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異地公積金可以本地買房貸款嗎
如果兩地已實現公積金互貸這一政策,那麼就可以異地申請公積金貸款;如果兩地未實現公積金互貸這一政策,那麼只能在購房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Ⅱ 異地公積金巴中買房相關手續查詢
目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尚未全面鋪開。你首先應該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一下,巴中是否接受異地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如果可以接受,在順便咨詢一下辦理流程。
Ⅲ 公積金異地買房貸款條件需要哪些材料
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住房消費能力,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2014年10月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新政策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1、河北石家莊
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石家莊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戶籍在石家莊但在就業地(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石家莊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2、山東濟南
就異地公積金貸款方面,早在2008年,濟南就已開辦了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但在本次新政中,異地貸款政策由全省推至全國范圍,濟南市戶籍人口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憑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證明,在濟南購買自住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對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要求由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12個月(含)以上改為已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外地繳納公積金的市民在濟南申請購房貸款,需要攜帶繳納地公積金部門提供的證明,證明其在當地公積金貸款已經還清。此外,還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薄及復印件等資料,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建議申請者辦理新房和二手房貸款時,先咨詢貸款經辦銀行進行了解。在外地繳納公積金可在濟南申請貸款,那麼在濟南繳納是否可在外地申請呢?濟南公積金中心表示工作人員,這還要看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建議市民在辦理前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
3、浙江杭州
2014年10月31日,杭州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杭州戶籍職工,視同本地繳存職工,執行杭州市公積金貸款政策。在杭州市購買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繳存所在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公積金存貸證明和繳存所在地房管部門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產查檔證明,向杭州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4、內蒙古呼倫貝爾
2014年11月10日,呼倫貝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落實三部委文件。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呼倫貝爾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做出調整: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具有呼倫貝爾市戶籍並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呼倫貝爾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在呼倫貝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5、四川成都
2014年10月30日,成都公積金住房管理中心對公積金貸款政策做出調整,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從下月1日起,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成都市繳存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同時,從外地調入成都工作的職工,在成都繳存公積金不滿6個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連續正常繳存證明後,繳存時間可合並計算。
據了解,此次調整還開通了異地貸款業務,成都市戶籍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積金繳存證明,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
6、瀘州
從2014年7月1日開始,瀘州市行政轄區外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瀘州市行政轄區內購買自住住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此規定執行時間限兩年。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公積金是在瀘州以外的城市繳存的,如今也可以在瀘州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了。
7、吉林長春
從2014年7月起,長春市民在省內異地購房,可使用其長春市公積金賬戶進行貸款購房。省內異地購房貸款業務由鐵路分中心具體承辦。購房地有鐵路分中心分支機構的,職工向當地鐵路分中心分支機構提出申請;購房地沒有鐵路分中心分支機構的,職工向鐵路分中心提出申請。
2014年10月21日,長春公積金管理中心再次做出調整,在長春市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其它市、州購買自住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在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市公積金中心為其出具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職工向戶籍所在地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市公積金中心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8、湖南長沙
2014年8月11日,湖南省住建廳印發《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規定異地購房者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繳存地以外的省內其他市州購買自住住房的,可向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房戶租賃住房用於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額不得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014年9月16日,長沙關於恢復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的通知
為進一步促進長沙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據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審批同意,現決定於2014年7月29日起恢復辦理省內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含省直分中心)。凡省內其他中心的繳存人在本中心申請貸款,執行本中心貸款政策,且借款人夫妻雙方的房產信息均需查詢(繳存地與貸款地均需查詢)。
9、湖北武漢
2014年9月15日,湖北省城鄉建設廳發布《關於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被媒體稱為「鄂六條」。《意見》第十五條規定:在本省范圍內異地購房的家庭,可使用繳存地住房公積金辦理貸款。探索繳存職工購房時同時申請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有效發揮住房公積金在家庭代際間的互助作用。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
2014年11月6日,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於調整職工異地住房公積金轉入業務流程及資金結算方式的通知》,對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異地住房公積金轉入業務流程及資金結算方式進行調整。
對於異地調入武漢市的職工,應由異地公積金中心出具正常繳存6個月及以上的繳存證明,並將異地繳存的公積金全部轉移至本地公積金賬戶,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按其繳存時間系數(參數值統一設定為1)及繳存余額倍數參與貸款額度計算。
10、甘肅蘭州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