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借款用途 » 買車險第一受益人是貸款銀行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買車險第一受益人是貸款銀行

發布時間: 2021-11-20 21:35:04

1. 貸款買車保險第一受益人是銀行此約定合法嗎

如您在中國銀行辦理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業務,關於保險問題如下:(一)您以所購車輛抵押或(和)所購車輛外的財產抵押作為擔保申請貸款的,經辦行應要求您辦理抵押物保險。1、保險期不得短於借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金和利息之和,經辦行應為保險受益人。 2、在保險有效期內,經辦行應要求您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投保。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毀,經辦行應再次確認並落實借款人的貸款擔保。3、對於貸款期內的保險應爭取一次性投保,在僅投保當年保險的情況下,經辦行應要求您對次年的保險提供一定的保證方式。4、對於以所購車輛抵押提供擔保的,經辦行應要求您對抵押物至少投保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者責任險。(二)以信用方式發放貸款的,經辦行應要求借款人對所購車輛至少投保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者責任險。因各地區存在一定差異,請您申請貸款時詳詢當地經辦機構。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2. 保險第一受益人是銀行,出險後怎麼辦

現行保險法僅規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而財產保險合同中不存在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受益人問題。受益人條款一般都由保險公司在格式合同中直接約定,該約定違反了《保險法》的規定,應屬無效。

財產保險中沒有受益人。即使約定了受益人,被保險人仍具有保險金請求權。
沒有你簽字,保險公司斷不會將賠款支付給銀行。你可以選擇堅持保險公司對你作出賠償。因為約定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為銀保合作需要,但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你與銀行為借貸關系,對還款期限有明確約定,不能因為貸款車輛發生事故,你就必須以事故賠償款提前償還貸款。

3. 貸款買車,車險第一受益人應該是誰

不同保險產品有差異,您可以撥打所需保險公司電話咨詢

4. 按揭購車為什麼保險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銀行作為交強險受益人的做法,源於為抵押物購買車輛損失保險中銀行往往以受益人身份出現
借款人向銀行借款購車後,會以投保人的身份為車輛購買整車保險。投保此險種,因為車輛已經抵押(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之外,作為抵押人和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簽訂擔保合同,自願以所購車輛作為上述借款的抵押物,為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若該車輛損毀、滅失,造成價值降低或無價值,借款人可以保險事故的發生為由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支付賠償金。車輛損毀、滅失,對於銀行而言,意味著抵押物價值降低或者無價值,為降低自身風險,銀行會積極就保險賠償金主張權利。銀行這樣做的法律依據是作為該車輛的抵押權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條:「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的規定,銀行對於該賠償金享有優先權。正是為了降低自身風險,銀行要求借款人作為投保人和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過程中,將自己設定為受益人。

5. 車險第一受益人為銀行,車子是按揭貸款購買,可以直接去保險公司退保嗎

您好!在銀行買了保險,投保人可以親自到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中心辦理退保業務;也可以到辦理業務的銀行網點,將申請文件提交至銀行,再由銀行人員將退保資料轉交至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業務。具體選擇哪種方式退保,可根據您自身的情況來定。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您到銀行還是保險公司退保,都要注意退保時間。若您在猶豫期(投保人簽收保險合同回執之日起的10日內)退保,保險公司會收取10元工本費,然後返還所交保費;若您在猶豫期後退保,保險公司只會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這部分資金低於所交保費。另外,若猶豫期最後一日處於法定節假日期間內,則可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辦理退保。

6. 車險第一受益人是銀行有什麼問題

前面說的都不對

保單的第一受益人是投保人

比如你以你自己的名義投保 但是保的車子是你爸爸的
也就是行駛證車主是你的爸爸

這樣 投保人和索賠權益人就是你
而你的爸爸是 行駛證車主和被保險人

(一旦車輛出險理賠的時候,憑你的身份證就可以領理賠的錢)

但是 如車輛是有貸款銀行的
那麼 該保單的第一受益人就一定是貸款銀行
不然是做不出貸款的

7. 貸款買車,上車險,為何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必須是銀行續保的時候是否可以不以銀行作為受益人

貸款買房就是把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買車就是把車抵押給銀行,在借款人還完貸款前,這房子/車並不是完全屬於借款人,而銀行承擔了借款人可能無法償還貸款的風險,所以法律上需要保證銀行的權益,這是理所當然的。

有個小問題你需要正確了解的:如果車丟了,也就是抵押物已經喪失,而保險公司承擔了抵押物喪失的風險,保險公司會賠償保險合同規定的金額,但這賠償金並不一定都給銀行,這賠償金優先用於償還借款人所欠的銀行貸款本息,償還後若還有剩餘,剩餘部分是歸還借款人的;償還後若不足借款所欠的本息,銀行會繼續向你追討剩餘貸款。基本上實際情況是,賠償金都會足夠償還銀行貸款的。

綜上所述,這並不是霸王條款,銀行也並無占你便宜。

8. 按揭買車車輛保險第一受益人是誰

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因為你是貸款買的車,你有使用權,車輛登記證書還在抵押,你得貸款還清,車輛才真正屬於你,貸款未還清前保單上第一受益人只能是貸款機構,而不是你,車輛出險,自己全責的話,只要你正常還款,無逾期,保險公司賠款到被保人或者修理廠都需要保險理賠受益涵,如果逾期,就開不出這個涵,修車定損後,不會賠款,謹記按時還款。

所以法律上需要保證銀行的權益,所以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8)買車險第一受益人是貸款銀行擴展閱讀

機動車輛保險的賠償方式一般為修復,但如果車輛重置價格比修理費用是便宜的話,保險公司很可能宣稱這輛車全損。一般來說,機動車輛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新車的購買價格或者是車輛投保當時的價值,但是使用中車輛有折舊,另外保險公司會設置絕對免賠額,所以出險全損的情況下,賠款肯定會低於保險金額。這種保險的保險期間一般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如果保險期間沒有發生理賠,續保時可以享受無賠款優待費率。

9. 貸款買的車第一受益人為什麼是銀行

銀行作為交強險受益人的做法,源於為抵押物購買車輛損失保險中銀行往往以受益人身份出現。

借款人向銀行借款購車後,會以投保人的身份為車輛購買整車保險。投保此險種,因為車輛已經抵押,在貸款合同履行過程中,若該車輛損毀、滅失,造成價值降低或無價值,借款人可以保險事故的發生為由向保險人索賠,保險人應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支付賠償金。車輛損毀、滅失,對於銀行而言,意味著抵押物價值降低或者無價值,為降低自身風險,銀行會積極就保險賠償金主張權利。

銀行這樣做的法律依據是作為該車輛的抵押權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條:「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的規定,銀行對於該賠償金享有優先權。正是為了降低自身風險,銀行要求借款人作為投保人和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過程中,將自己設定為受益人。

但是貸款購車,交強險保險單中將銀行設定為受益人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該做法不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交強險條例》)的立法初衷。

《交強險條例》第一條: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制定本條例。

《交強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首先,《交強險條例》屬於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具有強制性;

其次,從《交強險條例》的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交強險設立的初衷是「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

第三,從賠償對象上看,「保險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司法實踐中,交強險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在交通事故發生後,向人民法院起訴致害人、同時將交強險承保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情形非常普遍,人民法院往往判決保險公司直接將交強險項下賠償金直接支付給交強險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

拓展資料:

銀行為了規避汽車貸款風險,所以要求貸款買的車第一受益人必須是銀行。不更改第一受益人,以後的問題就是:你的車出險了,保險公司需要理賠,要經過銀行的手續,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原則上是直接理賠給車主(就是你的單位)的,但是有了第一受益人,就會理賠給第一受益人,這樣的話,你理賠必須要由銀行開具一份委託書,委託你單位去領這個錢。說白了,你只要能保證保險期內車輛別出險,不去理賠,就沒有什麼關系了。

感謝知友:雙魚貝貝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