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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还在担保人被起诉后会有什么影响

发布时间: 2021-11-21 10:16:06

⑴ 担保人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随着征信系统的越来越完善,很多人都害怕上征信,那么担保人被起诉会影响三代吗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一般是不涉及子女财产的。如果是继承,债务也是一起继承的,只是限定继承,继承多少,在多少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还款,只要签订的正规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法院是有权对其要求还款,如果担保人不还,严重的是会被黑户的。被起诉后担保人需要可能面临以下问题:1、如果是合同是有效的正规的,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还款;2、担保人如果不还法院有权对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直到借贷者还款;3、担保人不还款如果超过一定的时间会被银行黑户。所以,担保人被起诉是不会对子女儿孙造成影响的。

⑵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是有一定的责任的。
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⑶ 银行贷款,贷款人不还款,法院起诉后,担保人还款,担保人征信受影响吗。

影响。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3条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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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银行合同通常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3、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⑷ 贷款人没钱跑了,我是担保人,被法院起诉了,没钱还由什么后果

所有财产会被执行,当然会保留生活费用。最坏也就是被司法拘留十五天。会被限制消费。

⑸ 银行贷款,贷款人不还款,法院起诉后,担保人还款,担保人征信受影响吗

受影响的,担保人的征信也受损的,征信有详细记录

⑹ 我是贷款担保人,作为担保人我成为被告了,这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合同法,你的被担保人在贷款10万元一直不还被银行起诉,你做为他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银行既可以向贷款人要求清偿,也可以向担保人要求清偿,没有先后顺序之分。法院经二次合法传唤,当事人若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到时可能对你不利,你还是到庭为好主张权利为好。

⑺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你好:贷款主体不能按期还款,银行会向贷款担保人进行追讨欠款的。也就是说贷款担保人将承担还款责任。

⑻ 担保人被起诉后会有什么影响,会被列入黑名单吗

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而且 如果警方找不到真正借贷的那个人的话
你作为担保人 不仅仅会被起诉 还会要你还清贷款
如果你没有钱还清欠款 就会冻结你的财产 限高消费
直到你还清债务为止

⑼ 担保人被起诉后会有什么影响,会被列入黑名单吗。

具体要看担保人同意签的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还是特别担保。

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担保人可以主张有还债能力的债务人(也就是被担保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时可以不承担义务。也就是说债务人先履行,执行完之后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履行。

如果是特别担保,则担保人与被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任何一方履行债务。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是在签合同时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责任为是特别担保。
但是不管担保人出于那种规定承担了还债责任后都可以向被担保人主张偿还他所承担的债务。也就是担保偿还债务后成为新的债权人。

被担保人死亡,他的继承人应该以他继承的遗产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剩余部分由担保人承担,担保人偿还债务后不能再向继承人要求偿还。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