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用公积金还商业贷款!
您好,要满足以下条件。
若为市属公积金 :
1.以家庭为单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
2.名下不能超过两套房产 ( 合两套 ),且提取公积金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 含两次 );
3.征信报告上体现商业贷款记录后才能去申请,且申请商业贷款的银行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4.公积金账户内需留存13个月的余额。
若为省属公积金:
1.以家庭为单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
2.商业贷款上征信后才能去申请,且申请商业贷款的银行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账户内需留存13个月的余额。
所需材料新的房产证,契税完税单据,贷款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交易买卖合同正本。
2. 公积金贷款之后还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之后是可以申请商业贷款的,这两种是不冲突的,而且申请商业贷款以后,也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
3. 公积金逐年还商业贷款怎么办
年冲,即一次性还款法
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办理冲还贷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户口簿;
2、借款人的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4、借款人的储蓄还款账户;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另外,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4. 可以用公积金每月还纯商贷吗
可以的。
纯商业贷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来还房贷,提取需要准备一下材料:
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
个人的商业贷款要转成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有:
1、个人商业贷款已经连续还款1年以上;
2、个人公积金已经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
3、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要求已经在当地市钱中心有登记备案,并且有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
4、个人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4)公积金每年都要申请还商业贷款吗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5. 公积金贷款未还完,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吗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家庭名下已有在还状态的公积金贷款,所以您爱人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你如果不限购的话,可以申请商业贷款。您太太的公积金可以申请冲还房贷(有限冲还公积金贷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6. 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吗
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若深圳地区,可以每个月提取冲还贷款。
7. 住房公积金可以还商业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用来还商业贷款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之前买的房,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件,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可以提出来还商贷的。具体所需材料根据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不同,要求也不同。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明白卡》第三条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
(7)公积金每年都要申请还商业贷款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