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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購房貸款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1-04-22 17:38:04

1. 房子貸款未還清離婚了怎麼辦

一,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二,如果不能協商一致,起訴後法院也不會判決。
因為貸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既然有貸款,房子也就沒有完全的產權。可以在取得產權後,另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3)。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夫妻離婚後房產貸款怎麼辦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當事人可以協商辦理。如果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進行財產分割時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2.一般認為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一方婚前辦理按揭手續,並取得產權證,則應該屬於婚前財產。3.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還貸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4.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

3. 離婚後房產/房貸怎麼處理

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即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3)離婚了購房貸款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 我想離婚,可是剛剛辦理了貸款購房,怎麼分配

房子一人一半,貸款一人負責一半,一般來說,誰要房子誰負責還貸款,並返還另一方首付金的一半,去辦理相關的房子和貸款的變更手續就行
孩子多大了?一般年齡較小的跟女方沒問題但是女方要提供有經濟能力撫養的證明,比如工資證明,年齡大的要徵求本人意見

5. 婚後買房子貸款,離婚後,貸款怎麼辦

不會吧,這么快就要離婚!首先就是建議你們不要離婚,現在結婚的成本不低,而且再婚之後可能相互間都有心理陰影的。其次你們真的要離婚,很簡單,你要是要房子,你就負責還房款,他要是要房子,他就負責還房款啊。因為是公積金的貸款,所以必須要把房款還完才能結束貸款。所以你們要是一次性還完公積金的話,就把房子賣了一人一半的財產!

6. 我要貸款買房,但是要離婚,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首先,還是不要輕易離婚,凡事都有解決的辦法,正所謂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女人嗎,讓一讓,哄一哄唄,
真的非離不可的話,那就先回去離婚,帶離婚證去貸款就行了,

7.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要怎麼辦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也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3)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也就是說,對外或者說對於銀行來說,債務人仍然是雙方,銀行可以向任何一方進行追償。但是夫妻內部是可以約定房產歸屬以及債務如何分擔的,但僅在夫妻雙方之間生效,不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銀行向約定不用分擔債務的一方主張了債權後,該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償。

8. 離婚按揭貸款購房如何處理

1、我和前妻在婚後,商業按揭貸款20年,購買房子一套;產權證署我兩人的名字,貸款協議也是兩人的名字。 2、三年前,我們協議離婚,沒經法院判。 3、財產分割協議:房子歸前妻,她一次性補償我5萬元,剩餘貸款由前妻承擔,貸款至今未還清。 咨詢問題: 1、只要那套房子的貸款沒有還清,是否我就永遠有還款責任? 2、如果她無力償還或者惡意斷供,是否銀行會責令由我償還? 3、如果那套房貸沒有還清,我能否用我的公積金,另行購買商品房? 4、如果她沒有還清房貸我就不能用我的公積金購買房子,那麼我現在想買房子,有什麼變通辦法可行? 5、讓她無力償還或者惡意斷供的行為,不給我造成損害,我應該怎麼做?簡單說,如何才能使我與那套房子徹底斷絕連帶責任? 衷心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