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住房公積金能異地貸款嗎
不能辦理異地貸款。
您好,只有在天津購房住宅性質的房屋可以使用天津繳納的公積金申請貸款。
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購買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購住房座落城市戶籍或在所購住房座落城市工作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如果您符合上述情況,建議您撥打公積金熱線12329,由工作人員與您確認相關信息後,告知您具體辦理手續。
如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請採納,謝謝!
⑵ 異地買房可以提取天津公積金嗎
異地買房是可以提取天津住房公積金的,具體規定如下: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購買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購住房座落城市戶籍或在所購住房座落城市工作的,可以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六條 職工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或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提取金額不超過購建修房的費用。
其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不超過所購住房價款扣除房屋補償款後的金額。
職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未使用住房貸款新購私產住房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持有該住房產權滿半年。
第七條 職工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建修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當月之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不超過購建修房的首付款。
其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提取金額不超過首付款扣除房屋補償款後的金額。
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合計不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
(2)天津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第十七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到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四)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五)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的;
(六)家庭成員(含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的,重大疾病以中國保險業協會、中國醫師協會發布的重大疾病范圍為准;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第十八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二)、(三)、(四)項規定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九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可以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圍期間及之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第二十條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六)項規定的,應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第二十一條 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七)項規定提取的,死亡職工配偶及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繼承人(受遺贈人)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及死亡職工配偶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⑶ 天津市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貸款嗎
可以。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根據目前公積金提取政策,符合條件的職工購買本市區域外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積金,符合條件的職工是指具有所購住房坐落城市的戶籍證明或者工作證明。
本地職工購買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購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公積金卡、購房合同、房產證、全款和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
如果職工是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除上述資料外再需提供借款合同和還款憑證,貸款購房的職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償還貸款提取,職工提取首付款後,再次按月還貸提取只需提供公積金卡、身份證和還款憑證即可。
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運行總體平穩。2018年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45899.77億元,提取總額87964.89億元,繳存總額扣除提取總額後的繳存余額為57934.88億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總額度85821.32億元,個人住房貸款余額49845.78億元,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余額46.11億元,國債余額19.71億元。
對於異地買房的購房者來說,住房公積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兌,職工可就近選擇任一管理部辦理相關提取業務。因購買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實處理,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並告知職工能否辦理。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流程:首先,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然後,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⑷ 異地買房能提取天津的公積金還貸嗎
一、政策規定
職工使用住房貸款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購買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購住房座落城市戶籍或在所購住房座落城市工作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且合計不超過購房首付款。
二、提取資料
1.職工身份證及復印件二份、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
2.申請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及復印件二份、配偶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文件及復印件一份;
3.購買已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房地產權證及復印件一份、購房發票(或全款專用收據)及復印件一份、契稅完稅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4.購買私產房的,提供購房協議及復印件一份、所購房屋過戶後的房地產權證及復印件一份、購房發票(或全款專用收據)或契稅完稅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5.購買公有現住房產權或其他房屋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及復印件一份、所購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及復印件一份、購房發票(或全款專用收據)及復印件一份;
6.所購住房座落城市的戶籍證明或單位出具的職工在所購住房座落城市的工作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7.職工本人簽署的同意查詢其徵信信息的《授權書》一份;
8.購房資料中未註明首付款金額或職工與他人共同購房的還應提供借款合同及復印件一份;
9.職工與他人共同購房的,還應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1)職工與配偶共同購房的,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及一份復印件;
(2)職工與未成年子女共同購房的,提供同戶籍戶口薄或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或公安部門、公證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及一份復印件;
(3)職工與非同一家庭成員共同購房的,還應提供除職工外其他共同購房人簽署的《共同購房人提取協議》
10.職工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提取手續,集中封存戶職工只能委託同戶籍親屬或配偶代為辦理提取手續。代辦提取的,應提供以下資料:
(1)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二份;
(2)職工本人簽署的《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授權書》一份;
(3)為集中封存戶職工代辦提取的,還應提供同戶籍戶口簿或夫妻關系證明及復印件一份。
三、辦理程序
1. 持住房公積金龍卡的職工,且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未集中封存的,應憑住房公積金龍卡、身份證件及相關提取資料到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已辦理集中封存的,應憑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身份證件及相關提取資料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未辦理住房公積金龍卡,且住房公積金賬戶未集中封存的,應憑住房公積金儲蓄卡、身份證件及相關提取資料及單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 管理部或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職工。
3. 經審批准予提取的,職工應憑有關資料當日到受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龍卡銀行儲蓄賬戶或職工在建設銀行開立的其他儲蓄賬戶。
四、注意事項
1. 職工同時負有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債務,職工公積金貸款結清前,職工及配偶不能辦理該提取業務。
2.《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有效期十個自然日,不得塗改、污損,單位應加蓋預留銀行印鑒;
3.《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當日有效,提取職工、代辦人應簽字確認;
4.經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後,職工必須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5.提取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登記錯誤的,應首先辦理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變更登記需提供單位開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三聯和職工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集中封存戶職工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由集中封存的分中心、管理部出具;
6.各類提取證明資料復印件用A4紙復印;
7.在管理部開戶的非集中封存戶職工可到全市各區縣管理部辦理個人信息變更及提取手續;集中封存戶職工應到集中封存的管理部辦理個人信息變更及提取手續;分中心職工應到本分中心辦理個人信息變更及提取手續;
8.提取人同時提取補充住房公積金、按月住房補貼的,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
⑸ 天津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在外地買房嗎
可以提取在外地買房。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⑹ 異地買房可以提取天津的公積金嗎
異地買房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但是員工需要攜帶齊全的資料方可在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資料如下:
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⑺ 外地買房能提取天津公積金嗎
員工購房是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要攜帶資料在公積金繳納地辦理提取手續。就算是在異地買房依然是可以申請公積金提取的。
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