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上大學遷了戶口,注冊的時候有個「所在地資助中心」,我該寫大學所在地還是老家。
當然是老家的。生源地每人只有一個,這和遷不遷戶口沒關系
㈡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所在縣資助中心
我差不多也是這樣,找不到我所在的縣資助中心,我也是河北的,問一下,這個申請助學貸款,是學校讓在網上申請的,意思是說可以不在網上申請,到資助中心去自己申請,是這樣的嗎?
㈢ 生源地貸款,在去教育局資助中心時需要什麼證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還有
所謂「生源地助學貸款」,顧名思義,是指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在入學前在其戶籍所在地向經辦銀行申請的助學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提供抵押物,由學生和家長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對象必須滿足以下兩條件:一是「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且家庭收入不足以完成學業。二是應獲「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或「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生源地助學貸款」實行按年度申請、審批、發放,貸款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6000元。在還款年限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十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四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等學位的,相應縮短畢業後的還貸期限。「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負擔。」貸款者「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生源地助學貸款」,是相對於「就讀地助學貸款」而言。中國自1999年始,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其運作主要是大學生在「就讀地」貸款。申請材料中可將經學生家庭所在鄉鎮(街道)民政部門蓋章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復印件)作為附件,代替《申請表》中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審核意見,一並交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查。申請2009-2010學年生源地貸款的在校學生,於暑假期間辦理生源地貸款。按照規定,助學貸款每學年為6000元,助學金每學年為2000元。隨著物價上漲,有關助學金上調的事宜正在醞釀之中,以後助學金將會和低保金一樣,定時上調。
㈣ 生源地助學貸款到哪裡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籍地生源地貸款資助中心擴展閱讀:
申報程序: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②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㈤ 助學貸款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嗎
助學貸款分為兩種,不是一定要在生源地申請的。
大學生助學貸款分為兩種: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在學校辦理的。是學校和學校所在地四大銀行(工、農、商、中)支行簽署銀校合作協議後,由在校需貸款學生與銀行簽訂協議,一般每年6000元簽至畢業,一次簽約分批授信(放款)。所需資料一般是家庭經濟情況認定表、身份證、父母資料等。生源地助學貸款是大學生戶籍所在地區縣資助中心受理,由國家開發銀行放貸的。手續與國家助學貸款類似,但是一年一簽,上限為一年6000元。畢業後還貸期限比國家助學貸款稍長
也基於此,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貸款不一樣。國家助學貸款直接在學校申請,由學校的學生資助中心選定固定的銀行發放貸款資金,該貸款的還款人為貸款學生本人。而生源地貸款是在縣級資助中心申請,貸款資金由國家開發銀行的各地分行放款,還款人為貸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3)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並由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4)學生入學前戶籍與其家長戶籍均在貸款申請受理機構所在轄區內;(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對孤兒、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戶子女優先資助。
㈥ 生源地選擇資助中心是以戶口本所在地為標准嗎
生源地選擇資助中心是以戶口本所在地為標准。生源地一般是指參加高考時的戶籍所在地,與在什麼地方上的大學,現在的戶口所在地沒有任何關系。生源地不隨戶籍的改變而改變。多次以不同戶籍參加過幾次高考的,以最後一次參加高考的戶籍所在地生源地。
2006年2月,為進一步做好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經教育部黨組研究並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將「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更名為「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有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資格,與教育部外資貸款事務中心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中心內設高校學生資助工作處、中小學學生資助工作處、信息與法律處、外資貸款處、政府采購處、財務處、辦公室、資金管理處等八個處(室)。
主要職責任務:
落實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要內容的高校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推動相關工作;落實以「兩免一補」(免書本費、免學雜費、發放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為主要內容的義務教育階段資助貧困家庭學生政策,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和其他中小學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推動相關工作;負責外資貸款教育項目的執行及管理工作;承擔教育部直屬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及具體項目的采購工作;負責完成國家助學貸款部際協調小組和「兩免一補」部際協調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目前與「教育部外資貸款事務中心」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運行機制,並在外資貸款事務中心內設「教育部政府采購中心」。同時承擔工作職責有,負責外資貸款教育項目的執行與管理工作;承擔教育部直屬單位政府采購實施與管理工作。
㈦ 辦理助學貸款填的那個「生源地學生資助中心」那裡填什麼
指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地區。
助學貸款所需材料:
⒈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⒉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⒊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⒋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7)戶籍地生源地貸款資助中心擴展閱讀:
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㈧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地方哪個部門或者銀行貸
問:什麼是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委託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統稱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向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由學生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擔保的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問:哪些人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3)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並由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4)學生入學前戶籍與其家長戶籍均在貸款申請受理機構所在轄區內;(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對孤兒、烈士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戶子女優先資助。 問:生源地助學貸款有哪些具體政策規定? 答:(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根據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貸款額度,每生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貸款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二)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畢業後2年為「不還本金、只付利息」的寬限期;學制超過4年或應屆畢業生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延長寬限期,但貸款期限不變。 (三)貸款利率執行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畢業當年9月1日起全額自付利息;畢業後第3年起按「等額本金法」歸還貸款本金。本息一年結算一次,提前還款的除應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費用。 問:今年生源地助學貸款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與家長一起到戶籍所在的縣(市、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或其鄉鎮網點領取填寫《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戶籍在省內老城區和農場學生到市區(市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申請辦理。 (二)2007年,申請人按以下要求出具證明材料: 1.2007年度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並由普通高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的新生提供:(1)有效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原件;(2)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2.在校生提供:(1)有效的學生證原件;(2)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在經辦網點開立用於貸款資金結算的個人專用賬戶並授權網點從該賬戶扣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人按要求完成貸款發放和資金支付憑證的核簽手續後,經辦網點按合同約定向學生所在高校電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手續費按有關規定向借款人收取),並按以下辦法向高校反饋貸款發放信息:(1)借款學生是高考錄取新生的,業務網點在其錄取通知書上加蓋「該生已獲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字樣由學生交高校學工處;(2)借款學生是在校生的,業務網點在填寫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回執並蓋章後由學生交高校學工處。
㈨ 生源地助學貸款去哪裡辦
生源地助學信用貸款辦理:在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
(9)戶籍地生源地貸款資助中心擴展閱讀:
助學貸款用於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