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學生生源地貸款 畢業後怎麼還
可以在支付寶提款出來啊
㈡ 生源地助學貸款逾期後怎麼繼續還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逾期後繼續還款的方法:
對於在每月20日沒有按時還款的學生,將會被視作逾期還款,還款方式如下:
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進行逾期貸款還款。自付本息後,如當年12月20未及時還款,將被視作貸款逾期,並自12月21日起產生罰息,逾期罰息為當期利率的130%。逾期還款時應還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止還款當月20日的罰息。具體金額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
(2)生源地貸款結束後怎麼還擴展閱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要求規定:
1、借款學生畢業後,要求開始償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通過支付寶賬戶還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正常還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後一年還款日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還,記住盡早還款,每月20日支付寶都可以進行逾期還款的。
2、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3、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㈢ 助學貸款還完了怎麼辦
生源地助學貸款貸款可以在國家開發銀行網站查詢還款情況,查詢辦法是:
1、進入國家開發銀行網上在線系統,登陸網址https://sls.cdb.com.cn;
2、在登錄界面中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用身份證信息登錄」,在界面中選擇「生源地所屬資助中心等信息後」點擊「登錄」;
3、點擊界面左側「還款記錄」,在界面的「選擇貸款合同」中選擇自己的貸款合同,可以看到該份合同的還款情況。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㈣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怎麼還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方式
(一)提前還款
學生隨時都可以上系統申請提前還款,無時間限制。
1、系統會根據學生申請提前還款的時間,自動確定相應的結息日,並計算應收本息。
2、10月16日-11月30日申請提前還款,利息計算至12月20日(結息日),學生應於12月20日前還款。
學生可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或到縣級資助中心提出提前還款申請,選擇一次結清一筆《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還款(本金須大於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數倍)。如資金不足,則視作自動放棄提前還款申請,不做逾期處理,下月可繼續申請。
註:1、申請後需盡快前往就近的縣級資助中心或在支付寶賬戶內充值還款。
2、同個月份不可以對同一筆貸款合同申請兩次。
(二)正常還款
登陸學生在線系統,查詢當期還款額度,在還款日(12月20日或9月20日)前5日內通過支付寶將足額資金充值到支付寶賬戶。支付寶根據開行的貸款管理系統扣款指令,在還本付息日從學生支付寶賬戶扣收相應款項。三個工作日後,學生可以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還款是否成功。
(4)生源地貸款結束後怎麼還擴展閱讀:
提前還款注意事項
1、提前還款之前,大家要仔細核算一下自己的應還款金額,以免沒有足夠的還款能力。提前還款重要的一步是提交「提前還款申請」。目前,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都可以通過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或當地縣級資助中心提交申請。
2、如果是提前歸還部分貸款,那麼還款本金必須是大於500元,而且是100元的整數倍。系統默認原還款賬戶為提前還款賬戶,如需更改要通過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提交變更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網路
㈤ 生源地助學貸款畢業後怎樣順利的還款
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流程:
(一)正常還款
正常情況下,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按年度償還利息,兩年後開始還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為國家開發銀行正常還款扣款日。
請於每年11月20日後登陸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系統查詢本年度應付本金及利息,並於12月15日前將該款項存入相應的貸款賬戶,銀行於12月20日自動扣收。
若使用支付寶還款,支付寶將在還款日前五天通過簡訊、郵件向借款學生發出還款通知,如手機號碼、郵件地址變動的學生請及時登陸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系統進行變更。
(二)提前還款
每年1-10月均可進行提前還款申請,提前還款需一次性還清一個合同尚未清償的所有債務。
借款學生必須於每月10日前在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系統新增申請或向當地縣資助中心老師提出申請,並於當月15日前將足額資金存入相應的還款賬戶。我行於每月20日進行扣款。
若使用支付寶還款,支付寶在提前還款扣款日從學生個人支付寶賬戶扣收相應款項並通過簡訊、郵件反饋借款學生。
學生可登陸在線系統查詢提前還款結果。如當次提前還款失敗,下次提前還款時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提交申請。
㈥ 在校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 以後怎麼還 在哪兒還 謝謝
借款學生畢業後,要求開始償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通過支付寶賬戶還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正常還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後一年還款日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還,記住盡早還款,每月20日支付寶都可以進行逾期還款的。
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6)生源地貸款結束後怎麼還擴展閱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確認表
填表說明:
1、本表是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學前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向國家開發銀行申請助學貸款的申請審批表。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須如實填寫表內所列示的各類信息。
2、借款學生戶籍所在地應為本縣(市、區);借款人必須是已被國家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認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職業學校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學生;借款學生家庭確實為經濟困難家庭,借款學生需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學生父母。如借款人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學生應根據錄取院校、專業的學制選擇申請貸款的期限。貸款期限上限為「在校年限+10年」,最長不超過14年,最短不低於6年。
5、資格審查單位:鄉鎮(街道辦事處)審查意見需加蓋公章。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助學貸款,其目的是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等費用。
而貸款對象中的家庭經濟困難生,是指高校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本專科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申請時無需抵押和擔保,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國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目前已經在全國多個省市積極試點,大部分城市已開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需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
㈦ 生源地助學貸款如何還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要求開始償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是通過支付寶賬戶還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年正常還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後一年還款日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還,記住盡早還款,每月20日支付寶都可以進行逾期還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7)生源地貸款結束後怎麼還擴展閱讀:
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
第三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實行結余獎勵和虧空分擔。風險補償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超出部分由國家開發銀行獎勵給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若低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不足部分由國家開發銀行和縣級財政部門各分擔50%。
第四條 國家開發銀行收到風險補償金,應確認為遞延收益,待確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時,計入當期損益。已確認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損失,以後又收回的,相應回撥遞延收益。
第五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結余獎勵和虧空分擔工作每年開展一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為單位進行計算。
第六條 可用於結余獎勵的風險補償金包括:
(一)已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為防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整體風險,這部分資金應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預先動用未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這部分資金應在最終清算結余獎勵和虧空分擔金額時予以扣減。
第七條 已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分年提取辦法,以及未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對應的風險補償金預先動用比例,由國家開發銀行總行商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確定。
第八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結余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結余獎勵資金)年度總額和分配方案,由國家開發銀行省級分行商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制定,並報省級財政部門、教育部門備案。
第九條 結余獎勵資金年度總額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應綜合考慮已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金額、逾期本息、未結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期風險、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貸款管理情況等因素。
第十條 結余獎勵資金由國家開發銀行省級分行根據備案後的分配方案,支付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地方應承擔的風險補償金虧空分擔資金,由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及時足額劃撥國家開發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