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簡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的本專科學生、碩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誠實守信,遵紀守法;2、已被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3、學生本人戶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縣。原則上就讀中學也應在本縣。4、符合以下特徵之一,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①各級地方政府確定的農村和城鎮低保家庭;②領取社會救濟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兒、殘疾人家庭);③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④家庭經濟狀況惡變(如自然災害影響,主要勞動力來源的家庭成員傷、殘、病、亡等)且無其它經濟來源的;⑤其它特殊困難。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共同借款人須符合以下條件:①共同借款人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②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③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自願與借款學生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④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原則上在25-60周歲之間;⑥已獲得開發銀行借款的借款學生原則上不能做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三、貸款金額、期限、利率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發放。每個學生每年申請的額度不低於1000元,不超過6000元,具體金額根據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確定。新生合同中貸款金額按照錄取通知單上的學費+住宿費(取低檔)執行;續貸學生按照前一次貸款合同回執的學費+住宿費或學校收費證明確定;在校生首貸的按照上一學年繳費憑證或學校收費證明確定。2、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借款學生正常畢業所需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見表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確定表學制類型年 級最長貸款年限專科(三年制)一年級13二年級12三年級11專升本一年級12二年級11本科四年制一年級和五年制一、二年級14四年制二年級和五年制三年級13四年制三年級和五年制四年級12四年制四年級和五年制五年級11碩士研究生一年級10二年級9三年級8四、本息償還(一)利息計算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結息日為每年12月20日(貸款最後一年結息日為9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2年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計復利。(二)財政貼息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承擔。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資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資助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發銀行及時足額劃撥。(三)借款學生正常還本付息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當借款學生按照就讀學校管理規定結業、肄業、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且未還清全部貸款的,自辦理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學生自行承擔利息。實行學分制後,財政部門按借款學生就讀學校及專業的正常學制貼息,超過正常學制後的利息由借款學生自行承擔。每年12月20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在校及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如貸款期限小於剩餘學年加2年,則寬限期為貸款期限),寬限期滿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寬限期滿當年12月20日償還第一筆本金。(四)提前還款每年1月—7月的20日為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需一次性還清一個合同項下(即一個學年所取得的貸款)尚未清償的所有債務。提前償還按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② 申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理由怎麼寫
1助學貸款問題
1.1助學貸款種類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1.2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4)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5)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6)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
、基本生活費)。
1.3國家助學貸款的額度
每個學生每學年的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
1.4國家助學貸款的期限
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期限為6年,但各家銀行還貸要求有所不同,有的銀行還把還貸時間放寬至畢業後開始計算,雖然這樣,有的學生仍然無法按時還貸。易貸中國提醒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同學,如不能及時還貸,個人信用受到影響,這是影響一生的大事。
1.5如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一般來講,貧困家庭學生需通過就讀的學校向當地的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採取一次申請、銀行分期發放國家助學貸款辦法。
1.6哪些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明。
1.7國家助學貸款的申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1.8助學貸款還款問題
按政策助學貸款可以在從貸款起始時間算起十年內還清,在畢業後開始按季度還利息,在畢業後兩年內任意時間開始自主選擇還本金。但由於銀行系統或其它一些問題,經常發生畢業後就開始必須換本息和,而且沒有相關部門協助處理。一般都是不經貸款人同意直接從貸款人銀行卡里直接扣取本息和,並不是按還款確認書的相關規定進行扣除本金或利息。而且,這種顯現學校或銀行相關部門不給予合理的解決,強制貸款人償還本息和。
如果借款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終)止學業的事件,相關的貸款業務將如何處理?
如果借款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終)止學業的事件,學校在為借款學生辦理相關手續之前會及時通知銀行並要求學生到銀行辦理還清貸款手續。經辦銀行在得到學校通知後將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採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為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可以申請辦理貸款展期。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30日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由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借款學生畢業後1年內,可以向經辦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包括調整還款方式,經辦銀行將予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借款學生畢業後出國留學的,要主動通知原經辦銀行並一次性還清借款。
經辦銀行將建立借款學生還貸監測系統,對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系的借款學生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畢業學校、違約行為等加以公布。
③ 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高和最低
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學期最高是8000元,沒有最低的限度。
一、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高每學期8000元,沒有最低限度
家裡的一個孩子從他上幼兒園一直到他畢業進社會找工作,這中間的十幾年都是要在學校度過的,而且他們每年的學費支出以及生活都是要靠父母支撐的。雖然國家有9年的義務教育,不用收取學費,但是在上了大學之後,也是需要很大一筆學費的,很多家庭比較貧困,但是孩子特別爭氣,考上比較好的學校,但卻因為沒有足夠的學費支付,有的就輟學工作,對於這種現象就非常的可惜,不過也有的人會去銀行貸款,因為有本科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這個項目對很多貧困家庭都是非常有幫助的。貸款的最高額度每學期是有8000元的,沒有最低限度。
二、貸款的條件
申請條件也都比較寬松,必須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並且沒有任何的犯罪形式歷史。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並且還有正式被學校錄取的通知書。學生本人的入學前戶籍以及父母戶籍必須要在本縣,對於這樣的家庭經濟困難的以及收入不足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的基本費用的情況都是可以申請助學貸款。
三、貸款還款要准時
孩子上學都是一個家庭當中很重要的事情。如果家裡的孩子想要一直上學,家長也會盡力的滿足,即使家庭條件不允許,學生自己也可以去銀行貸款,對於學生上學也會有專門的助學貸款。助學貸款對於那些家庭比較困難的學生都是非常有幫助的,不過他們在大學期間借的款需要在畢業之後按時還款。如果超期還款或者不償還貸款的話對學生自己的個人徵信也是很有影響的。
④ 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四川省農村信用社(或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學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由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農村信用社(或國家開發銀行)辦理,且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採取信用方式發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⑤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以下簡稱「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旗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旗縣資助中心」)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 (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第一條 貸款條件與對象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被認定為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沒有獲得西部開發助學工程資助。
第二條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應該符合以下條件:
1.無不良信用記錄;
2.家庭經濟困難一般應符合以下基本特徵之一:
①農村牧區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②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④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⑥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⑦老、少、邊、貧及偏遠農村牧區的貧困家庭;
⑧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⑨其他貧困家庭。
第三條 貸款用途和額度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6000元,不低於1000元,主要用於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當貸款金額高於學費和住宿費實際需求時,剩餘部分可用於學生生活費。
已經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再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已經獲得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同一學年內不得再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二)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開發銀行發放貸款日,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貸款所產生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人(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行負擔。
第六條 本息償還
(一)正常還款。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各旗縣資助中心應鼓勵借款學生畢業後及時提前償還貸款,鼓勵借款學生一次全額償還貸款。
(二)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8月31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財政貼息
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及區外地方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區高校就讀的學生,按高校隸屬關系,自治區直屬高校學生的貸款貼息由自治區財政承擔;盟(市)屬高校學生的貸款貼息由盟(市)財政承擔,即財政貼息由借款學生就學地所屬盟市財政承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第八條 個人賬戶開立
借款學生憑旗縣資助中心出具的《開立賬戶通知單》(附件5)在代理結算銀行開立個人賬戶,用於生源地助學貸款資金的支用和本息回收。借款人在賬戶開立後預存入人民幣10元,用於銀行匯款費用。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借款學生授權代理結算銀行發放貸款資金、本息回收和辦理借款學生提前還款時從指定賬戶中進行劃轉和扣收。
第九條 貸款申請與審批流程
(一)新生
1.符合貸款條件的新生在原就讀的高中領取《內蒙古自治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認定證明(新生)》(附件3)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2.學校班主任在申請表內簽注審核意見,加蓋學校公章;
3.持申請表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加蓋公章,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蓋章的申請表到戶籍所在的旗縣資助中心申請借款,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新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和高校繳費通知單;
②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如果學生已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則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④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二)在校生
1.符合貸款條件的在校生在就讀的高校提出貸款申請,領取申請表(附件2)並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2.到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領取《內蒙古自治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格認定證明(在校生)》(附件4);
3.持申請表和貸款證明回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進行審核並加蓋公章,並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蓋章的申請表到戶籍所在的旗縣資助中心申請借款,並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有效的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在校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證明》;
③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學生本人的戶籍證明(因戶口已遷入高校,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派出所出具);
⑤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⑥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需要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在校生下載附件2、4後到學生工作與就業指導處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校本部行政樓205)辦理相關手續(放假期間每周一、四下午3:00 — 5:30辦理)。
⑥ 生源地助學貸款如果升學怎麼辦
根據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系統
升學後有兩個選擇
1可以繼續續貸,也可以直接還款
2研究生畢業或者專升本畢業後一起還款
注意,如選擇第二點需要即使到當地政府進行學生利息的延遲
大學生助學貸款;
常用的大學生助學貸款一般有兩類: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專門幫助高校貧困家庭學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學生繳納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的大學生助學貸款重要組成部分。
貸款形式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1]
分類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1、貸款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讀學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在本縣(市、區)。
4、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下列特徵之一,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農村貧困戶和城鎮低保戶(證明材料:城鄉低保證、領取低保金的存摺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出具的貧困證明材料)。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證明材料:孤兒證、殘疾證或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證明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8)上一年度家庭現金總收入低於8000 元人民幣(證明材料:鄉鎮民政所、街道居委會的證明)。
(二)、貸款額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於1000元,不高於8000元;申請金額不能超過學費和住宿費總額。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利率執行央行規定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三)、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提交的材料
1、大學新生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表,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借款人錄取通知書(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所辦理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2、在校大學生首次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借款學生在當地郵政儲蓄的銀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對,交復印件2份)。
(6)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2份。
3、在校大學生非首次(08年、09年辦理過貸款,2010年申請續簽貸款合同的)申請貸款,提交下列材料:
(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交U盤拷貝的電子件,紙質原件2份)。
(2)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及有效身份證(出示原件,交復印件2份)。
(4)借款學生出示學生證,交復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及相關材料後,經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確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貸款合同的簽訂並完善相關手續。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共同借款人應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託其近親屬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生父母要及早郵寄委託授權書)。
2、《申請表》所填共同借款人與簽訂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應同時到場簽訂貸款合同。續簽合同的在校大學生,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時到場的,其中一方可以委託另一方代為辦理,但需提交委託授權書(樣表見附件,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續簽合同的,現申請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與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發生變化,需按新申請貸款的程序辦理並提交新申請貸款所需的材料。
5、貸款合同生效條件。所簽貸款合同只有在縣資助中心收到學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後,貸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沒有收到「回執」,合同自動失效。回執單上一定要准確填寫學校開戶銀行的名稱、行號及帳號。實到具體處室,安排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註:在山東、福建等地開始實行網上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五)、借款主體及還款責任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國家助學貸款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流程:學生提出申請 → 學校進行初審 → 銀行開展審批 → 雙方簽訂合同 → 銀行發放貸款 → 畢業後開始償還貸款
註:銀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學生的貸款申請。申請貸款的學生,須在新學年開學前後10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向所在學校指定部門提出貸款申請,領取並如實填寫《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承諾書》等有關材料。
(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條件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條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因家庭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材料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必要資料(一般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街道或鄉級以上的困難證明、擔保人的擔保書及本人的現實表現等),承諾有關還貸的責任條款,提供還貸擔保人。
(四)、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方式
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有哪幾種還款方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五)、國家助學貸款期限、利率、額度
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最長期限為10年。利率在校期間由財政貼息,畢業後由借款人自行承擔(按央行現行的基準利率執行)。
還款
支付寶還款
(1)登錄國開行助學貸款信息網首頁,再通過學生登錄名和密碼進入貸款信息頁面(在線申請2006-2008學年貸款提前還貸的默認登錄名是學校代碼11656+學生身份證號碼,密碼是8位生日;在線申請2009學年及以後貸款提前還貸的登錄名和密碼是學生申請貸款時的登錄名和密碼) ;
(2)用滑鼠點擊左邊的「提前還款申請」,進入提前還款申請概要信息頁面;
(3)點擊提前還款申請概要信息頁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鈕,打開提前還款新增頁面;
(4)選擇其中某筆貸款合同記錄,點擊「確定」按鈕,保存提前還款申請信息。
(5)登陸時,如果網頁出現「此網站的安全證書有問題」時,請點擊下方倒數第二行「繼續瀏覽此網站(不推薦)」,可繼續登錄。
銀行還款
1.去銀行前,必須要攜帶辦理助學貸款的各項資料,還有本人的身份證件、銀行卡等,最重要的銀行卡密碼一定要記得,否則將會給你的辦理過程帶來更多的麻煩;
2.進入銀行後排隊取號,然後到工作人員那裡領取申請表,詳細的填寫各項內容;
3.去櫃台辦理歸還貸款手續;
4.將《還款證明》送交到相關負責人手裡。
拖欠
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其違約行為將被載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如果連續逾期三個月就會在銀行個人徵信系統里被記為不良記錄),房貸將無法獲批。
改善拖欠違約的對策
1.加強媒體宣傳,調動政府、銀行、學校和個人的積極性
加強媒體宣傳,一方面可以讓學生、家長了解助學貸款,合理運用自身權益;另一方面,通過媒體宣傳可以讓助學貸款工作開展得好的各級政府、學校、銀行得到應有的社會效應,同時也讓該項工作開展得差的單位受到相應的譴責。這樣有助於形成正確的社會導向,調動各級政府、銀行、學校和個人的積極性。此外各級政府、學校、銀行應該正確認識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意義,不要只考慮眼前利益,要從長遠出發。助學貸款事實上對政府、學校和銀行都是有利的,它體現了社會的公平。對於高校而言,國家助學貸款在吸引優秀學生方面將起到積極作用。從銀行角度講,銀行通過貸款可以培養未來優秀客戶,拓展與高校之間的其他業務往來。
2.建立國家助學貸款擔保基金,為國家助學貸款提供風險擔保
建立一種由國家、地方政府、高校、社會和銀行共同分擔的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機制,如建立由財政、高校出資或社會捐資組成的助學貸款擔保基金,用於補償國家助學貸款的風險,減輕國家助學貸款本身存在的風險偏高問題。當商業銀行收不回貸款時,擔保基金給予歸還,由擔保基金負責追繳欠款,由於擔保基金同時負責貸款信息的等級與管理、負責建立貸款學生的信用檔案,因此比銀行更有利於追回貸款。
3.建立寬松靈活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
延長貸款期限,緩解還款強度。我們可以借鑒他國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國情來重新制定我們的還款制度。2004年7月,國務院轉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干意見》將還款起始時間調整為畢業以後1到2年開始還款,還款期限從4年延長到6年。這項對助學貸款制度的調整無疑是正確的,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貸款學生的還款壓力,但調整的幅度還不夠,貸款學生的還款壓力仍然很大。結合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我們應該把起始還款時間延長到畢業後2一年,通過8年或10年時間還清,而且可以採取依次遞增的還款額度,起始年額度最少,以後逐年增加。這樣設計充分考慮了畢業生的就業、薪酬狀況,極大地降低了畢業生還款壓力,從而降低被動欠款率。
4.加強誠信教育,提高學生的誠信道德
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把提高學生的誠信素質作為重要的公共政策目標,通過條文或政策性手段來弘揚和培育大學生的誠信素質。大學生思想相對活躍,具有判斷力,對於良好的公共政策有較好的認知,而且學習場所相對集中,可以較好的宣傳和普及公共政策。教育主管部門應充分利用好這些有利條件,把大學生誠信教育作為突破口,帶動整個社會誠信建設工程。高校可以設置誠信課程,以學分考核的形式讓學生形成誠信概念,課程教材可以多結合社會典型案例,讓大學生在案例學習中了解誠信的重要性,樹立誠信觀念。
利率
調整時間:2011.7.7
貸款期限
貸款利率(年利率,%)
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6.10 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6.56 一至三年(含三年)6.65 三至五年(含五年)6.90 五年以上7.05
助學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學生畢業後實際償還的利息,將按照當年同期利率執行。
代償
高校畢業生入伍享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者代償;低於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入伍前在校期間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具體標准同應屆畢業生。同時,國家對申請退役復學的高校在校生給予學費資助政策,資助學費最高不超過6000元,年學費高於6000元的按6000資助,低於6000元的按實際資助。
⑦ 1、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詳細
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 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 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 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⑥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 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 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 元。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 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 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 年。 學制超過4 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 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