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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后能修改商业贷款期限吗

发布时间: 2021-12-02 06:03:12

『壹』 房贷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可以改动吗,能改几次呢

个人的房贷还款方式可不可以更改,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

房贷的还款方式除了等额本息,还有等额本金还款。

贷款额度、年限、利率一样的情况下,等额本金还款的总利息比等额本息的利息要少一些。

这也是许多朋友想要更改还款方式的主要原因。

而房贷还款方式一般来说,是不可以更改的。

因为个人的还款方式是当初签订了合同,不好变更。

不过也有一些银行支持更改还款方式,不过办理的手续比较繁琐。

虽然多数银行不支持更改房贷的还款方便,不过若个人现在有一定的存款,有能力提前还清房贷或者还一部分的房贷,可以申请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

(1)组合贷款后能修改商业贷款期限吗扩展阅读: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

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

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

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

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行的贷款利率略有上浮。

『贰』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贷可以分不同年限吗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和商贷是不可以分不同年限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有关政策规定的利率计收利息,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合同约定规则调整剩余期限的利率。

第十三条组合贷款按照等额本息或等本递减设定还款方式,逐月偿还贷款本息(含逾期罚息)。其中,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应相同,月还款额分别以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系统的计算结果为准。

(2)组合贷款后能修改商业贷款期限吗扩展阅读:

《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借款人应使用同一银行账户偿还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并与受托银行签订贷款借据和委托还款协议,授权受托银行于每月还款日划转应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有关组合贷款的申请材料。材料项目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相同,除提供4份购房合同外,其它材料每项提供3份,具体以郑州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组合贷款通过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审批后,双方约定放款日期,担保公司于放款日前出具贷款担 保证书(正本)。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于约定日期同日发放贷款。

『叁』 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部分的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公积金和商贷的年限可以不同。
公积金和商贷一起贷款属于组合贷款,他们之间的利息互不相同,彼此之间各不影响。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优势
1、方便程度,办理时间等上差不多。
2、商贷一般没有贷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请比较高的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额度的贷款需求可以通过组合贷款方式解决。
3、商贷的贷款对象范围比较广,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商业贷款的优势是受限条件少、还款形式多样。商业贷款对于贷款人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限制,只要首付达到银行要求的比例,具有良好的信用额度即可申请贷款,申请程序相对简单。

『肆』 组合贷款,可以提前还部分商业贷款并缩短年限吗

在组合贷款里面可以提前还部分商业贷款并且缩短年限,这属于提前还款,需要你支付部分费用之后才可以办理提现还款。

『伍』 组合贷款公积金和商贷的贷款年限可以不同吗

不可以不同,只要是组合贷款就是相同的。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陆』 组合贷款里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年限可以不一样吗

不可以。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具体的贷款流程如下:

  1. 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 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3. 办理抵押、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 开立帐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5. 支用款项。借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分别填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转存凭证”,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6. 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

  7.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如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和)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

注意,组合贷款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柒』 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可以是不同年限吗

您好,一般不行。因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受托银行要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不一致,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没到期,则抵(质)押物无法分割进行处置。因此,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望采纳