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使用房屋抵押貸款,都存在哪些風險
1.借款用途風險。
提供優質抵押物申請貸款,審批相對容易一些,因此,住房抵押貸款更易出現虛假的借款用途。如果借款人挪用貸款或改變借款用途,銀行無法了解和控制資金的使用,貸款到期歸還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一旦貸款逾期,銀行需要跟借款人協商,或者申請法院對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優先歸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如果借款人將貸款用於非法用途、違規用途,銀行還將承擔合規檢查、內部審計、監管檢查等更多的風險。
二、從借款人(抵押人)的角度分析。
假設借款人用自己的住房申請抵押貸款,風險主要是,萬一貸款到期不能歸還,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房屋處置變現,用於歸還貸款本息,處置變現的價格可能遠低於市場價,其中的差額就是抵押人的損失風險。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出現,建議申請貸款前一定要充分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並留有餘地。如果在貸款後出現資金困難,要想辦法從其他途徑籌資歸還貸款,避免住房被處置變賣給自己帶來的經濟損失。
❷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要怎麼防範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風險
一:貸款用途
為什麼說貸款用途存在一定的風險呢?因為銀行對房屋抵押貸款用途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只能用於購車、裝修、留學等正規消費用途,而不能用於投資、炒股等用於上,因為投資一旦失敗,貸款勢必要逾期,會帶來很多麻煩,所以借款人一定要按照合同約定正確使用貸款資金。
二:還款
申請房屋抵押貸款的借款人,獲貸後若無力償還貸款,銀行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抵押物,獲得的價款優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所以申請貸款時,借款人一定要結合自己的收入、工作等情況,確定好貸款額度、期限。
三:貸款途徑
想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借款人,若個人資質不錯,可優先考慮向銀行申請貸款,以保障貸款的安全性。若找非銀行金融機構辦理貸款,那麼一定要注意所選機構的正規性,小編要提醒大家最重要的一點是沒有拿到貸款前不要支付任何費用,以免上當受騙。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防範措施
(1)選擇貸款機構需「貨比三家」。眼下幾乎所有的貸款機構都能受理房產抵押貸款,但是不同機構的貸款要求有一定的差異,所以大家選擇貸款機構時最好「貨比三家」。
(2)抵押房產符合貸款要求。雖然有了房產作抵押,貸款申請變得要容易一些,但是作為抵押的房產必須符合規定,即:房齡不超過二十年;有房產證和國有土地證;無產權糾紛;具有較強的變現能力;能正常上市交易。
(3)他人房產需取得對方同意。按照相關規定,若借款人本人名下無房也可以用他人名下房產作抵押申請貸款。但是,用他人名下房產作抵押辦理貸款時,必須取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且需對方出具同意抵押承諾書,否則抵押無效。
(4)貸款困難勿忘找擔保公司。在有抵押物的情況下,若你仍然遭銀行拒貸,不要忘了找當地正規擔保公司幫忙,一般有了擔保公司的介入,貸款申請都很輕松,但是借款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額的擔保費。
(5)還清貸款記得辦理撤銷抵押手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借款人,結清貸款後不要忘了辦理撤銷抵押手續,否則你的房子一直處於抵押狀態。
❸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用於消費和還別人錢銀監會就不會查了是嗎
房屋抵押貸款所得的錢是你的借款,將來到期是需要還的。如果到期不還,債權人可以將你告上法庭。法庭會判決你全額歸還貸款本息,如果到期不能歸還,債權人可以申請執行,由法院執行庭沒收抵押物(房子),然後拍賣,將所得款扣除執行費,再還清欠款。剩餘的款項還給你。這與銀監會無關。
❹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風險的種類有哪些
一是借款人方面的風險:
個人借銀行(包括住房資金管理機構)的錢用於住房消費,如果不按期還錢便產生了風險,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兩種: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前者是指借款人有意賴賬、詐騙、假借款、惡意不還錢;後者是借款人因失業、傷殘、死亡、離異等原因導致借款人不能如期還錢。
二是開發項目的風險:
開發商經營不善,或挪用資金,造成項目不能完工,形成「爛尾」,借款人購買並用來抵押的房產成了「空中樓閣」;借款人購買的房產存在較大質量問題。這些情況將導致個人貸款的相關合同難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貸款行的權益受到侵害。
三是銀行方面也存在風險:
對借款人情況審查不嚴;對開發商銷售情況、工程進度、售房款監管賬戶和保證金賬戶的資金流向情況控制不夠;缺乏與房屋土地部門必要的聯系,抵押登記不落實;檔案管理不嚴,丟失重要合同單據,由此造成銀行貸款風險。
防範風險的方式
1、貸前調查
了解借款人貸款的真實目的(自住或投資)、收入來源及家庭狀況。
2、通過設定合理的擔保方式防範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防範借款人貸款風險的擔保方式有三種:抵押、質押和保證。從實用性、可行性、便捷性的角度分析,住房抵押應該是最主要的擔保方式。質押有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方式。借款人要找到與住房價值量大體相當並獲得貸款人認可的動產幾乎不可能;以權利作為質押,貸款人要求的權利只限於存款單和債券,現實中擁有與住房價值大體相當的存款及有價證券的人要麼是人少,要麼就不用申請貸款了。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為他人借款做保證人,非親非故的情況下,一般人不願意承擔這種風險。鑒於上述分析,住房抵押應該作為最主要的防禦貸款風險手段。
(1)正本清源,逐步使住房抵押成為主要的擔保方式
在我國開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初期,由於當時住房緊張,法律也不健全,擔心個人出現風險後,無法使借款人遷出,向法院上訴,要求強制執行,但法院考慮社會穩定,往往不受理這種訴訟。以住房作抵押,客觀上難以防範風險。其次,由於目前我們的房地產行政管理不能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住房產權證辦理緩慢,沒有產權證,辦不成抵押登記,抵押就做不成。即使拿到產權證,由於辦事部門效率和工作水平問題,產權人仍然辦不成抵押登記。完不成抵押登記,重復抵押的風險無法避免。此外,國家目前正處於城市化過程中,每年新建大量住房,期房拿不到產權證,抵押登記也無法實現。在這種情況下,實踐中以住房抵押為基礎,產生了以下兩種抵禦貸款風險的方式。
①抵押加第三人保證擔保
目前對於抵押加第三人保證擔保方式有兩種具體做法,一種是抵押登記後保證人要承擔一般保證責任,一種是抵押登記後保證人所有的保證責任取消,這里討論的是第一種。抵押加第三人保證擔保是指借款人在抵押登記不能辦理的情況下,書面承諾以所購住房抵押給貸款人,同時有貸款人認可的有足夠代償能力的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當借款人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已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首先處分抵押物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處分抵押物所得後不能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時,不足部分由保證人負責償還。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如果保證合同沒有約定保證份額,每個保證人都對貸款金額負連帶保證責任。沒有辦理完抵押物登記的,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一般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❺ 如何看待房產抵押貸款的風險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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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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