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購房是先簽購房合同再辦按揭,還是先辦按
一,買房要先簽合同,然後辦理按揭。
二,申請條件:
貸款申請書(貸款用途/金額/年限/還款來源)
房屋所有權證
工作、收入證明(夫妻雙方)
戶口薄(夫妻雙方)
身份證(夫妻雙方)
結婚證
個人資產或財力證明,如銀行存摺、汽車行駛證等復印件
房產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收入證明
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三,操作流程:
借款人貸前咨詢: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Ⅱ 購房時先申請房貸還是先簽購房合同
這個一般都是拿著自己的銀行流水去簽意向書,然後拿購房意向書去找銀行貸款,撥款下來以後把錢拿去簽購房合同,一般開發商和中介會給你安排好的
Ⅲ 買房是先簽合同呢還是先辦理按揭呢
一,買房要先簽合同,後辦理按揭。
二,住房按揭貸款流程:
項目銷售組與購房人簽訂《泰安市商品房預(現)售房買賣合同》,根據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
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5日內,向房產交易中心市場所申請合同備案登記。
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內購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銀行要求的資料,直接向公司合作銀行提出申請。具體包括:房屋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房款收據、身份證、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及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貸款行對購房戶的各方面情況及手續進行調查、審查,與符合基本條件的購房人(包括購房人之妻)辦理初步手續,具體包括借款申請書、共同還款聲明、承諾、談話筆錄、借款合同、借據等;隨後購房人在貸款行開立存款賬戶或銀行卡,銀行報上級行進行審批。
申請審批期限一般為7日內。
Ⅳ 簽完購房合同後還能再貸款嗎
一般不可以先辦理貸款再簽購房合同,具體根據當地購房貸款政策確定。貸款購房需要簽訂購房合同,交付購房款;准備貸款資料、審核貸款資質,簽訂貸款協議;到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取得房產估價及稅費明細;辦理房屋過戶和抵押手續,辦理房產證和抵押證明;領取過戶回執,等待銀行放款。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Ⅳ 買房子先簽合同還是先貸款
買房是先簽合同的,合同簽好後再去辦貸款,因為買房子簽的合同銀行要查看的。
Ⅵ 買房子辦貸款是先給購房合同,還是貸款辦下來以後給購房合同
簽完合同就可以給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