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哪裡辦理
⑵ 生源地助學貸款一般在那個部門辦理
咨詢當地縣教育局,生源地貸款辦公室,自己到縣城問下,或者問你們老師肯定知道。
⑶ 生源地助學貸款資助中心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報及程序
(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准備材料
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某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某銀行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某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從2011年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七)償還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特別提醒
(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⑷ 辦理助學貸款填的那個「生源地學生資助中心」那裡填什麼
指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地區。
助學貸款所需材料:
⒈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⒉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⒊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⒋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4)惠民縣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中心擴展閱讀:
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⑸ 山東生源地助學貸款具體在哪裡辦理
現在生源地貸款要在鄉鎮街道辦公室去辦理
⑹ 生源地助學貸款去哪裡辦
生源地助學信用貸款辦理:在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
(6)惠民縣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中心擴展閱讀:
助學貸款用於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⑺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地方哪個部門或者銀行貸
問:什麼是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委託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統稱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向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由學生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擔保的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問:哪些人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3)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並由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4)學生入學前戶籍與其家長戶籍均在貸款申請受理機構所在轄區內;(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對孤兒、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戶子女優先資助。 問:生源地助學貸款有哪些具體政策規定? 答:(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根據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貸款額度,每生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貸款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二)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畢業後2年為「不還本金、只付利息」的寬限期;學制超過4年或應屆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延長寬限期,但貸款期限不變。 (三)貸款利率執行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畢業當年9月1日起全額自付利息;畢業後第3年起按「等額本金法」歸還貸款本金。本息一年結算一次,提前還款的除應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費用。 問:今年生源地助學貸款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與家長一起到戶籍所在的縣(市、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或其鄉鎮網點領取填寫《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戶籍在省內老城區和農場學生到市區(市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申請辦理。 (二)2007年,申請人按以下要求出具證明材料: 1.2007年度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並由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的新生提供:(1)有效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原件;(2)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2.在校生提供:(1)有效的學生證原件;(2)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在經辦網點開立用於貸款資金結算的個人專用賬戶並授權網點從該賬戶扣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人按要求完成貸款發放和資金支付憑證的核簽手續後,經辦網點按合同約定向學生所在高校電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手續費按有關規定向借款人收取),並按以下辦法向高校反饋貸款發放信息:(1)借款學生是高考錄取新生的,業務網點在其錄取通知書上加蓋「該生已獲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字樣由學生交高校學工處;(2)借款學生是在校生的,業務網點在填寫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回執並蓋章後由學生交高校學工處。
⑻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應找當地什麼部門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具備條件是:(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被國家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認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區縣;(5)因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共同借款人應符合那些基本條件?答:首先是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無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家庭經濟困難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徵之一:(1)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2)孤兒及殘疾家庭;(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貧困家庭;(7)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貧困戶;(8)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9)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元; (10)其它貧困家庭。共同借款人應承擔那些責任和義務?答: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學生的父母或願意為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的責任是督促借款學生按合同規定將貸款用於支付行銷學費和住宿費。在借款學生畢業後,督促其按期還本付息。同時,借款學生畢業後出現不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時,共同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
⑼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所在縣資助中心
我差不多也是這樣,找不到我所在的縣資助中心,我也是河北的,問一下,這個申請助學貸款,是學校讓在網上申請的,意思是說可以不在網上申請,到資助中心去自己申請,是這樣的嗎?
⑽ 生源地助學貸款到哪裡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10)惠民縣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中心擴展閱讀:
申報程序: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②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