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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1-19 15:19:14

① 武汉商业贷款怎么转公积金贷款

(1)凡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
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 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 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 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② 武汉买房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若是在武汉招商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可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可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2人工服务-“1”个人银行业务-“4”个人贷款业务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及用途详细了解。

③ 武汉购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根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称“转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称“原商贷”)转换为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原商贷的贷款银行必须是管理中心受托银行。

第四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
管理中心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和审批,受托银行根据管理中心规定受理转公积金贷款咨询、申请;负责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手续及贷款回收、贷后管理等日常业务。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以及办理原商贷抵押登记注销和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登记,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负责办理。

第六条 转公积金贷款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房地产一级交易市场住房(以下称“一手房”)或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住房(以下称“二手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以下称“转贷人”)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三)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四)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并符合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以下称“信用审核标准”);

(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应同时附上近期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包括奖金]收入流水明细或个人纳税记录);

(七)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八)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金贷款担保;

(九)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

(十)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十一)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薄、户籍管辖部门的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准;

(十二)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转贷;

(十三)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20年(含20年),并且转贷人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八条 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取以下限额标准计算的最小值,同时不超过管理中心规定的还贷比例:

(一)不得高于当年规定的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

(二)不得高于当年规定的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最高比例:

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建筑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为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为70%。如借款人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其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可放宽至房屋总价的80%。

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房龄分为两个等级: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成交价格和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三)转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50%,但其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400元及以上的(具体金额以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为准),在考虑其偿还能力的基础上,贷款最高比例可放宽至不超过按房屋建成年限所规定的最高贷款比例;

(四)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具体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五)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

第九条 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按下列各项标准取最小值:

(一)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并按房屋剩余使用年限(以评估报告为准)折半计算;

(二)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为65岁,女职工为60岁,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

(三)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商贷的剩余期限。

第十条 转公积金贷款利率

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1月1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 贷款银行咨询、受理

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下列证件: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二)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

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
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1.银行工作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查询并打印转贷人和配偶的《个人信用征信报告》,调查了解其信用状况;如转贷人和配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但符合管理中心信用审核标准的,需由当事人签署承诺按时还款的保证书;

2.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转公积金贷款相关资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字样;对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转贷人,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转贷人商议确定转贷额度及年限;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准确、完整地录入转贷人的转贷信息,并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进行初审;贷款初审通过后,打印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银行公章;对公积金信息系统初审未通过的,应及时通知转贷人并告知原因。

(三)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受托银行加盖公章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4-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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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商贷如何转成公积金贷款具体该如何操作

编者按:买房的朋友想必都知道,公积金贷款要比商业贷款划算,不过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购房者或许一开始会选择商业贷款,之后再转成公积金贷款。但是,商转公积金如何操作呢?本期“购房知识”,小编就来和大家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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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个人需缴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有时,购房者或因缴存期限不足,或因为公积金总额现阶段还较少等原因选择先用商业贷款买房,待日后再转成公积金贷款。但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如何操作呢?应该去哪里办理?又有哪些步骤?小编这就来为大家解答。

什么情况才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想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一是需满足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二是所购房屋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也就是说,如果购买的是期房,若房子还未交付未办理两证,则无法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贷款咨询,提交申请

转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三、办理担保

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需签署单身声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受托银行加盖公章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四、 签订合同

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五、预存资金

转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六、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七、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9-1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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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武汉商贷可以转公积金贷款么

可以。
武汉二手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如何办理

什么是二手房“商转公”呢?
二手房贷款“商转公”,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在商业银行未结清的二手房商业性贷款,转为利率相对较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下面,购买了二手房并且想办理“商转公”的同学们要留意了,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下二手房“商转公”的条件:
1、 按规定,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在武汉购买二手房时办理了商业贷款的,可以本人或配偶名义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
注意:申请职工须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已结清),不在受理范围内。
2、 同时,要求转贷申请人及其配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原商贷已还款6个月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行为;
3、 原商贷所购房屋已领取“两证”,交易契税发票等资料齐全。
4、 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且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
5、 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且不长于原商业贷款的剩余贷款期限;
6、 贷款利率1-5年为3.33%,6-30年为3.87%。
“商转公”的办理步骤: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说,办理二手房“商转公” 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最长期限为20年,有“四步走”的简要办理程序。
第一步:咨询,申请人到原商业贷款银行咨询办理条件;
第二步: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所需贷款资料,办理房屋评估手续及贷款担保手续。
不符合条件的,经办银行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审批,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终审。审批通过,签订转公积金贷款协议和抵押协议;
第四步:贷款发放,管理中心通知经办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用于结清原商贷,贷款人委托担保机构办理贷款抵押物变更等手续。
二手房贷款“商转公”,为因各种原因购买住房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了一个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优惠的新渠道,有利于减轻还贷负担,降低购房成本。以贷款40万元20年计,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后,可节省利息支出数万元。
武汉地区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245个银行网点,均可受理二手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
提醒:
二手房“商转公”实行的是从紧政策。
二手房“商转公”必须同时满足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首次使用公积金、原商贷已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无逾期行为、原商贷银行同意、有两证这五大条件,才能办理。其中,“首次使用公积金”的要求门槛最高,挡住不少希望“商转公”的市民。
在楼市二套房信贷政策从紧的背景下,“商转公”政策也实行从紧政策,一般情况下,无论何种情况和原因,不面向买第二套房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