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鄭州公積金貸款新政策是什麼
一、及時登記貸款樓盤信息,以方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提高貸款辦理效率。在職工提交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貸款條件的前提下,自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應完成貸款受理及審批手續。三、加強住房銷售行為管理。不得以提高購房價格、減少價格折扣、先行墊付貸款資金等方式增加限制條件,從而阻撓或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職工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不得抑制住房公積金貸款,引導或變相引導職工辦理商業性住房貸款。四、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宣傳,及時指導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五、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購房職工可通過「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投訴舉報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拒絕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問題。六、加大聯合督查懲戒力度,進一步加強對商品住房銷售行為的監管。
❷ 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要求和條件
1.職工只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此次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後,將實行繳存時間和貸款額度掛鉤。根據公告規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正常貸款額度×繳存時間系數。
2.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小於12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5;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9;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為1。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均繳存的,可按繳存時間較長的一方確定時間系數。
3.辦理貸款時,借用了他人賬戶余額,當借款人或配偶中任一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增加大於或等於借用他人賬戶余額時,可以進行置換。但不能將借款人和配偶的賬戶余額合計置換。置換人本人可攜帶身份證到辦理貸款時的公積金中心辦理置換手續即可。
4.暫停執行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政策已於2017年2月24日開始執行。待個貸率降低至80%以下,且累計持續3個月時再恢復此項政策。恢復執行時將《濰坊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濰公積金〔2015〕100號)第四條商轉公分為兩種方式調整為一種方式:「借款人自籌資金將原商貸還清並解除抵押後,將用於原商貸抵押的房屋用於商轉公抵押擔保,經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5.現在借款申請人可通過登錄網站隨時查詢貸款輪候名次和貸款辦理進度。查詢時,請您注意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留的手機號碼與現在使用的號碼是否一致,或其他信息是否正確。不一致或不正確的信息更正後才能正常登錄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6.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按借款人家庭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情況確定。也就是說「認貸不認房」,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等查詢和認定,借款人本人和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首套房貸款;只有一筆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二套房貸款;有兩筆以上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三套房貸款。
7.購買商品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款總額的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但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2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80%)。
8.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屋交易價與評估價較低值的4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60%),但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內且房齡在5年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❸ 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策有哪些
住房公積金各分支管理機構,機關各部門:
根據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和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36次會議精神,現就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寬貸款申請條件
職工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曾在異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其他貸款申請條件按《鄭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提高貸款最高額度
在鄭州市區內辦理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均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60萬元;僅申請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40萬元。在鄭州所屬縣(市)和上街區辦理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40萬元。組合貸款總額不設上限,其中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按上述規定執行。
三、調整貸款最高比例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經濟適用住房、單位集資住房,下同),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總價的80%;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結清相應住房貸款後,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總價的70%;繳存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存量商品住房的,貸款比例調整為最高不超過房產總價的60%。
不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上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發放貸款。
四、簡化貸款辦理手續
辦理公積金貸款不再提供收入證明。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還款額應當不超過夫妻雙方繳存基數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應當不超過借款人的繳存基數;共有權人的繳存基數可與借款人合並計算;組合貸款由發放貸款的商業銀行審核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五、調整存量房貸款期限
購買建成時間未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貸款期限最長應當不超過20年;購買建成時間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貸款期限最長應當不超過15年。
六、暫停辦理「轉按揭」業務
為充分保障繳存職工購房時的公積金貸款需求,暫停辦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即「轉按揭」)業務。
❹ 在鄭州買房,准備用公積金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根據你的收入狀況,會很難獲批。可以提供共有人辦理,或其他收入來源證明。
資料如下:
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去公積金中心要格式化的)
購房資料(需要開發商配合提供):首付款發票、購房合同、備案信息表等
具體信息可以咨詢省、市公積金中心以及房產開發商,他們會為了讓你貸款獲批給你指點如何開證明什麼的。
不想麻煩可以找個和開發商合作的中介,給他300-500元,由他們來幫你辦理相關手續,但你要注意留好相關證據(各類證件的復印件什麼的)。
❺ 鄭州住房公積金交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連續繳滿6個月就能申請辦理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
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
2、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開戶並且連續、足額匯繳,期限不低於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經有關部門批准建修住房的證明文件;
4、不低於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金額;
5、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6、所購買、建修住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以所購買、建修房屋作抵押擔保。
❻ 鄭州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帶什麼證件
一般住房公積金如下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時間和金額都必須滿一年(12個月)。
一、所需材料
1、申請貸款的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復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須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各4份;
3、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
5、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4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7、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證明。
注意:遞交以上材料復印件時時最好將原件一同帶去。
二、房屋建審資料
1、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或房改批復;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國有土地使用證;
6、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
❼ 鄭州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最新鄭州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租房提取公積金、調整貸款最高額度等新政策,已經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15年5月1日起施行。《關於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對於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職工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含6個月)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不低於20%。」其中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業務,並指出職工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貸款方面,首套房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鄭州市公積金目前仍是繳存滿12個月才能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