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借款用途 » 辦理生源地貸款幾月開始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辦理生源地貸款幾月開始

發布時間: 2021-12-08 02:55:28

Ⅰ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截至時間是什麼時候

2014-2015年度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網上注冊時間:
7月20日----9月10日
提示:(7月20日之前列印申請表無效,不能查到貸款信息)


現場合同簽訂時間:
8月1日----9月10日

在校生辦理時間:
2014年8月1日—8月20日
9月3日前開學新生辦理時間:
2014年8月21日—9月1日
9月4日後開學新生辦理時間:
2014年9月2日—9月10日

Ⅱ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一般是多少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時間是在每年7月份開始,截止到到月底結束,具體可以咨詢當地教育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2)辦理生源地貸款幾月開始擴展閱讀:

1、申請貸款的同學必須出示書面申請書,並要求附有縣級以上民政局蓋章和證明。申請書要求詳細寫明家庭情況,表明個人的還款意識,同時註明詳細住址,父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和郵政編碼。

2、大一新生所申請的貸款要次年才能發放到學校財務室,因此,第一年的學費需要自己繳清,以後每年到學校財務室作結算。銀行所贈農卡以個人身份證開戶,學生平時可用於存款和取款,學生畢業後通過農卡歸還欠款。

4、每位同學每年申請的貸款金額最高不能超過8000元,貸款期限不超過8年,學生在校期間所有貸款免收利息,學生畢業後銀行會按銀行利率收取利息。

Ⅲ 生源地助學貸款什麼時候開始辦理

什麼時候開始貸

Ⅳ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一般每年什麼時候開始受理

助學貸款辦理時間每個地方都不一樣,一般是每年九月份辦理
生源地助學貸款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
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
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出
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Ⅳ 生源地貸款什麼時候截止

生源地貸款截止日期為: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

1、根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第十五條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能申請一次國家助學貸款,並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

2、借款學生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等有關材料,並如實填寫。借款學生須如實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借款的證明);

(2)提供家庭有關人員收入證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證明材料;

(3)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學校在收到借款學生的借款申請後,應按有關規定對申請書內容及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審查;在初審合格的學生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並編制《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名冊》(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留存,一份交經辦銀行);

4、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報送的借款人申請材料後,於20個工作日內將審查後同意發放貸款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名冊》交借款學生所在學校,由學校統一組織借款人辦理有關手續。未成年人須按經辦銀行規定由其法定監護人在貸款合同上簽字認可;

5、經辦銀行收到學校送達的借款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合同等材料後,經審核無誤,編制放款通知書,並通知借款人所在學校。

(5)辦理生源地貸款幾月開始擴展閱讀:

1、申請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2)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成績較好;

(4)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基本生活費);

(5)誠實守信;

(6)符合《中國工商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試行辦法》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2、借款學生的貸款金額確定後,在貸款期限內保持不變。中途要求中止貸款,可通過學校向經辦銀行申請中止貸款發放。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追加貸款金額的,可另行辦理追加貸款及擔保手續。

3、在借款期間轉學的學生必須由所在學校和經辦銀行與待轉入學校和相應經辦銀行辦理該生貸款的債務劃轉手續後,或者在該生還清借款本息後,所在學校方可辦理其轉學手續。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期間,如違反經辦銀行有關規定,經辦銀行可停止發放貸款,

Ⅵ 助學貸款一般在什麼時候辦理合適

助學貸款一般都是在八月辦理。有規定的。帶上需要的材料,去當地教育局資助中心可以進行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