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濱海新區買房33平米給貸款嗎
和面積沒有關系,主要是套數的
㈡ 天津買房需要什麼條件首付貸款是什麼比例
對購房資質界定是從2017年4月開始的:
1、天津本市(含天津集體戶口)
以家庭為單位可以在市區擁有兩套住宅,
以個人為單位可以在市區擁有一套住宅,
濱海新區不限購套數。
2、其中社保補繳不超過三個月。
同時天津是認房又認貸的情況,既考核以家庭為單位在天津的房產套數也考核以家庭為單位在全國范圍內的貸款,首套首貸最低首付三成,二套最低首付需要六成。
㈢ 目前天津最新的購房政策是什麼樣的
限購政策
1、對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暫停在本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圍內購買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補繳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
限貸政策
1、在本市無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無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二套房信貸政策,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60%。
3、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底線的基礎上協商確定。
4、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房屋套數認定
1、進一步明確了限購的新建商品住房范疇為:含普通新建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不含因房屋徵收拆遷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及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
2、2017年4月1日0時後購房,網簽房屋買賣合同(含《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天津市存量房屋買賣協議》、《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按照《實施意見》執行。各單位要貫徹落實市政府文件規定、二手住房交易及不動產登記工作中嚴格執行本市住房限購政策。
3、《實施意見》中「戶籍居民家庭」指在公安戶籍部門登記的家庭,家庭成員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家庭關系認定依據為戶口簿及婚姻狀況證明文件,不能提供婚姻狀況證明文件的,夫妻雙方應出具書面《婚姻狀況承諾書》。
4、《實施意見》中限購房屋套數包括購房人家庭或成年單身人士名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的現有房屋及已網簽房屋買賣合同(協議)的房屋套數。
加強經紀機構交易環節管理,以及加強相關部門房屋交易、登記管理工作等其他方面的詳細規定。
㈣ 現在天津買房的限購政策是什麼
1、住房限購令主要是規定「每戶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房」,而參保年限的要求,主要針對異地炒房團。二者一個是基礎,一個是補充,即使不再需要參保年限,其它「門檻」還會存在。這會使想擁有多套住房者所付出的代價,遠高於房子本身的增值。但是,你說它會不會增值,答案是肯定的,只是會遵循市場經濟的良性漲幅范圍。也就是說十年、二十年後它肯定是增值的,但絕不是前幾年按月甚至天來漲了。對於投資而言,也就失去效率。對於想在大城市,擁有一套住房而不是炒房的人來講,取不取消社保不重要。
2、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國十條」實施細則,率先規定「每戶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國五條」出台後,累計有上海、廣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個一二線城市推出限購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購;新一輪住房限購城市將翻番達72個,高壓調控樓市跌入「冰點」,據相關專家稱2011年房價將得到遏制。2011年8月17日,住建部下發二三線城市限購標准;12月,住建部知會地方政府,對於限購政策將要於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後對限購政策進行延續。
㈤ 買天津濱海新區的房可以落天津戶口嗎如果可以和老城區的天津戶口一樣嗎如果是第二套購房貸款有限制嗎
㈥ 天津購房資質及貸款政策
天津自2017年3月30日開始施行限購限貸政策,對購房資質界定如下:天津本地含天津集體戶口,以家庭為單位可以在市區擁有兩套住宅,以個人為單位可以在市區擁有一套住宅,濱海新區不限購套數。外地人在天津工作的,需要提供近三年內連續兩年的社保或納稅證明,其中補繳不超過三個月。
天津目前的購房貸款政策是認房又認貸,認房--以家庭為單位在天津的房產套數,認貸--以家庭為單位在全國范圍內的貸款(含貸過已還清),綜合評定首套二套,需要您以家庭為單位提供夫妻雙方的徵信報告、工資流水。
㈦ 天津購房政策
天津市購房政策如下:
1.以家庭為單位,在除濱海新區之外的天津其他區天津戶籍限購第三套住房;
2.外地戶籍和成年單身人士(包括未婚、離異)限購第二套住房;
3.濱海新區不限購;
4.外地戶籍在天津買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第三條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