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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生源地助學貸款家長可以代替辦理嗎

發布時間: 2021-12-30 18:12:46

A.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時要本人去嗎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時要本人去嗎?

生源地貸款是很多大學生都能接觸到的貸款項目,是國家提供的為芊芊學子上學而提供的支持,是由國家銀行發行的貸款,對於當下很多考上大學而又無力支付學費的學子是一項很大的幫助。而對於一些初次接觸生源地貸款的學生,往往不知道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流程是怎樣?以及是否需要本人到達?今天我們就來一同解答一下關於辦理生源地貸款那些問題。

在當下我們國家對於教育扶持的力度越來越大,幾乎只要考上大學的學子就能夠通過這個助學貸款的渠道來去自己的學校報道,來為自己的學習生涯續上新的章程。也正是這樣的支持,才有了一批又一批的優秀人才一年一年的從高校中涌現,這份幫助不單單解決了一個家庭的燃眉之急,更是給了一個學子學習的動力和希望,讓他們能夠順利完成學業並在社會中付諸行動來回報這份幫助。

B.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時,需要學生本人和家長共同去嗎

如果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時候,當然需要學生本人和家長共同去的,有可能孩子的歲數不夠18歲也承擔不了什麼責任

C. 大學生生源地貸款自己一個人去辦理可以嗎

可以的 只要你的資料准備的齊全
新生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所在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2、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往屆在校生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及未辦理貸款的證明;

2、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或由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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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 要簽合同 父母和我又不在老家 可以讓親戚代替簽訂貸款合同么

你好,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一般為借款人的父母,若父母因故不能到場的,需父母委託近親屬作為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但須出具委託授權書。
另外: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E.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父母不能去行不行

首次簽約合同必須有一個共同貸款人在場
其實你隨便拉一個你家人去就行
反正資助中心也不認識
續簽合同就不需家長去了

F. 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一定需要父母陪同嗎

是的,而且在申請助學貸款的時候,也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證以及戶口本,這樣的話辦理力度也會更加齊全一些。

G. 助學貸款一定要家長陪同嗎 手續齊全不可以自己去辦嗎

需要一名共同借款人進行辦理相關手續,不可以單獨一人前往辦理。

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

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

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從 2011年起,同學們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網上辦理電子回執,無需再郵寄紙質回執。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再次申請所需材料:

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另一方可持《授權委託書》(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辦理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

(7)生源地助學貸款家長可以代替辦理嗎擴展閱讀:

根據《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貸款人申請商業助學貸款,即辦理生源地貸款,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商業助學貸款,即辦理就讀地貸款;但貸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讀地貸款的重復申請。

第十七條貸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請商業助學貸款時,應要求對方提交書面借款申請,填寫有關申請表格,並提交下列文件、證明和資料:

(一)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以上證件的復印件;

(二)貸款人需要的借款人與其法定代理人的關系證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經濟收入證明;

(四)借款人為入學新生的提供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接收函,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學生證或其他學籍證明;

(五)借款人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生學習期內所需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總額的有關材料;

(六)以財產作抵(質)押的,應提供抵(質)押物權證和所有權人(包括財產共有人)簽署的同意抵(質)押的承諾,對抵押物須提交貸款人認可的機構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

對質押物須提供權利憑證,以第三方擔保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承擔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的書面文件及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面出具並簽署書面授權,同意銀行查詢其個人徵信信息;

(八)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材料。

第十八條受理貸款申請後,貸款人須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核實。

第十九條借款人辦理就讀地貸款的,貸款人還應聯系借款人就讀學校作為介紹人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貸款人推薦借款人,對借款人資格及申請資料進行初審。

(二)協助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監督。

(三)將借款人在校期間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勞動能力,以及發生休學、轉學、出國留學或定居、自行離校、開除等情況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協助貸款人採取相應的債權保護措施。

(四)在借款人畢業前,向貸款人提供其畢業去向、就業單位名稱、居住地址、聯系電話等有關信息。

(五)協助開展對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還貸宣傳工作,講解還貸的程序和方法;協助貸款人做好借款人的還款確認和貸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條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資信、貸款用途、擔保等因素進行貸款審批。貸款經審批同意後,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與擔保人簽署助學貸款相關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並按有關要求辦理抵(質)押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應根據合同約定,將貸款劃入借款人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等賬戶或借款人就讀學校指定賬戶,並由貸款人監督使用。

第二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必須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違反借款合同約定,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加收利息。

第二十三條借貸雙方應對還款方式和還款計劃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貸款人可視情況給予借款人一定的寬限期,寬限期內不還本金,也可視借款人困難程度對其在校期間發生的利息本金化。歸還貸款在借款人離校後次月開始。貸款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償還,利隨本清,也可在貸款到期時一次性清還。

第二十四條借款合同簽訂後,如需變更還款方式,須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

第二十五條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授權貸款人於約定的還款日直接從借款人在本行開立的個人結算等賬戶中扣收應償還本息。

第二十六條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後,可根據合同約定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貸款人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額外費用。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如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應提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展期僅限一次。申請經貸款人審查批准後,借貸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貸款具有擔保的,展期協議需經擔保人書面確認。

第二十八條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涉及第三方擔保的,變更條款還應徵得第三方擔保人同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變更聯系方式、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天內將變更後的聯系方式、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貸款人。

第三十條對借款人、擔保人在貸款期間發生的違約行為,貸款人可根據借款合同約定:

(一)要求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二)要求增加所減少的相應價值的抵(質)押物,或更換保證人;

(三)停止發放尚未使用的貸款;

(四)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五)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六)向保證人追償;

(七)依據有關法律及規定處分抵(質)押物;

(八)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H. 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時候,一定需要父母陪同嗎

不一定需要父母陪同,但是需要帶著共同責任人的身份證去現場進行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