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購房合同已經備案,但貸款一直批不下來,會有什麼後果
購房合同已經備案,但房貸一直批不下來,會發生到款延遲違約。
購房合同中對於付款方式和到款時間都有明確約定,具體可以見購房合同付款方式條款。 一般情況如下:
1、如果是開發商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貸,開發商需要退還買方房款,並按照合同賠償購房者違約金,一般為房價的5%。
2、如果是購房者原因(包含徵信,收入、證件不齊全等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貸的,買房人需要在約定時間內交齊房款,逾期將解除合同,並需要支付總房價20%的違約金。
『貳』 購房合同簽了40天,怎麼房貸還沒有通知
你的房產到房產局備案沒有,
『叄』 簽訂購房合同,貸款還沒有下來怎麼辦
你是正在辦沒下來呢還是沒有辦呢?
你簽的是協議還是正式合同?
如果是正式合同的話貸款下不來一般有2種情況,要麼是正在辦,銀行需要一個審核過程,要麼就是你本身辦不下來,一般分為3種情況:1你之前有銀行貸款沒有還清不予放貸;2在合作行或是其他行有逾期行為造成信譽度不夠不予放貸,這種情況一般可以用存款解決或者叫存貸易;3在本地沒有正式工作無法開出收入證明不予放貸。
這種情況下要麼改為一次性要麼退房。
『肆』 我的購房合同已經簽過,但是銀行貸款辦不下來,怎麼辦
辦不下來,就和房產公司溝通暫時付不了首付,不買了。可能會損失一點定金之類的
『伍』 了購房合同,貸款沒下來,可以退還么
如果無法辦理銀行貸款,要退房就是買房人違約。
買房人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但買房人也必須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賠償開發商的損失。首付款一定不會全部退還了。
如果協商不成,開發商堅持不同意解除合同,買房人只能支付全部房款了。因為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必須履行。
《合同法》: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陸』 簽訂購房合同後貸款沒批下來要怎麼辦
和開發商協商看問題出在哪裡或者換個銀行再申請,如果最終銀行不貸款給你的話,可能需要一次性付款。或者和開發商協商退房退款
『柒』 簽訂購房合同後貸款沒批下來要怎麼辦
實際上,根據造成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不同,其違約責任劃分,定金退還與否的結果也會不同,從以下幾個原因分析:
賣方原因
1、開發商原因
提示:這個時候屬於開發商原因造成雙方合同無法履行,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並退還定金、首付款。
2、賣房人原因
提示:這種情況是由於賣房人隱瞞共有人真實信息造成的違約,購房人可要求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購房人原因
房貸辦不下來還有一種原因就是購房人自身的問題,如不能及時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虛假材料致使銀行按揭不能辦理,最常見的要數徵信問題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記錄是非惡意的,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或者去試試其他銀行,每個銀行的信用評分標準是不同的,會有一些銀行相對寬松一些,只要信用記錄不是很差,一般來說都能獲得貸款。
但是如果逾期很嚴重,比如信用卡連續3次,累計6次逾期,且逾期金額較大(一般500元以上),貸款肯定會被拒的。
提示:提供虛假材料、徵信不良,這些是購房人的問題,需要其承擔違約責任,無法拿回定金。
非買賣雙方的原因
有一種情況,就是貸款已經通過了銀行審批,但是還沒放款,買賣雙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提示:如果因為政府或銀行規定導致發生變化,如停止房貸業務,買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購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訴,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並退還定金。
總結:關於貸款不能辦理下來,購房人最好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明確相關條款,出現問題可以以合同為依據進行申辯,如果貸款審批沒有通過,買賣雙方和協商如何支付尾款,協商未果的按照合同確定相應違約責任。
『捌』 簽了購房合同,貸款沒下來,可以退還么
簽了購房合同,貸款沒下來,可以退房,但是退不退首付,退多少,還要看誰是主要責任人。
一、法律相關規定
根據《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十三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二、補充協議起關鍵左右
由上邊的法律條文可以看出在未能辦理按揭時,應分清不能辦理按揭手續的原因,如因購房者的原因而導致不能買房應由購房者承擔違約責任,如因開發商的原因而導致不能賣房應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如雙方均無過錯的,因不可歸責的事由而導致的可以解除該買賣合同。此時,買賣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對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新的協議,造成購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可解除購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