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島公積金個貸率已達93% 首付2成難執行
8月31日,住建部、財政部與央行發布通知,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公積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調整後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自2015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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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力,省財政廳副巡視員王晶,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副行長李建文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上,對《意見》進行了發布解讀。
公積金連繳6個月可申請貸款 二套房最低首付僅3成
《意見》明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另外,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副行長李建文介紹,根據文件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調整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20%,對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貸款不再執行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二是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30%。
貸款額與賬戶余額將「解鎖」 商貸可轉公積金
「濟南市目前執行繳存余額15倍規定,即職工賬戶有1萬元公積金余額,只能貸到15萬元,取消與余額掛鉤的限制後,職工最高可貸到50萬元。」省住建廳副廳長李力在發布會上介紹,《意見》的一大創新之處,就是放寬貸款條件,提高了可貸額度。
《意見》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率低於85%的城市,要提高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取消貸款額與職工賬戶繳存余額掛鉤的限制。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低於建築面積90平方米商品住房總房款的80%,住房價格按當地統計部門上年度商品住房均價計算。借款人還款能力按不低於借款人和共同還款人月工資總額的50%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年限放寬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除此以外,《意見》還釋放出一大利好,住房公積金貸款率在85%以下的城市,要積極開展商轉公業務,允許繳存職工將已經辦理的商業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提取政策再放寬 父母子女可「親情提取」
在公積金提取條件方面,《意見》給予了充分的放寬。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3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在取得首付款支付憑證1年內,可一次性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首付款金額。農民工在城市或農村新型社區購買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規在農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另外,《意見》還突破了原來規定的提取范圍,允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
異地公積金貸款全面取消戶籍限制
《意見》在積極開展省內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方面也有大突破。如職工在繳存地以外的省內城市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可以向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積極配合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可為本地繳存職工發放異地購房貸款。全國范圍內異地貸款業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0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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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前青島個人能申請到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還能提高嗎
目前青島市新建住房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
新建住房、再交易住房房按賬戶余額的15倍計算,賬戶余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計算。單方繳存新建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36萬,再交易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21萬。
雖然一些兄弟城市提高了公積金貸款額度,但青島市由於近年來公積金資金使用率一直處於93%左右的高位運行,目前還暫不具備上調最高貸款額度的條件。
3. 目前青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是多少
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不超過70萬: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綜合計算才可以確定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4. 青島公積金最多能貸款多少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繳存比例、賬戶余額、購房金額、貸款年限及還貸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准。主要依據以下條件:
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貸款額度可合並計算):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
1、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
2、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1、首次公積金貸款,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二次公積金貸款,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
對申請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為准,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1、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
2、購買二手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60%(房齡在10年以內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齡,房齡增加以5年為一檔,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二手房的房屋總價款,應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房產進行價值評估,並以評估價值、房屋交易價格相比的較低值確定。
(4)青島市購房公積金貸款比例擴展閱讀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請貸款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新建住房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30%以上的自籌資金,二手房為40%以上的自籌資金(有房齡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二手房的,二手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須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滿兩年;三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停止受理。
5. 青島住房公積金貸款查詢及計算方法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及時了解自己住房公積金額度有利於自己進行置業,然而,青島住房公積金貸款如何查詢呢?下面小編就帶領大家來認識一下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事宜。
目前青島市計算公積金額度的方式共有三種,分別是:1、依據首付款比例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2、依據申請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3、依據房價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而個人實際能夠申請到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是通過以上三種方式計算出的3個額度中,數目最小的那個結果。
依據首付款比例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目前,青島市內七區商品房和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分別為商品房40萬元和二手房25萬元;即墨、膠南、膠州、平度、萊西五市商品房和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分別為商品房20萬元和二手房15萬元。根據要求,青島七區五市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比例最低不得小於30%,二手房首付比例款則需根據所購住房的具體房齡來評定。
依據申請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申請人公積金月繳存額÷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額度計算年限×40%+申請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申請人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額度計算年限×40%。
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申請人及其配偶從申請之日起距退休年齡後五年(男65歲,女60歲)的年限,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舉個例子,根據該計算公式,如果一對夫妻兩人年齡同為45歲,男方為申請人,兩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同為300元,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5%,則夫妻兩人公積金貸款額度為33.6萬元。
依據房價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新建商品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房屋價格(房屋的總價款,不含配套費)×70%;二手房為房屋實際成交價和評估價中較小值的60%。
一般情況下,市民來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櫃台提供身份證後,工作人員都會用以上三種方法進行計算,得到的3個計算結果中,最小的一個數目就是申請人可以貸款的最大額度。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8-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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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青島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多少
最多60萬(家庭貸款)請參考以下內容再計算: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二)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正常繳存賬戶余額、房屋類型、購房金額、貸款年限以及償貸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准。主要根據以下四個條件: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 「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倍數計算貸款額度
1.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同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同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為准,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貸款額度
1.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對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
2.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60%(房齡在10年以內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40%;10年以上房齡,房齡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相應提高1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再交易住房的房屋總價款,應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房產進行價值評估,並以評估價值、房屋交易價格相比的較低值確定。
(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貸款繳存條件的,購買新建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購買再交易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35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的60%,即購買新建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為36萬元、購買再交易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為21萬元。
注:貸款額度不高於上述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貸款額度可合並計算)。
7. 青島公積金貸款額度與貸款條件
一、貸款對象
在本市范圍內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按規定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二、貸款條件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請貸款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商品房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30%以上的自籌資金,其中對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房為20%以上的自籌資金;二手房為40%以上的自籌資金(有房齡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須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滿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停止受理。
(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繳存比例、賬戶余額、購房金額、貸款年限及還貸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准。主要依據以下條件:
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貸款額度可合並計算):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
1、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
2、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1、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同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
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同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為准,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1、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對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
2、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60%{房齡在10年以內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40%;10年(不含10年)以上房齡的,房齡增加以5年為一檔,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
再交易住房的房屋總價款,應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房產進行價值評估,並以評估價值、房屋交易價格相比的較低值確定。
(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貸款繳存條件的,購買新建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購買再交易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35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的60%,即購買新建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為36萬元、購買再交易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為21萬元。
四、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根據借款申請人的貸款金額、還貸能力及其他相關條件並參照借款申請人的意願由公積金中心綜合確定,申請的貸款期限不得高於抵押房產剩餘土地使用年限。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二手房房齡加貸款年限不超過30年)。
(二)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匹配關系,參見下表:
五、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調整。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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