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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银行贷款配偶和担保人谁先还

发布时间: 2021-11-26 09:12:31

『壹』 贷款人已去世,到贷款还没还清,对家人及配偶,担保人有什么影响

向银行贷款人去世,分了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3、无抵押贷款
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就不用偿还了。

『贰』 银行贷款担保人夫妻只有一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吗

不具有法律效力。

1、贷款担保人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因为担保的话,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财产来担保,必须双人都同意,一方签字不能成立。

2、后果问题,需要知晓贷款担保人保证的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二者区别如下: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银行贷款配偶和担保人谁先还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叁』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可以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证人。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为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向银行借款,自己是债务人,要求妻子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妻子是保证人。夫妻关系的身份不影响妻子作为保证人。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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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仅是该条款列出的能够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两种具体形式,现实情形纷繁复杂,法条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穷尽列举,譬如还有委托签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认定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条上签字,但并没有以“见证人”、“在场人”、“证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确排斥共同负担的表意,相反其明确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的行为,既表示其知晓借款事宜,又表达了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因此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肆』 贷款人死了是否由配偶来还,跟担保人还有关系

向银行贷款人去世,分了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3、无抵押贷款
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这笔贷款就不用偿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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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在被继承人财产范围内归还,超过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不用归还。如果还有担保人的,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

『伍』 甲贷款20万,担保人是乙和丙,甲突然生病死亡,那银行贷款是银行先要求甲的配偶偿还还是有担保人偿还

如果甲死亡后,留有遗产,遗产先会被保全后来偿还贷款,如果遗产不够偿还,则有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偿还,如果还不够还,则追加担保人的责任!
如果没有遗产,先对继承人进行追偿,不够,再找担保人!

『陆』 银行货款未还清,贷款人,担保人都死了,应该由谁接着还

由贷款人遗产的继承人或收益人,但以其所继承的遗产或所收益的遗产为限。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另外还要看债务人和担保人谁先死亡,若担保人先死亡,则担保关系到此终止。若债务人先死亡,债权人应该在债务人死亡60日你请担保人还贷,因为债务人的死亡已使债务进入偿还期,在60日内债权人没主张债权,担保时效已过,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柒』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夫妻双方签字,有没有具体文件规定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捌』 朋友在农商银行贷款,朋友的老婆也签字,我是担保人,现在己到期无法还款,银行会先找谁讨款。

1、首先找你的朋友还款 。因为是婚内债务,你朋友老婆也有 还款义务 。
2、如果你的朋友夫妻双方都没有还款能力,银行找担保人还款。

『玖』 银行贷款担保人配偶不在身没发签字该怎么办

如果担保人配偶不在身边没法签字有几种方式可以选择:1 放弃贷款,这样就不需要担保人了;2 更换担保人,找一个可靠且配偶在身边的人给你担保,确保银行不会因为担保人问题而卡你的贷款;3 选择以财产(住房、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物,再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样就不需要担保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