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助學貸款都需要什麼材料
你指的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都需要什麼資料嗎?
首先,需要縣級以上民政局(包括縣級)家庭經濟貧困證明,一般要先去村委會負責人那裡,讓他們寫一張關於你家經濟情況的簡要文字說明(或者你自己事先找一張紙簡要寫一下家庭經濟情況),蓋上村委會的章,然後去鄉鎮政府蓋章,再到縣民政局蓋章,這就是一張貧困證明,為保險起見,你可以一次開兩份一樣的貧困證明,以防不時之需。如果是家是城市裡的話,要先去街道,然後居委會,再去區民政局。
其次,父母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然後,自己用稿紙寫一張貸款申請書(內容包括家庭經濟情況說明,貸款用途,並保證畢業後按時還款等)
基本上需要准備的就是這些了,然後等著學校統一組織就行了
⑵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具體需要什麼材料
貸款證明材料:
1、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2)國家生源地貸款資料擴展閱讀
關於生源地貸款的注意事項: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
2、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託書》即可辦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參考資料:網路:生源地助學貸款)
⑶ 助學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助學貸款申請資料
1、 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用於貧困生認定,將會存入學生誠信檔案);
2、 家助學貸款學生個人承諾書;
3、 借款學生身份證與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
4、 借款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書;
5、 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承諾書;
6、 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含首頁)復印件;
7、 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8、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拓展資料
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1、 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持《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前往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非初次申請的學生可以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貸款申請,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申請信息,導出並列印;
2、 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蓋章的申請表、身份證、戶口簿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戶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復印件)向縣資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請;
3、 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與借款學生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縣資助中心同時列印《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蓋章確認後交學生隨同借款合同一並帶到高校報到;
4、 再次申請貸款時,借款學生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只需提交經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即可。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共同借款人(借款學生)可持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
⑷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要哪些資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1.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⑸ 生源地助學貸款到哪裡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國家生源地貸款資料擴展閱讀:
申報程序: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②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⑹ 國家生源地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1.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⑺ 國家生源地貸款需要什麼條件,要什麼證件
1、借款學生在縣資助中心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2份《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填寫個人信息,到村委會(居委會)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
2、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或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生為學生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到縣資助中心提交申請。
縣資助中心現場辦理借款學生貸款申請,審查通過後在申請表上確認蓋章。申請表一式二份,縣資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檔,縣資助中心預留一份並最終提交給國家開發銀行。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學籍證明復印件存檔。
3、縣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簽訂助學借款合同,並向借款學生提供合同回執,用於借款學生到高校報到時證明其已經取得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資格,以及用於高校填寫借款學生學費、住宿費、高校賬戶信息和聯系方式,加蓋公章後確認該生已入學。合同簽訂後,縣資助中心提示學生及時到縣農信社辦理開戶手續。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學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執),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縣資助中心存檔合同正本一份,預留合同正本一份並最終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合同在國家開發銀行審批並正式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評確認函後生效。
4、縣資助中心匯總本縣借款學生借款信息後分別向省資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縣生源地國家助學借款申請匯總表》(電子件)。
5、代理行根據學生申請,為借款學生開設個人賬戶。
6、省資助中心收到縣資助中心《××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後,將各縣匯總表以及本省擬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總額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分行。國家開發銀行落實相關資金安排。
7、借款學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學借款合同(含回執)到錄取高校報到,由各高校填寫回執。確認該借款學生報到,並按本校學費、住宿費收費額度填寫要求劃款額度。學費、住宿費劃款總額如超過貸款額,按貸款額填寫,不足部分由借款學生補足。
8、借款學生將國家助學貸款回執(一式兩份)郵寄回本人所在地的縣資助中心。
9、縣資助中心將根據本縣回執更新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包括電子件和加蓋公章的紙質文件各一份),以及按匯總表順序整理後的借款學生申請審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執一並提交給省資助中心。
10、省資助中心匯總本省各縣匯總表及相關檔案後,提交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
11、國家開發銀行省分行貸款委員會對省資助中心匯總的貸款總額進行審批,並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批確認函(附加蓋公章的《××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2、省資助中心通過縣資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貸款確認函及《××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
13、代理行收到貸款確認函和《××縣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按操作程序辦理借款學生借款手續並代扣資金至各高校賬戶。
14、學校收到上述款項後,向借款學生出具相應的收據或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