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担保人,贷款人还不了,我该怎么办
看你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跟你没多大关系,连带保证的你得替他还了再之后找他追偿。
主要看你们签的协议有没有明确说一句,在贷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才替他还款,有这一句就是一般保证,没这一句就是连带保证。
当然,就算是一般保证,债权人走了法院程序后发现贷款人确实还是还不了钱的,还是得重新找你还。
最后,注意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具体涉及到诉讼的话建议请专门的律所。
2. 你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贷款担保人,自己也没露面也没签字,会负
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首先必须要证明担保合同成立,担保人没有在合同上签名在法律上属于没有成为担保人的意思表示,担保合同压根就没有成立,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没有依据。
3. 银行贷款 贷款人还不上 担保人也还不上 担保人会坐牢吗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 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怎么办
我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是要付法律责任的。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必须要把这个钱还上。
5. 你好,我是担保人,贷款人找不到,怎么办
您好: 首先,你要弄清楚你和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时,有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如果有“如果对方不能还款的,本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则为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因未约定保证期限,推定保证期限自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 如果是一般保证,你是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您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在保证期间6个月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你的保证责任免除。如果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此后,债权人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的,您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您不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第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第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欠款规定的权利的。 所以,如果你担保的方式是一般担保的话,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跑了,并不知所踪,致使债权人要求他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你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如果你们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也就是你,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的,你的保证责任免除。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O(∩_∩)O哈!
6. 担保贷款,贷款人和担保人都还不上会怎么样
1、担保贷款中,借款人和担保人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强制执行中,可以依法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财产,用于清偿债务。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