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太原購房貸款如何申請「商」轉「公」呢
問:我給別人貸款提供的擔保,已經好幾年了,現在急需提取公積金買房,可是借款人現在無法結清貸款,能讓借款人找其他人替換我出來嗎?
答:根據《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保證合同》約定,若借款人還清貸款或辦妥不動產抵押手續,可解除擔保人的階段性保證;同時根據《關於辦理變更擔保方式相關工作的通知》規定,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內,當保證人無法履行保證責任或因抵(質)押物減值、滅失等原因,需變更原抵押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時,借款人可提供另一套太原本地房產向原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承貸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由於以上條件借款人目前均不具備,所以您的擔保責任暫時無法解除。為了確保公積金貸款資金安全,目前擔保人尚不能進行變更。
問:我在2020年通過商貸買了一套住房,現在能轉公積金貸款嗎?
答:我中心於2018年8月16日出台《關於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相關業務的通知》,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後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及部分轉公積金貸款申請,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按揭貸款時間按照購房人與商業銀行按揭貸款協議簽署時間確定。
2020年7月29日我中心出台《關於作為遺留問題辦理調整貸款政策前已進入交易流程的商轉公貸款的通知》,商業按揭合同簽署時間(商業貸款發放時間)在2018年9月30日之後,但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時間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的,繳存職工可正常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
由於您的合同簽署日期均在2018年9月30日之後,所以您無法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或部分商轉公貸款。
問:辦理貸款後,我的合同原件就被公積金中心收押了,現在辦理大紅本需要原件,可以外借嗎?
答:根據我中心檔案管理辦法中關於重要檔案不得外借的規定,以及為了防止出現借款人私下裡交易所購住房的風險,借款人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後,《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首付款收據原件均不外借,但可提供加蓋印章的復印件。
Ⅱ 山西太原自己交公積金買房多久可以貸款一般每個月交多少需要什麼條件
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條件:
(一)借款人屬合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且在申請貸款之日前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以上(含6個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三)具有中心認可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商業銀行購房貸款等用於自住住房消費的證明。
(四)借款人須有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採用增加輔助還款人的方式補充。
(五)能夠提供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
(六)借款人信譽相對良好。
貸款額度:
借款人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符合其他貸款額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貸款額度按照不超過80萬元核定,單身職工或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按不超過50萬元核定;同時最高貸款額度與借款人繳存年限掛鉤,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借款人繳存年限*10萬元,繳存年限按照繳存月份/12取整加1計算,根據繳存年限測算的最高貸款額度低於30萬元的,按照30萬元計算。
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後再以購買同一套住房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當在申請貸款額度中核減相應的提取金額。
其中:
(一)按貸款范圍:
1、購房類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總價的80%。
2、商轉公類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原商業銀行貸款的剩餘本金金額及購房合同總價的80%。
3、拆遷房類貸款。若拆遷面積不小於新安置住房面積20%時,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應繳房款;若拆遷面積小於新安置住房面積的20%,貸款額度≤應繳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積的20%-拆遷面積)*平米單價,(平米單價=應繳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積)
(二)按擔保方式:
1、以《不動產權證書》抵押為保證方式的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屋價值的70%。
2、以質押擔保為保證方式的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質押權利憑證票面價值的90%。
3、以自然人聯保加住房公積金質押為保證方式的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質押住房公積金的2倍。
貸款年限:貸款年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貸款年限至借款申請人65歲。
至於一般一個月交多少,這個可以通過網路上的貸款計算器可以算,需要填寫總貸款金額期限等。
希望可以幫到您。
Ⅲ 2019年4月太原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
我是2019年4月13日退休,請問單位發放的住房公積金發放到幾月?你可以到你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積金辦事處去打聽一下,或者直接問你們單位的人事部門,去咨詢一下,退休後單位發放的住房公積金,似乎好像是全國統一都是一個規定吧,單位發放的住房公積金的發放,具體到幾月的相關事宜,想必最有權威答案的,只有當地的住房公積金辦事處吧,不過人事員有經驗的話,也是應該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