到的助學貸款的賬戶上,可以選擇提現。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部屬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
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負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
(6)生源地貸款多餘的錢什麼時候發放擴展閱讀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Ⅶ 生源地助學貸款資金什麼時候發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一般情況下11月份逐批發放貸款,貸款資金通過自己的支付寶帳號劃到學校帳戶。在開行在線系統或支付寶就能查到。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
一、申請資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借款人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3.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同班同學或老師共兩名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5.《貸款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6.《督促還款承諾書》;
7.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二、申請條件:
1.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2.家庭經濟困難;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5.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6.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三、辦理程序:
1.提出申請。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後(具體時間各校有明確規定)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學校初審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
2.銀行審批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3.簽訂合同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4.與經辦理銀行簽訂合同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
5.發放貸款貸款的具體發放細則,將由銀行為每名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一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一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一次性發放;一個學年內的生活費貸款,銀行(或學校)按10個月逐月發放給學生。
6.貸款償還借款學生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