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購房,銀行審批沒通過的情況下可以退回首付款嘛
可以的,與開放商協商解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貸款不批違約的注意事項:
目前有不少購房者簽訂了購房合同後,因各種原因,銀行貸款始終無法獲批,就會出現退房糾紛。在具體執行中,很多樓盤是開發商統一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所以提醒購房者應盡量在合同中註明,「如果貸款不能辦理,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需返還首付款」。除此之外還要注意:
1、如果是銀行根本就沒有接受貸款申請,由購房者自己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是購房者和銀行已經簽訂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銀行沒有按時放款,則購房者在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銀行主張違約責任。
② 購房首付交完了,因個人原因貸款沒批,這時可以換其他人名繼續購房嗎
換人很難,但是也不是絕對不行。主要是因為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管局備案,開發商去房管局撤銷備案難度比較大。如果你房管局有人就好辦了!
③ 房屋貸款辦不下來 買家可否解除購房合同
王某2014年8月20日與楊某就位於某小區的房屋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同日雙方與某房產中介簽訂了《居間服務合同》及《按揭貸款服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關於貸款明確約定,因買受人自身原因未獲得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準的,雙方同意合同終止,買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如數返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申辦貸款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上述買賣合同簽訂後,王某依約積極履行義務,當日向楊某支付了定金5萬元,第三天向楊某支付了房屋首付款20萬元。為了能夠繼續履行合同,在銀行貸款方面,王某曾前去多家銀行辦理房屋貸款審批手續。但是由於他的工作單位及社保交納地點都是在外省,不能提供本地的納稅證明和社會保險證明,此外他目前的個人徵信狀況也不符合銀行的批貸要求,因此未獲得銀行貸款批准。在無法獲得貸款時,無法繼續履行與楊某的買賣合同。王某提出終止合同,要楊某退還定金和房款。經多次協商無果,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要求楊某退還購房定金和房價款共計25萬元。
楊某認為王某不應該直接要求解除合同。王某要求解除合同的原因不是因為貸款問題,而是因為房價。
法院最後判決王某勝訴。
廣東品智律師事務所郭嗣彥律師在評析此案時表示,王某與楊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及王某、楊某與某房產中介簽訂的《居間服務合同》、《補充協議》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屬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系制式合同文本,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根據《居間服務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記載,雙方對王某購買房屋採取貸款方式進行了約定,且未對無法貸款的後果另外予以約定,故該合同第四條第(三)項關於貸款的約定一節,即文本中寫明因買受人原因未獲得貸款批準的,雙方同意合同終止,買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應返還,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應視為雙方對無法貸款後果的約定。現因王某個人信用報告中累計逾期達15次,且其住房公積金繳納地在外省,故其商業貸款及公積金貸款申請均未得到批准,其與楊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符合解除的條件,自解除通知到達楊某時合同解除。《補充協議》雖寫到某房產中介作為見證方,但協議中有關於某房產中介權利義務的規定,故該協議實際是楊某、王某及某房產中介就《房屋買賣合同》及《居間服務合同》的補充約定,其中王某與楊某就房屋買賣部分的約定作為(《房屋買賣合同》的補充,亦一並解除。王某要求楊某返還已付定金及購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雙方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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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9-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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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買房交了首付貸款沒批下來能退房嗎
不可以,已經簽訂合同了,如果要退房,需要雙方協商解決,按合同約定,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一般貸款沒下來首先得看是哪方的原因,要是是你因為徵信原因而導致貸款下不來,開發商有權力收取你首付款的違約金,餘下款項可以退還,要是銀行或者開發商的原因就可以全額退款,但這個還是要看合同的具體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⑤ 我賣房子,已經過戶但買方貸款批不下來,就不想買了,我們也同意,這種情況還可以把房過到我名下嗎
正常情況下,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房產交易中心才給過戶,您這次交易屬於中介或私人違規行為。
1、你可以起訴中介公司和買方,要求撤銷交易,
2、如果已經同意繼續辦理,必須約定付款時間,違約責任,並且款清交房,一定寫清楚款清交房,要買方簽字。
二手房買賣流程:
一、尋找中介信息登記。
二、入市資格審批 賣方到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領「上市批准通知書」,辦理上市審批手續。
三、評估及考察房源詳情 中介審核身份證及產權證(包括產權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並留存中介備案。
四、簽協議 驗證核實房屋後,交易中介分別與售房人和買房人簽訂委託出售、購房協議。買賣雙方確認房屋的價格及相關事宜後,雙方到中介簽訂買賣合同。
五、居間中保提交房款 為保證房產買賣雙方的切身利益,杜絕交易中不必要的糾紛,中介接受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共同委託後,以中間保證人的身份為房產交易中的"購房款給付、房產交接"事宜提供居間中保服務。
六、過戶結算 買賣雙方繳納相關稅費,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然後,中保方在買賣雙方對房產確認無誤後,協助買賣雙方進行物業交割和物業管理費結清及辦理賣方的戶口遷出,將所賣房屋鑰匙交與買方,將買方的房款交與賣方,三方進行中保結算;由經紀公司協助辦理產權變更;如果買家需要貸款,由經紀公司協助辦理和提供階段性擔保。
⑥ 買房貸款沒批下來可以退房嗎
購房貸款沒批下來能退房。購房者應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開發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內為購房者辦理退房手續,辦理退房手續後將全部購房款退還給購房者,根據貸款沒批下來的原因確定違約方並由違約方依據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⑦ 簽訂了購房合同,買家貸款銀行不批,算毀約嗎
看你雙方簽訂的合同中關於貸款的約定是否有這樣的條款:因買受人原因未獲得貸款批準的,雙方同意合同終止,買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應返還,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應視為雙方對無法貸款後果的約定。如果有這樣的約定,你們就不算毀約。
另外了解清楚買家貸款銀行不批什麼原因,賣家徵信有問題,有逾期?還是其他什麼原因。建議可以換家銀行再申請看看。
⑧ 買房,銀行不批貸款,算買方違約嗎
如果你們訂立合同的時候,同意對方貸款買房的話,如果銀行不放貸,就不算違約,如果你開始就不同意她貸款,她銀行放不放貸和你都沒有任何關系,算違約。
⑨ 對方二手房買房合同已簽貸款批不下來買家改變貸款人算違約嗎
個人認為買家改變貸款人不算違約。因為畢竟買賣的結果未變。但是買家改變貸款人就要變更購房合同。這樣對於賣家回款的時間就會延誤。從這個角度來說買家因變更貸款人造成賣家收款延誤,有可能會造成合同約定的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