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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生源地學生貸款誠信教育策劃

發布時間: 2021-12-17 22:42:48

㈠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在下方「續貸聲明」框中填寫不超過200字的對本學年學習、思想等情況的簡要描述,

首先感謝國家開發銀行,我上學年貸款過程中切實感受到了貴行對貧困學生的支持與幫助,由於目前家庭經濟條件應付我的下學年在校費用依舊存在困難,所以想在下個學年繼續申請貴行的助學貸款。在本學年的學習中,我明確自己的目標,勤奮努力,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學習之餘積極參加各類活動特別是公益活動,希望我也能幫助他人,奉獻社會。此外我積極入黨,現為一名入黨積極分子,努力深刻理解並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下學年我希望得到貴行幫助完成學業,望貴行審批。

㈡ 怎樣在生源地貸款,與畢業的當地中學有關系嗎 名額是不是有限…拜託各位了 3Q

、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銀行類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是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和青島市分行,代理結算行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山東省分行和青島市分行。 2、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國家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成人高校、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省同一個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及利息分別是多少? (1)貸款額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最高額度不超過6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貸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3)貸款利率及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支付,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4、怎樣申請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首先要通過貸款資格審核。當年參加高考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所在中學(含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由學校進行資格審核。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向所在學校提出貸款申請,由學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在部屬及外省高校就讀的山東生源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由學生所在學校參照我省政策要求進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貸款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5、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辦理哪些手續,提供哪些證明材料,到哪裡辦理?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辦理以下手續並提供相應材料: (1)新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需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就讀所在高級中學領取並填寫《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於新生)》(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兩份)。 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需在就讀高校領取並填寫《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於在校生)》(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兩份),並由學校開具《山東省高校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以下簡稱《貸款證明》)。 (2)持《申請表》和《貸款證明》(僅限於在校生)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蓋章。 (3)借款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持以下材料一同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請。 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於在校生)》(已加蓋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公章); ②《山東省高校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 ③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④學生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⑤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2份; ⑥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新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於新生)》(已加蓋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公章); ②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③學生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④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2份; ⑤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4)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審查通過後,學生與共同借款人一同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同,並填寫合同回執單。 (5)到所在高校辦理合同回執單(所有信息必須填寫無誤,否則回執單無效),並由學校將回執單及時寄給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6、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如何發放的? 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學生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後,到當地郵政儲蓄銀行為學生集中開戶,辦理活期存摺(該存摺還將用於還款,學生需妥善保管)。當地郵政儲蓄銀行先將學生所貸款項劃撥到學生賬戶,然後由學生賬戶劃撥到學校賬戶。 7、如何辦理還款手續?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內學生可以只付息不還本。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貸款本金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後一年為當年8月31日)。進入還款期後,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還款計劃,每年還本日5個工作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還款賬戶,郵政儲蓄銀行將從中代扣。 (2)貸款利息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後一年為當年8月31日),最後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借款學生自畢業當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個工作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還款賬戶,郵政儲蓄銀行將從中代扣。 (3)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借款學生應提前30天向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8、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需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借款學生申請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後需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未按貸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的,銀行將收回全部貸款。 (2)未按貸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將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利息,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30%。 (3)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約行為已載入全國個人徵信系統。嚴重的違約行為將導致今後不能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申請信用卡,並影響在有關單位就業時的誠信審核。 (4)對於嚴重的違約行為,將在不通知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大學生就業網、學歷文憑查詢網、國家助學貸款網等相關媒體公布違約學生的誠信記錄

㈢ 申請的生源地助學貸款成功了,該怎麼交學費呢

如果辦理貸款已經成功並且拿到了當地資助中心給你的回執單,去學校報道的時候不用交學費了。不過這還得看你貸款的金額夠不夠交你的學費住宿費學雜費什麼的,如果夠了就不用再交了。如果不夠得把超過的部分補齊。
如果你辦的是國家開發銀行的,成功之後,帶上教育局給你的那張貸款回執單到學校就行了,老師會通知收上來的,並且交學費的時候,如果你的貸款已經夠了,學校銀行卡不要打錢進去;如果不夠,補齊剩下的,銀行卡裡面不要放多餘的錢,學校會優先扣除學校銀行卡的。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9月-10月):
1、需要貸款的學生需在九月正式提出書面申請並且提交必要材料;
2、二級學院審核學生提交的相關材料並於九月中旬公布結果;
3、九月下旬二級學院統一組織學生填寫審批表並辦理網上申請,由網上審核後匯總上報到學貸中心;
4、十月上旬學貸中心進行再次審核並且將審核結果上報助學中心;
5、十月下旬貸款學生接受誠信教育。
二、簽訂合同(11月中旬):
1、學貸中心組織二級學院進行貸款合同等材料的填寫培訓;
2、學貸辦組織學生填寫貸款合同等材料;
3、貸款學生填寫貸款材料,簽訂借款合同並進行支付寶賬號的激活及實名認證;
4、學貸中心匯總學生簽訂合同情況,上報銀行。
三、國家助學貸款發放(11月下旬):
1、國家開發銀行根據合同簽訂情況放寬至省助學貸款中心賬戶;
2、省助學貸款中心向學生支付寶統一放款之後由學生繳納至學校;
3、如果申請的貸款在全額繳納學費後存在結余,由學校財務處將剩餘錢款全額退還至學生;
4、學貸中心整理並建立學生誠信檔案。

㈣ 生源地助學貸款中的賬戶信息怎麼填

賬戶信息填寫個人銀行賬戶賬戶。

申請助學貸款流程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材料

二、合同簽訂

1、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

2、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

3、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4、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1、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

2、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

3、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

4、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1、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

2、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4)生源地學生貸款誠信教育策劃擴展閱讀: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材料

1、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2、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㈤ 助學貸款誠信教育內容

日前,我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每人都填寫了一份《大學生誠信檔案》,今後他們的貸款若到期不還,或平時有違反校紀校規的現象等,都將一一記錄在案。這是我校為適應入世挑戰,加強大學生誠信教育,保證國家助學貸款順利開展而推出的一項重要舉措,從而成為國內首家用檔案的形式對學生進行誠信教育、誠信監督的高校。 《大學生誠信檔案》的內容包括誠信大學生承諾書、學生的個人基本情況、品行說明、學習成績、健康狀況、經濟狀況、信用記錄等。其中信用記錄是大學生誠信檔案的重點,主要考查學生在校期間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情況、學雜費交款情況、違反校規校紀情況、勤工助學情況、承擔責任及履行義務情況。監督是誠信檔案最主要的功能,學校將依據記錄在案的經濟狀況,對學生實行動態管理,當學生獲得的獎學金、勤工助學金達到一定數目時,學校將建議學生提前還款;在信用記錄中,如學生的品行達不到良好以上,有不光彩記錄的情況出現,學生將得不到學校的無息貸款和國家無息貸款。另外,我校還將對誠信檔案進行微機管理,與學生的畢業推薦聯系起來。 目前我校將首先為每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建立起誠信檔案。誠信檔案的所有內容都是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記錄,學生拿到檔案的第一時間,就要在誠信大學生承諾書上簽字,樹立起誠信的觀念。整個檔案建立的過程也就是學生不斷參與的過程,指導老師將在這個過程中指導學生調節自己的行為,培養誠信意識。

㈥ 如何在鍾山區教育局官網上找到生源地助學貸款誠信承諾書

官網沒有,需要去當地教育局申領才行,不方便的話可以上朋友家人幫你去拿。
望採納謝謝!

㈦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關於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指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第三條生源地助學貸款按照就近原則,由申請貸款的學生在其入學前的戶籍所在地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辦理。 第二章貸款申請條件及辦理程序 第四條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我省轄內; (二)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碩士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及成人高等學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學生,學校名單以省教育廳公布的為准; (四)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第五條貸款申請材料: (一)新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2.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3.本人身份證、新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原件供審核),以及學校相關收費標准、開戶行名稱、戶名和賬號; 4.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二)在校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學校提供的生源地助學貸款生源地證明; 2.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3.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人家庭困難情況說明及證明; 4.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有關申請表格到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處領取。 第六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分學年發放的辦法。申請受理日期定為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已經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根據貸款合同中約定需要當年續放的,應當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貸款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原件供審核); (二)已簽訂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第七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收到學生首次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及時進行貸前審查,並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當在隨後的10個工作日內與借款人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和劃款委託授權書,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之後根據劃款授權委託書,將貸款資金從借款學生個人賬戶匯劃至其所在高校指定的賬戶,並備注借款學生姓名及身份證號。 高校收到貸款後,應當及時告知借款學生,並將貸款中生活費部分轉發給借款學生。 第八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手續時,應當及時將借款學生的信用信息准確地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第三章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第九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貸款機構根據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情況,與借款學生協商確定貸款額度。 第十條生源地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第十一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限基準利率執行,不得上浮;如基準利率調整,則參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變更貸款利率。第十二條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包括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當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負擔。學生在校期間發生退學、開除等情況時,自辦理退學、開除等有關手續之日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 第四章貸款償還 第十三條借款學生畢業離校前,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債務確認,簽訂生源地助學貸款還款確認書,並協商確定具體還款計劃。借款學生辦理債務確認手續後,辦理離校手續。 第十四條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開除等情況時,高校應及時填寫生源地助學貸款就學信息變更單,將借款學生的有關變更信息書面通知貸款機構,並抄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高校應當督促借款學生及時到貸款機構辦理貸款合同變更等手續。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學期末匯總所有高校數據後,及時反饋至省農信社。 第十五條借款學生畢業後連續攻讀學位(包括碩士和第二學士學位)需要申請在連續攻讀學位期間繼續貼息的,須在錄取當年的6月底前,向原學校提出申請(提交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辦理就學信息變更手續,並到貸款機構辦理合同變更後,其在繼續攻讀學位期間的利息按原渠道進行貼息。 第十六條借款學生可以選擇貸款償還方式,允許其在提前還款日一次或者分次提前還貸。在畢業前申請提前還貸的,借款學生應當填寫生源地助學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並由學校相關部門蓋章確認。貸款機構應當按照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除應收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第十七條借款學生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內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不還本金,但應足額支付利息,寬限期結束後按還款計劃分期償還貸款本金,並足額支付利息。 第五章貸款貼息及風險補償 第十八條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在省財政供給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省級財政承擔;在市財政供給的高校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市級財政承擔,省財政負責歸集。 第十九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貼息每年度撥付一次。貸款機構應當於每年11月將實際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身份信息、學籍信息、貸款金額、利率、利息及貼息等情況按照高校進行統計報省農信社,省農信社匯總後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25個工作日內將貼息材料提交各高校確認後,報送省財政部門。省財政部門在12月20日前將貼息資金撥付省農信社。 第二十條建立生源地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其比例根據國家規定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風險補償金由中央和我省各分擔50%。我省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分擔辦法為:省財政供給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的風險補償金由省財政承擔6.5個百分點,市財政供給的高校由市財政承擔6.5個百分點;高校承擔1個百分點。 第二十一條貸款機構應當於每年11月10日前,將當年實際發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以高校為單位統一報省農信社,省農信社匯總後於11月20日前將有關材料提交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各高校確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確認的風險補償金數額,會同省財政於12月20日前歸集省以下所承擔的資金。省財政部門於12月31日前將省以下承擔的風險補償金撥付給省農信社;中央財政承擔的部分,省財政在收到後,及時撥付省農信社。 第六章貸款管理及優惠政策 第二十二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當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及時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確保應貸盡貸。 第二十三條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應當對生源地助學貸款單立台賬、單設科目、單獨統計、單獨核算和考核。 第二十四條各高校要加強對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管理,按月統計匯總本校生源地助學貸款情況,並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二十五條省農信社設立生源地助學貸款統計年報,並按年向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報送生源地助學貸款統計年報。 第二十六條同一學年度,已經獲得本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已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不得再申請本貸款。 第二十七條生源地助學貸款發生的呆壞賬,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於國家助學貸款呆壞賬核銷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生源地助學貸款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第二十九條各有關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開展工作。 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進行解釋等方面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在年度財政預算中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督促市級財政足額安排並及時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監督生源地助學貸款中各項財政性資金的管理使用等。 省教育廳負責組織高校開展政策宣傳,貸款信息確認,誠信教育等工作,負責歸集風險補償金,並協助省財政廳完成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的支付工作。 省地稅局負責落實相關稅收減免政策。 省農信社負責指導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規范生源地助學貸款操作,匯總並報送生源地助學貸款數據,申請撥付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撥付。各高等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及時、足額安排應承擔的風險補償金;及時提供借款學生動態信息。 第七章附 則第三十條本辦法發布前已發放的生源地助學貸款,仍按原合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地稅局、省農信社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暫行辦法》自行廢止。

㈧ 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聲明說要對本學年的學習,思想等情況進行簡要描述,不超過200字,該怎麼寫好呢

本人大一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良好,上學期有多門功課為滿績點。加入社團聯合會,IBM創新俱樂部等組織, 積極參加班級及社團等校園活動。利用課余及周末時間做過兼職,鍛煉了獨立生活的能力。總的來說,在大學里我學會了如何獨立的生活,如何合理分配自己的時間,懂得了如何接受成功與失敗,看待現實與未來。我相信未來是美好的,並願意為實現自己的目標不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