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源地貸款什麼時候開始
公告是7月——8月底,具體時間看當地資助中心,資助中心或者是交材料審核的地方會在開始時張貼或公告出來。
㈡ 生源地貸款什麼時候截止
生源地貸款截止日期為: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
1、根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第十五條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能申請一次國家助學貸款,並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
2、借款學生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等有關材料,並如實填寫。借款學生須如實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借款的證明);
(2)提供家庭有關人員收入證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證明材料;
(3)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學校在收到借款學生的借款申請後,應按有關規定對申請書內容及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查;在初審合格的學生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並編制《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名冊》(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留存,一份交經辦銀行);
4、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報送的借款人申請材料後,於20個工作日內將審查後同意發放貸款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名冊》交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由學校統一組織借款人辦理有關手續。未成年人須按經辦銀行規定由其法定監護人在貸款合同上簽字認可;
5、經辦銀行收到學校送達的借款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合同等材料後,經審核無誤,編制放款通知書,並通知借款人所在學校。
(2)地方生源地貸款時間擴展閱讀:
1、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2)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成績較好;
(4)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5)誠實守信;
(6)符合《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試行辦法》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2、借款學生的貸款金額確定後,在貸款期限內保持不變。中途要求中止貸款,可通過學校向經辦銀行申請中止貸款發放。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追加貸款金額的,可另行辦理追加貸款及擔保手續。
3、在借款期間轉學的學生必須由所在學校和經辦銀行與待轉入學校和相應經辦銀行辦理該生貸款的債務劃轉手續後,或者在該生還清借款本息後,所在學校方可辦理其轉學手續。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期間,如違反經辦銀行有關規定,經辦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
㈢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的時限是多久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期限最短6年,最長可達到20年,一開始不能超過14年,但有些地區比較貧困,所以延長了貸款年限。學生未畢業之前貸款不會產生利息,所以這個時候還款只需要還本金,畢業之後會按照基準利率計算利息,在貸款期限階段,學生如果沒錢還本金,每年也需要還利息。一般來說畢業兩年屬於寬限期,這個時候還款利息也較小,大概8000元一年利息120元。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要注意哪些問題?
助學貸款申請需要准備諸多資料,比如貧困家庭證明、學生與共同貸款個人身份證,學生戶籍。第1次貸款必須戴上共同貸款人,在生源地資助中心簽約合同,合同需要共同貸款人畫押簽字,兩份合同各執一份,辦理好後會生成一份回執單,回執單千萬別丟了,需要把它交給學校走綠色通道。
㈣ 生源地貸款什麼時候發放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簽完貸款合同後20個工作日左右放款,放款後,資金會先打到學校的財務部,由學校扣除學生所要繳納的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後,剩餘的部分會打到學生銀行卡內。
生源地貸款提交申請後必須要通過審批才能放款,學生可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看貸款的審批進度。而各省審批進度不一致,具體發放時間不能確定。一般會在11月初到11月中旬這段時間陸續發放,最晚不會超過月底,只要放款了到賬速度是很快的。學生要是知道貸款發放進度,可自行登錄放款賬號點擊當年11月的資金收支明細查看的。
有不少學生查到貸款放款到賬,但是並沒有看到資金,或者賬戶里的資金少於合同資金,這是因為貸款放款到賬後只會做短暫停留,然後按高校錄入的電子回執金額扣除相應的資金轉到學校賬戶里用以支付學費、住宿費等。
對於生源地助學貸款,對於一些品學兼優的學生們來說,是非常好的一項政策,有些學生的家庭條件不好,或者是因為他們家中,有病人,所以生活壓力比較大,或者是因為他們的地區是山區,是比較貧窮的,所以沒有辦法為自己的孩子拿出比較高的學費來進行學習,但是我們的國家是非常重視人才的,國家希望,我們當下的年輕人,尤其是有前途的,熱愛學習的學生,希望他們在國家的扶持和幫助下,能夠好好的學習,能夠在學習的海洋裡面,進行自由的翱翔,希望有一天,通過他們的學習,能夠獲得屬於自己的豐富人生。
首先,對於這些學生來說,是應該感謝我們的國家的,其次就是在學校的時候,應該好好學習,有不懂的問題,應該及時的向前輩們或者是老師們進行請教,還有就是,學校組織的活動,應該多參加,多學習才行,這也是對於自己能力的一種展示,有利於自己的發展。
㈤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一般是多少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是在每年7月份開始,截止到到月底結束,具體可以咨詢當地教育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5)地方生源地貸款時間擴展閱讀:
1、申請貸款的同學必須出示書面申請書,並要求附有縣級以上民政局蓋章和證明。申請書要求詳細寫明家庭情況,表明個人的還款意識,同時註明詳細住址,父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和郵政編碼。
2、大一新生所申請的貸款要次年才能發放到學校財務室,因此,第一年的學費需要自己繳清,以後每年到學校財務室作結算。銀行所贈農卡以個人身份證開戶,學生平時可用於存款和取款,學生畢業後通過農卡歸還欠款。
4、每位同學每年申請的貸款金額最高不能超過8000元,貸款期限不超過8年,學生在校期間所有貸款免收利息,學生畢業後銀行會按銀行利率收取利息。
㈥ 生源地貸款辦理時間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㈦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截至時間是什麼時候
2014-2015年度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網上注冊時間:
7月20日----9月10日
提示:(7月20日之前列印申請表無效,不能查到貸款信息)
現場合同簽訂時間:
8月1日----9月10日
在校生辦理時間:
2014年8月1日—8月20日
9月3日前開學新生辦理時間:
2014年8月21日—9月1日
9月4日後開學新生辦理時間:
2014年9月2日—9月10日
㈧ 生源地助學貸款貸款年限怎麼填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年限是按在校時間加上還款期限來計算的。比如貸款期限10年的話,那就是在校時間4年加上還款期限6年。在校生則是按學制剩餘年限來算,比如剩餘年限是3年的話,那貸款期限10年減在校時間3年,還款期限就是7年。
而生源地助學貸款期限最長是正常學制加10年,也就是14年。一般學生畢業後會有兩年的寬限期,寬限期內只要還利息就行了,寬限期過後再按照等額本金的方式來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如果學生按正常學制畢業之後還繼續攻讀學位,比如讀研究生,那畢業後的還款期限也就會相應地縮減。
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的還款日是12月20日,大家在還款時一定要注意按時還,要在每年的12月20日之前及時把足額資金存入支付寶賬戶當中,避免出現逾期行為(最後一年還款日是9月20日)。
拓展資料:
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一)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為1000到8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貸款利率
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每年12月20日為還款日。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四)貼息政策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原則上學生正常在校期間,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1.利息。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部屬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負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2.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
3.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及風險補償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及時足額劃撥,由經辦銀行實行專戶管理,主要用於彌補貸款違約損失等有利於防範風險和加強管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