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登記前女方買車,作為嫁妝,但是車輛登記寫的男方名字,屬於夫妻財產嗎
我認為結婚登記前買的,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車輛登記寫的是男方的名字,說明購車發票,稅票,行駛證,車牌,同車輛登記證一樣,寫的都是男方的名字,否則車管所是不給登記證的。所以這輛車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
除非將來離婚的時候,是協議離婚,男方主動放棄車輛。如果男方屬於出現意外等情況,這輛車女方只有一小部分或者沒有繼承權。
2. 婚前買車是男方貸款買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離婚要賠償車子的錢嗎我是女方
如果離婚,無需賠償車子的錢。
關於夫妻財產的界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是: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綜上,如果離婚則車子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應歸男方所有。女方也無需賠償車子錢。
3. 婚前男方貸款買車,女方可以加名字上去么
貸款中是不可以加上名字的。但車本不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吧。只能有一個車主啊
4. 男朋友婚前貸款買車寫我的名字婚後他還貸款那這車在法律上算是我的嗎
從法律上講,不管是誰付的款,車的行駛證是誰的名字車主就是誰。所以車的權屬歸你。
5. 婚前男方給首付 婚後共同按揭 但是只寫了男方父親的名字
如果按揭是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即使房本上只寫男方父親的名字,房子共同還按揭的部分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6. 結婚前男方貸款買車但是女方要求用她的名字這樣合適嗎
怎麼不想想為什麼有這樣的要求呢?這樣記她的名下不是對男人的不信任?那男方完全有理由拒絕
7. 結婚前買車首付女方付,婚後兩人共同還貸款,車寫誰的名字好,要是寫男方,這個算是共同財產嗎
婚後屬於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離婚,那麼誰付首付誰可以判得,但是需要支付另一方一半的還貸。當然,他放棄了的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