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一、辦理助學貸款流程:
1、借款人登錄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進行貸款申請,並將申請表列印2份;
2、攜申請表到鄉鎮或村(居委會)進行貧困生身份確認,經認定後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攜帶申請表、身份證、戶口薄、學生證明等材料到縣學生資助中心;
4、縣學生資助中心現場審查相關材料,確認無誤後錄入其它有關信息;
5、列印並簽訂借款合同,貸款受理證明交學生帶至高校報到;
6、高校錄入合同回執信息,列印兩份回執蓋章後交學生,並在10月20日前寄(送)達縣學生資助中心。
二、具體辦理程序
個人申請由借款人通過網路在線申請
第一步:登錄學生在線系統,並列印申請表
1、學生初次貸款(含以前申請過但未通過的學生)登錄助學貸款學生在線系統(https://www.csls.cdb.com.cn),首先點擊注冊,進入界面後,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其中畢業中學填高中所在學校)。
返回界面後通過登錄名再次登錄,進入首頁,點擊貸款申請→新增→填寫信息後提交→導出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並列印兩份。
2、第二次申請貸款(不含以前申請過但未通過的學生)不需注冊,在頁面中點擊使用身份證登錄即可,點擊貸款申請→新增→填寫信息後提交→導出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並列印兩份。
第二步:借款人攜申請表到所在村或鄉鎮確認貧困身份後加蓋公章,屬縣城居委會管轄戶口的借款人到居委會或縣民政局確定貧困身份後加蓋公章。
第三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攜申請表原件(一試兩份)、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復印件)、學生證(在校生)或錄取通知書(新生)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現場。
第四步: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學生申請信息,核對原件與復印件等有關材料無誤後,現場錄入合同信息等有關信息並提交通過。
第五步:縣學生資助中心列印借款合同(一試兩份)和助學貸款受理證明,並現場與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簽訂合同,再將受理證明交學生帶至高校。
第六步:學生將受理證明交高校、由高校錄入合同回執信息,並列印出兩份回執蓋章後交學生,學生在10月20日前寄(送)達縣學生資助中心。
三、貸款發放與回收使用網路支付平台支付寶
為保證貸款的及時發放、本息的按時回收,此次開行引入第三方網路支付平台支付寶。當學生的借款申請經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初審合格後,系統自動為借款學生開立支付寶實名賬戶,用於貸款的發放與回收,且不需手續費。
支付寶開通後的默認密碼為借款學生的出生年月日(8位數),為保證資金安全,建議借款學生首次進入後立即修改密碼。
如貸款額扣除學校欠費後還有餘額,剩餘資金與個人銀行卡綁定後可提現用於生活費。
② 生源地貸款具體流程
帶齊證件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
想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持身份證、戶口簿、高校錄取通知書(新生)或高校學生證(在校生)到戶籍所在地區(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申請表》,填寫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個人信息。之後,申請人將《申請表》送街道(鄉鎮)民政部門進行審查並加蓋公章後交回區(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區(市)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對《申請表》進行初評後提交給貸款銀行,貸款銀行終審符合條件後與申請人簽訂貸款協議並放貸。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1.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在校生憑學生證,但必須具備學校的學費標准、開戶銀行名稱、收款單位名稱、賬號等。2.在辦理申請手續時,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都必須同時在場簽字並蓋私章,在20天後正式劃款時,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又必須同時在場簽字並蓋私章。
③ 關於生源地助學貸款,急!!!
貸款辦理時間
1、2009年已獲得貸款、2010年繼續申請貸款的在校生辦理時間:7月26日----8月13日(不受理以前年度未申請學生的新貸申請)。
2、2010年大學新生及2009年未獲貸的在校生辦理時間:8月16日----9月3日(不受理以前年度獲貸學生的續貸申請)。
④ 生源地貸款什麼意思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註:2008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已於今年6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您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編輯本段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一)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為1000到6000之間的整數,原則上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最長加10年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滿兩年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貸款利率 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自貸款發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四)貼息政策 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有關規定,原則上學生正常在校期間,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1.利息。貸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其中,考入中央部屬高校的學生,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考入地方高校的學生,跨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中央財政承擔;在本省就讀的,其貸款貼息由地方財政負擔。貸款學生畢業後利息全部由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負擔。 2.風險補償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年貸款發生額的15%確定。 3.貼息和風險補償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負擔的貼息及風險補償金分別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歸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經辦銀行及時足額劃撥,由經辦銀行實行專戶管理,主要用於彌補貸款違約損失等有利於防範風險和加強管理的費用。 編輯本段三、申報材料(一)貸款證明材料 1.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編輯本段四、申報及辦理程序(一)貸款受理部門 借款人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准備材料 准備齊全上述貧困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郵儲銀行存摺後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將申請表填寫完整並印章齊全。 (三)審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記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材料(含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復印件需要兩份、申請表和郵儲賬號,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 (四)簽訂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訂《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簽訂借款合同同時授權郵政儲蓄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特別提醒,合同中請填寫存摺賬號,賬號務必填寫准確,如因填寫錯誤造成貸款無法匯劃,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五)合同回執寄返 借款合同簽訂完畢後,學生可持合同到高校報到,報到後20日內將高校蓋章確認的合同回執以郵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達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如遇特殊情況,應主動與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聯系。報到後30日內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未收到回執(最遲不得超過10月30日),視同學生撤銷借款申請。本合同所附回執是本合同項下重要憑證,特提醒各位同學,在條件允許下盡量採用掛號信郵寄。 (六)貸款發放與支付 根據合同約定,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指定賬戶。 (七)償還貸款 借款學生畢業後,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在個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代理結算行根據區資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細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相應款項。 編輯本段五、特別提醒(一)借款人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切實履行借款人各項義務。 (二)如國家相關政策發生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三)國家開發銀行及各級資助中心有權不經借款人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 (四)借款人個人信息和借款人貸款違約信息將被錄入全國聯網的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不良信用記錄將會給個人未來的生活、工作產生深遠影響。 (五)借款人應在還款後及時與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及經辦銀行進行帳務核對工作,防止出現問題。 編輯本段六、有關申請材料注意事項整理如下: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1)申請理由應包含家庭經濟情況,不能過於簡單,應寫得情真意切。 (2)所寫內容不能與其他材料中的內容相矛盾。 (2)申請書不能塗改。 2.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1)該調查表字跡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內容的添加。 (2)必須用碳素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3)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 民政部門公章必須含有民政字樣(如民政局、民政辦公室),業務章無效。 注意:若當地民政部門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會事務辦公室,則可以蓋社會事務辦公室的印章,但應同時由當地政府(鄉、鎮以上級別)出具此種情況的說明。 (4)貸款學生本人及其父母親的姓名必須與各自身份證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貧困證明應註明家庭具體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貸款學生的父親或母親是獨生子女的必須提供獨生子女證明,如其父母不是獨生子女的,要計算出其父母分擔(外)祖父母的贍養費,作為家庭支出。 已結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們有收入,則要把他們的收入計算在內。 (7)調查表中的人口與其他資料中的人口應該一致,不能前後矛盾、混亂。 (8)父母離異的在調查表上應填上父母雙方姓名。 3.父親和母親身份證復印件: (1)如身份證已失效,可用其戶口頁(要有父母的身份證號碼)復印件蓋派出所鮮章代替。 (2)如父母離異的,應提供父母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和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注意:若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中關於子女撫養情況的內容與實際撫養情況不一致,則應在相應文書上予以註明。 (3)如父母一方(或雙方)已故,須在貧困證明中註明已故,同時由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加蓋鮮章。 死亡證明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xxx(貸款學生的名字)的父親或母親於x年x月x日死亡。最後由公安機關加蓋派出所戶籍專用章。 4.學生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 學生證復印件應加蓋學生處資助中心印章。(由學生處統一辦理) 5.2個見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個見證人中1名是學校老師,1名是學校同學。 6.未滿18歲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 7.下崗證和低保證不是申請貸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證件,則更容易申請到貸款。 8、對已辦理了信用卡的學生,銀行不予貸款,除非具備下列條件:信用卡發卡行出具「辦理信用卡時不需要收入證明,不需要擔保,銀行徵信系統數據記錄錯誤」的證明。 9、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逐年發放的辦法。每個學生僅有一次貸款機會,即已經貸款成功了的學生不得再行申請。 10、所有材料不得用傳真件。 11、所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除外)必須加蓋相應機關的紅章。 備註: 1.所有資料需要用A4紙張,不是A4紙張的資料可粘貼在A4紙上。 2.各復印件應清晰。 3.書寫要工整、規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簽字筆書寫。 4.每份材料上所蓋印章必須清晰。 5.所有表格內容應前後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⑤ 向民政局申請助學貸款需要什麼東西 怎麼做呢 請知道的各位幫幫忙吧 真的很急的 謝謝各位了
看到我你情況,我感覺你是在冒險,你要知道上學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和家裡人溝通一下,我相信沒有不愛子女的父母。我建議你辦一個學校的助學貨款,那樣會好一點。要有貧困證明,戶籍本。同學三思。
⑥ 辦助學貸款去民政局還是教育局
先申請,填表,然後學校來初審,然後經辦銀行審批,然後簽那個助學貸款合同,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1.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⑦ 我是第一的,下學期想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再次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條件和資料和第一次申請時是一樣的;
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申請材料:
⒈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⒉ 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⒊ 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⒋ 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審查審批:
學校有關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還款方式
⑴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⑵學生畢業後,觀看其可活動資金來還貸款;
⑶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⑷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⑸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還款操作:
借款學生在辦理畢業手續時,應與銀行確認助學貸款還款計劃。畢業1年內,可以像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助學貸款還本付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還貸。如大學生選擇提前還貸,經辦銀行不得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具體的操作方法如下:
(1)登錄國開行助學貸款信息網首頁,再通過學生登錄名和密碼進入貸款信息頁面
(2)用滑鼠點擊左邊的「提前還款申請」,進入提前還款申請概要信息頁面;
(3)點擊提前還款申請概要信息頁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鈕,打開提前還款新增頁面;
(4)選擇其中某筆貸款合同記錄,點擊「確定」按鈕,保存提前還款申請信息。
(5)登陸時,如果網頁出現「此網站的安全證書有問題」時,請點擊下方倒數第二行「繼續瀏覽此網站(不推薦)」,可繼續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