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買房貸款,婚後自己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有財產怎麼算?有兩個原則,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婚後取得的財產歸雙方
2. 婚前購房婚後自己還貸算是共同財產嗎
1、婚前購房後,如果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還是以個人財產還貸的,那麼離婚的時候就是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婚前購房,但是婚後房產證才下來,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直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婚後夫妻一方的工資等收入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果要屬於個人財產的話,應當與配偶簽訂《夫妻財產協議》,約定婚後工資等收入屬於個人財產。
4、還有種簡單的辦法,就是婚後與配偶簽訂協議,約定房產屬於個人所有即可,那樣就不會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5、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登記在購房人名下,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那麼還貸的部分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則進行分割。
3.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單方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您好!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對於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買房婚後還貸算不算共同財產,需要分情況討論。第一種情況是:1.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貸款買房,婚後夫妻一起還貸,房產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的,該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2.若是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產一般認定為產權登記方個人所有,但婚後夫妻一起還房貸的,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屬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3.若婚後以個人婚前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付款方一方名下的,應認定為產權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另外,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