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房合同要簽幾份
居民買房子一般要簽三份合同,如果是貸款的話則需要簽四份合同。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方一份,賣方一份,銀行一份,不動產登記機構一份,一般還會多簽2-3份備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2. 商品房買賣合同按揭一共幾份合同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銀行留檔,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戶,是四份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准,包括裝飾、設備的標准、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2)貸款購房合同要簽幾份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
2、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師樓,而應是項目立項批准文件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准一般採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後,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准、供應能力等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麼程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品房買賣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按揭
3. 購房合同有幾份,都做什麼用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銀行留檔,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戶。
是四份,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
(3)貸款購房合同要簽幾份擴展閱讀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准,包括裝飾、設備的標准、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4. 貸款買房的購房合同應該有幾份,求專業解答
一般簽四份,買家一份,開發商一份,銀行一份、房管局一份。
貸款買房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1、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才能向銀行申請住房貸款,但是也有貸款辦不下來的時候。所以購房者在和開發商簽訂合同時,合同上要明確規定如果貸款沒辦下來,訂金要退還。
2、要盡量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因為標準的合同文本能保證開發商和購房者雙方的利益,大家都不會吃虧。
3、合同中要明確最終的交房日期。延期交房是普遍現象,如果合同中規定了交房日期,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則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給購房者。因此,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4、看開發商的證件是否齊全。正規的開發商一般要具有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該工程的開發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只有具有這些證件的開發商才是正規的開發商,購房者可以著重看預售許可證。
5. 購房合同應該有幾份,業主會有一份嗎
規范的做法是,凡在合同上簽名蓋章的,以及要使用該合同辦相關事的(例如個人房貸、合同登記、房產登記、公證處)各方,都應有一份合同原件。作為購房人,理應手裡永遠保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再則,當下大多數地方是實行網簽合同。所以在製作合同時,很容易做足夠份數的合同。即便一時疏忽少做了幾份,也容易補上——開發商列印合同後雙方簽字蓋章就完了。沒有技術難處。
另外,有人認為拿到了產權證,購房合同就沒用了。這是個短視的想法。眼下用不著不意味著永遠用不著。至少在上海賣出房屋時,稅務機關要求賣出方提供當初購房時的原合同、契稅單、發票(要求提供其中的兩樣原件)。若你少了兩樣,怎辦?還如,有的單位給個人發購房補貼,也要先查驗購房合同原件的。
我們的經驗做法是,預售合同一式6份(買賣雙方、銀行、合同預告登記、交契稅、產權登記各一),出售合同一式5份。要辦公證,還再加一份。出售合同少了預告登記,可以比預售少一本。
6. 售樓部買房需要簽幾份合同
、一般規定是五份,買賣雙方各一份,銀行貸款用一份,房管部門兩份(其中備案用一份、抵押手續一份)。要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就簽三份,這是天津的規矩(房管局最多給備案五份合同),至於多出的一份干什麼,要咨詢房管部門,不要聽開發商一面之詞。
2、在開發商處簽訂的購房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一式三份是開發商一份,買受人一份,銀行一份,其中開發商那份是用來辦理產權證的時候使用的,銀行那份是用來辦理抵押的時候用的,買受人那份是用來房屋證明來用的。
購房合同丟了怎麼辦?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當發現購房合同遺失了必須找到開發商進行補辦,這是唯一途徑,否則就辦不了證。購房者買房都是分階段的,購房合同遺失想要補辦也要分階段,具體情況具體補救。
1、未做預售登記前。
在購房的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合同丟失,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2、已做完預售登記,未辦理銀行按揭。
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採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的消息,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3、已做完預售登記,已辦理銀行按揭。
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的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盡管購房合同裡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7. 購房合同到底有幾份
簽訂完認購書後,接下來就是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如何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簽訂正式購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下文華律小編為大家詳細解讀!
2、合同上的項目名稱,一定要與項目位置聯系在一起,以免日後有出入。標明項目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如××市××區××街××號××花園××號樓××層××房。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築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准一般採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後,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如技術的等級、材料的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准、供應能力等一一予以說明。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麼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同時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管理單位以及物業的收費標准,並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